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海商法》生效十年的联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於世成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3,(7):20-20
1992年11月7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上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从1993年7月1日起生效,至今已有10年。它的诞生与生效,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在海运领域里无法可依的状况,极大地促进了国家海上运输与经济贸易的发展,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建立与完善我国航运法律体系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相似文献
2.
1984年9月,大连海运学院(现大连海事大学)成立航管系,司玉琢教授任系主任,负责筹办海商法专业。1985年9月,我国高校第一个海商法(招生专业为国际海事)专业开始招生。30年弹指一挥间,如今大连海事大学海商法教育体系化已逐步完善,为国家培养了数千名海事法律人才。目前,基于司玉琢教授率先提出的"大海法"理念,学校已决定成立海法研究院,积极促进"大海法"学科群的形成。2015年4月25日,"大连海事大学海商法本科教育30年暨海商法教育与实践发展论坛"在福州举行,司玉琢教授作为中国海商法教育的主要创办人做了"海商法教育30年:回顾与展望"主题演讲。海商法教育是中国航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刊特约刊发司玉琢教授的演讲全文,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3.
承前启后 继往开来——纪念我国《海商法》施行十周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进先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3,(7):21-22
今年7月1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施行10周年纪念日。纵观该法起草的风雨历程及其施行后我国海运、经贸事业和海事审判工作的蓬勃发展,我作为出国参加《海商法》立法考察及其颁布前最后参与草案修改的海事法官,对本法的颁行深感欣慰。它不仅为我长期探索这座神秘宝库奠定了基础,而且成为我的海事司法生涯的良师益友。 相似文献
4.
国际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险利益是主宰国际海运保险的灵魂,对此问题国内还缺乏深入的基本理论。法律的规定过于原则,很不完善,难以操作,无法形成准确、统一的理解。对此问题,见仁见智,莫衷一是。已经带来很多困惑和负面影响,在我国海商法修改之际,此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5.
6.
我国《海商法》提单运输部分吸收了三大国际公约成熟合理的内容,反映了现代海运规则,但是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本文对《海商法》需要改进的问题,如电子提单问题、迟延交货责任问题等提出了一系列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7.
我国海商法学科一代宗师,上海海运学院教授魏文达先生因病久治无效,于1994年1月26日在华东医院辞世,终年90岁。魏教授生前在海法领域治学60载,造诣很深,著译甚多。 相似文献
8.
海运承运人的危险货物处置权是当前海商法领域中争论的焦点之一.结合海商法的基本理论,对危货处置权的定义、权利主体、内容、法律性质等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揭示了海运承运人该项权利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9.
《珠江水运》2019,(4)
<正>1962年起,魏文达转入上海海运学院任教,并担任上海港务监督长顾问、英国劳氏船级社理事。在海商法界权威魏文翰、魏文达教授的带领下,在上海海运学院创建了海商法学学科,首开我国高等院校海商法教学与科研的先河。魏文达(1905~1994年1月),天津人。1919年至1924年就读于天津南开中学。1928年至1934年在上海东吴比较法学院学习,毕业后获学士学位。1934年至1935年在英国伦敦特许保险学院进修。1935年至1949年在东吴比较法学院和上海大夏大学任教授,讲授海商法,研究海上保险法,同时执行律师事务,处理海损理算事宜。1962年起,转入上海海运学院(现上海海事大学)任教,并担任上海港务监督长顾问、中国海商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英国劳氏船级社理事。1978年获交通部工业学大庆先进工作者称号,1979年获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1979年担任新成立的中国保险学会第一届理事。 相似文献
10.
郭日齐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3,(7):14-14
我国海运系统,外贸系统等诸多方面的同志盼望了近40的《海商法》,终于在1992年11月7日诞生了。这部法律,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转眼间已经10年。 相似文献
11.
12.
13.
<海商法>第268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这是我国处理涉外海事案件适用国际海运惯例的总原则.如何适用国际海运惯例,有以下问题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14.
15.
1997年,全国外贸进出口总额达3251亿美元,经外经贸部批准的有资格从事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以下简称货代企业)达1400多家。进出口货物绝大部分以海上运输方式进行(根据我国海商法对多式联运的特别规定,本文把含有海运方式的多式... 相似文献
16.
17.
18.
19.
提单经过了数百年的航海实践、惯例及海运事业的发展,已成为国际贸易和航运的基石。通过分析我国《海商法》以及国际公约的规定可知,承运人负有在目的港凭全套正本提单放货的法定义务。但是近年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单放货纠纷在海事审判中占据了很大的份额,已成为有关提单纠纷的焦点。长期以来,人们对有关于无单放货赔偿责任的几个方面有很大争议,本文主要分析承运人、实际承运人及其代理人、港口经营人承担因无单放货行为造成的赔偿责任的条件、责任主体、责任种类、责任范围等等。 相似文献
20.
叶伟膺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3,(7):23-25
建国初期,我国有关部门就着手起草海商法。1964年我到贸促会法律部工作时,海商法草案已9次易稿。此后,由于“化大革命”的干扰,起草工作一度中断,至1982年才由交通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恢复起草工作。1985年1月《海商法(草案)》上报国务院审核。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