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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2017,(1)
判断海上救助的性质是人命救助,还是财产救助附带人命救助,要根据救助的起源、救助船(设备)与遇险船的接触、救助方所采取的实际救助措施、有无其他救助方进行财产救助、救助方之间的分工、救助措施与被救助方财产获救之间的因果关系、救助方与被救助方之间就财产救助有无约定等具体情况予以认定。人命救助方虽主张救助报酬,但未能证明实际采取了财产救助措施,或虽采取了财产救助措施、但未能证明该措施与财产获救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应不予支持。人命救助方不能依法取得救助报酬的,有权从财产救助方或污染防治方获得的救助报酬或特别补偿中分享合理份额;获救方因人命救助方的人道主义行为而自愿提供补偿或报答的,应予鼓励;可探索建立人命救助基金等方式或制度对海上人命救助予以保障和鼓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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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消防》2018,(5)
北海救助局是交通运输部部署在我国北部海域的一支专业救助队伍,主要负责我国连云港以北26万km2海域及黑龙江干线等水域的人命救助;承担以人命救助为目的的船舶、航空器、水上设施及其他方面的环境救助和财产救助;承担国家指定的政治、军事、救灾等应急救助任务和救助相关的国防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家指定的远洋深海应急救助任务,保障海上战略通道、战略物资运输安全;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多边海运协定等国际义务;负责海区专业救助力量的部署调配和救助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海区打捞力量参与救助抢险任务;负责区域应急救助联动工作;负责海区救助飞行管理,组织实施沿海空中巡航救助联动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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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主管机关控制的海难救助中,普通商船作为应召救助人被征召后受救助主观机关指挥实际实施各类救助作业,应依法取得救助方法律地位,直接享有关于救助作业的权利和补偿。在救助方海难救助报酬请求权行使的时效期间问题上,应该综合考虑救助方与被救助方法律关系的现实状态、是否存在放弃时效利益、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形并最终做出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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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绩效考核理论应用于救助船舶执行救助作业评价中,根据救助奖金分配"向救助倾斜、向风险倾斜、向贡献倾斜"的原则,通过科学地分析救助实施过程的各类要素、救助实施的要点和结果,以量化考核要素、累加打分的方式,来客观地评价救助船舶单次救助作业的成效,进一步提升救助作业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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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船舶、直升机立体配合技术是海上人命救助中最为快捷高效的救助技术,此文研究分析了我国海上人命救助的现状及救助力量的特点,并结合典型救助案例,论述了船机立体配合技术在海难人命救助中的应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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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海商法意义上的海难救助的主要形式是纯救助形式的海难救助和采用“无效果无报酬”合同形式的海难救助,近年来,在中国,海难救助的另一种新的形式——雇佣救助形式的海难救助发展迅速,雇佣救助从法律性质、法律特点和法律价值上,均区别于传统的“无效果无报酬”合同救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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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方不当行为对救助报酬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结合各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海难救助中救助方不当行为的内涵进行界定,对救助方获得救助报酬的善意前提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救助方的不当行为进行分类研究,结合案例分析救助方的各种不当行为和过失行为对救助报酬的不同影响,并提出在救助方存在不当行为情形下确定救助报酬数额的总体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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