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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9·11”恐怖事件和美国等国家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等国家和地区所进行的反恐怖活动引起了世界性的广泛关注。这一系列事件同时对海上货物运输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主要反映在海上货物运输合条款和英国法的案例,对这一问题进行简略地分析。1. 租约中的战争解约条款租约中的战争解约条款(War Cancel-lation Clause)赋予船东和租船人在发生战争时或在某些敌对状态下解除租约的权利。通常使用的战争解约条款有以下三种形[(\312\275)52.6(\243\272)](1)波尔的摩期租合约1939年格式中第21条采用的是“介入战争”(involved inwar[(\243\251)684…  相似文献   

2.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条款中经常存在合同双方约定适用外国法的情形,其中以英美法居多。但英美法系下不同国家对于海事货损案件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有很大的不同,通过对英国法、美国法、澳大利亚法关于海事索赔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进行对比和分析,建议不同主体在订立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时,根据其合同地位选择适用最有利的法律以保障其权益。  相似文献   

3.
盛冰  孙树 《中国水运》2007,7(12):250-252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很不统一,一方面有三个同时生效的公约--《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的存在且同时作用于该领域,另一方面,各个国家从本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出发选择或制定本国的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导致了在实践中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识别上的困难和冲突,本文通过对承运人定义的比较和对班轮运输与租船运输下"各类人物角色"的分析来试图指出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常用的识别方法.  相似文献   

4.
托运人对于托运危险货物的义务和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孙晔 《世界海运》2002,25(1):33-35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托运人对于危险货物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有特殊性,而我国法律的规定又相对简单,理论研究也相对不足;因此,结合英国法下的判例,对于“危险货物”的理解,托运人是否承担绝对责任,以及托运人责任是否转移等问题做出分析。  相似文献   

5.
集装箱拼箱货运价的制定与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今年是国家加强经济秩序整顿的一年.因此,国际海上集装箱货物运输行业的有识之士及时地提出了整顿国际海上集装箱拼箱货物运输市场价格秩序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自《海牙规则》以来,国际社会一直在为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的统一化而不懈努力。到目前为止,已有包括《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在内的四部公约问世。其中,《鹿特丹规则》的诞生,开辟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统一化进程的新道路。而"一带一路"战略,也是我国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统一化的大背景下提出的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构想。"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统一化的必然要求,同时也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统一化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相似文献   

7.
《世界海运》2016,(4):45-47
<正>[提要]1.如何确定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中保险利益的有无?2.如何进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的举证责任分配?[案情]2014年5月29日,S物流公司作为投保人及被保险人,R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双方签订了《国内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书》,承保的险别为综合险,承保方式为"E-CARGO",权利义务适用《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相似文献   

8.
《集装箱化》1999,(3):14-15,22
1893年.美国首开先河制定了世界第一部专门规范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哈特法》。在它的带动下、其他国家相继效法,纷纷制定自己的海上货物运输法律.从而导致了1924年《海牙规则》的问世。1936年.美国通过了《海上货物运输法》(美国法典第46类第1300条及以后诸条等),把《海牙规则》略加修改后并入为国内法。随着社会经济与技术的发展、货物运输的集装箱化和国际海运立法的频繁更新,  相似文献   

9.
泉水 《集装箱化》2003,(3):39-41
2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公约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公约是二战后国际公路运输迅速发展的产物,它适用于所有欧洲国家间的公路运输,并在所有欧洲国家具有法律效力。虽然它也和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一样,以致力于国际间公路货物运输法规的统一为目的,但是在这一公约的实际运用中所出现的一系列判例法,足以显现至少在不少问题上远未达到统一化的要求。 原则上讲,公约应该强制适用于  相似文献   

10.
黄毅 《世界海运》2013,36(1):52-54
<正>一、引言我国水上货物运输法律适用实行"双轨制"。《海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这就是说沿海货物运输不适用《海商法》第四章的规定,第四章仅适用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除《合同法》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的规定外,我国在法律、行政法规层面上缺乏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海事法院审理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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