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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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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代汽车》2007,(6):54-55
当交强险实施近一年后,关于交强险的合理性争议又再度晌起。一时间,曾经对交强险保费存在疑问的一些车主,也开始置疑交强险“不盈不亏”的实施原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6条规定:交强险实际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相似文献   

2.
李建 《汽车运用》2007,(5):50-50
“被别人撞了还要赔钱给撞我的?!”这样的事情在实行商业保险的时代,恐怕是不会发生的事情。但随着2006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或“交强险”)的实施,这种情况出现了。笔者在此以实际案例为牵引,向车主朋友们剖析交强险的有关规定和理赔协议,为广大车主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的具体要求,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举措。《条例》明确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各项原则、保险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顺利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人民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规依据。  相似文献   

4.
2007年12月14日,在北京举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上公布,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交强险实施的第1个业务年度内,摩托车的投保率仅为26%,严重影响了全国机动车交强险的投保率。  相似文献   

5.
《驾驶人心理》2007,(5):132-132
2007年5月22日,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负责人在京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有关问题时明确表示,今年7月1日后,与交通违章事故挂钩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将在全国范围实行,车主在上一年度交强险保单期满进行续保时将享受到浮动费率。  相似文献   

6.
短波     
最近,国务院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即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谈《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相似文献   

7.
正威 《摩托车信息》2007,(11):29-2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简称"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相似文献   

8.
汽车责任保险起源于英国、德国、瑞典、挪威。目前,法国、美国、韩国、智利、新加坡、日本、瑞士、我国台湾地区、香港地区、澳门地区等国家和地区通过专门立法或在民法典中规定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可见,实行机动车强制保险是各国或地区的立法趋势,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顺应了这种趋势。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对于有效地解决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保护公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吴勇 《汽车情报》2007,(18):5-7
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务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征车船税以取代原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并适当调节了税目分类和税额标准,以及调整了对车船税的减免项目。《车船税暂行条例》共十四条,并附有《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按照规定,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条例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第一段]  相似文献   

1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于2006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项旨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的法定保险制度。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了相关制度。保护和救助生命是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根本和核心。该《条例》实施后,《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就真正落到了实处。  相似文献   

11.
《时代汽车》2007,(2):34-34
日前,国家发改委批准了多项行业标准,其中涉及八项汽车行业标准。  相似文献   

12.
2011年8月4日,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简称交强险)年度财务报告及精算报告,2010年交强险保费  相似文献   

13.
在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的调解下,一起驾驶燃油助力车与自行车发生碰撞引起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调解结案,由于被告王某驾驶的燃油助力车并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非机动车范畴.王某在摩托车应当投保的强制责任险最低限额内,承担了无过错全额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4.
李亦夫 《驾驶园》2008,(8):84-85
于2006年7月1日才开始施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由于没有将保险车辆上的人员纳入"交强险"的保障对象,对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车上人员及其家属索赔十分不利。  相似文献   

15.
2006年3月28日颁布并将于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强制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未投保  相似文献   

16.
7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规定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其中规定50mL以下摩托车每年保费为120元,50~250 mL摩托车每年保费为180元,250mL以上及边三轮摩托车每年保费为400元。摩托车投保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向受害第三方及时提供赔偿。今年10月1日起,国家将禁止无“交强险”的摩托车上路。  相似文献   

17.
18.
19.
《世界汽车》2008,(2):143
2008年1月11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并批准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上报的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新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这是交强险自2006年7月问世以来第一次“改版”。  相似文献   

20.
最近,笔者在查扣、纠正违章车辆时,除了发现无牌、无证外,还发现其它一些违章问题,那就是五种不可忽视的现象,即转借、挪用、涂改、重叠、倒挂机动车牌照,觉得此类现象值得一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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