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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欧共体航运经济法律制度介绍 随着欧共体这个新型的区域性一体化组织的不断成功与发展,其在当代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中影响迅速扩大。就国际航运经济法律而言,欧共体航运经济法律制度占据重要地位,是区域性航运经济立法的典范,对国际航运经济关系与国际航运经济法律产生多方面的影响。欧共体作为世界上最成功、最活跃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其崛起与发展代表着当今世界经济关系的一种发展趋势——集团化趋势。这种趋势对国际航运经济关系格局的变化和国际航运多边法律体制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另一方面,欧共体运用内部一体化建设正逐步将海运纳入其共同运输政策中来,短短几年已出台了多项调整管理航运经济的法律制度,为当今国际航运经济关系、国家干预航运经济活动日益加强提供了范例,基于欧共体集合了世界发达国家之多数,构成世界最大贸易集团及国际航运经济关系中的重要谈判力量的事实,欧共体航运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运作与发展对欧共体有广泛航运联系的世界其他国家,对国际航运经济多边法律制度的内容与发展均产生日益重要的影响。正是基于以上的原因,笔者拟从欧共体航运经济法律体系及历史发展、欧共体航运经济法律制度政策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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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航运行政立法之不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航运行政立法极为落后,直至最近20年才获得较大发展.总结成功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改革完善现行的航运行政立法,显然是极为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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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安全、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是现代航运行政立法的基本价值所在,是立法的指引和导向。研究政府航运行政立法行为的价值目标,有助于我国政府航运行政立法行为的理性运作,有助于矫正政府航运行政立法行为的失当而造成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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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协调一致的处理国际航运经济关系的基本原则,就会导致各国以邻为壑的航运经济立法,进而产生“政策的对立”及“法律的对立”。本文所要探讨的就是各国在进行航运经济保护性立法时所产生的这种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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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自由提供海运服务 为配合1992年实现欧洲统一市场,欧共体80年代中期以来接连公布《共同航运政策备忘录》及其他多项法律规定,其旨意是推行所谓航运自由化原则。因为内部建立航运经济的统一服务市场,消除成员国间的航运壁垒;对外使海运业国际竞争开放,反对外国实行货载保护均是欧共体的利益所在。 对于国际海运,欧共体早在1986年便有理事会4055号规则加以规范,此不赘述。对于欧共体来说,棘手的问题是使成员国间也取消各自沿海航运权,因为这涉及各国的直接经济利益。对于国内贸易繁荣的国家来说则尤为重要,何况国际法一直承认每个国家都具有把本国的沿海贸易保留给本国公民的无上的权利。为此,经过了多年的努力,欧洲议会才以欧共体条约特别是其中第84条第2款为法律基础,在1992年通过了3577号规则。根据该规则,自1993年1月1日起,自由提供海运服务原则适用于成员国间的沿海运输,成员国的沿海运输向在任何一个成员国登记或悬挂任何一个成员国国旗的船舶开放。但考虑到沿海运输对欧共体地中海地区国家(特别是希腊)及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的特殊利益,规则对于地中海地区以及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沿岸的下列运输寓意暂缓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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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在部党组和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全局干部职工上下一心,团结协作,按照"强化管理、注重实效、抓住机遇、趁势而上"的工作方针,立足于"宏观经济、宏观政策、宏观管理"的总体思路,围绕珠江航运发展,认真履行交通部派出机构的职责,较好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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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目前航运立法存在的问题、相关航运法规建设、航运立法发展方向等方面入手,综述1992~1997年15年来中国航运立法研究之成果,以求较全面地反映此一阶段中国航运立法研究的发展脉络,力争对中国航运立法研究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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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球经济发展迟缓,各国政治龃龉不断,致使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减缓。而中国经济的持续升温,可谓一支强心剂,给世界经济和贸易注入了活力。据统计,2003年,中国进出口总额达到8512亿美元,跃居世界第四位。APL首席执行官RonWiddows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航运业正逐渐认识到:中国已经成为主宰运输量增长的动力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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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对外经贸往来不断深入和扩大,国际水路运输日益繁忙,外国人与外国组织占水运主体的比重越来越大,如何加强对涉外水运主体的水运管理,成为值得研究的新课题.本文通过涉外行政处罚的法理分析,以明确各级水运管理机构应承担的法定涉外行政管理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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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1.最惠国待遇原则(MFN)如同多边货物贸易协议的原则一样,无条件最惠国待遇也是《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它代表了《服务贸易总协定》作为多边贸易协议倡导自由化和开放的特征,是整个协议得以实施的重要条件。《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本协定所涉及的任何措施方面,每一个成员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立即无条件地不低于它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相同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成员方可以依据附件一援引最惠国待遇的豁免条款,但豁免应在10年之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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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公司的业务和港口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为了定制个性化的服务或避免受制于人,很多航运公司投资于码头。据不完全统计,仅马士基-海陆公司参与投资经营的港口就有26个,年吞吐量高达1300-1400万TEU。目前,不仅经营历史比较久的大型班轮公司,如长荣、中远、东方海外、美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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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正在崛起,嘉兴经济发展进入了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的历史阶段。嘉兴航区“三纵、二横、三连、二延伸、八接口”高等级航道网正不断提升嘉兴的交通区位优势。嘉兴正是利用这一独特优势发展沿河产业,有力地促进了嘉兴地方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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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航运竞争法的反垄断豁免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介绍航运领域的垄断组织,揭示出其对航运经济发展特殊的“两重性”与欧美航运竞争法中的反垄断豁免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为出发点,论述我国航运竞争法中反垄断豁免制度现状和相关法律法规不足之处,提出建立我国完整的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基本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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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海运协定自1997年到期后,为解决存在的分歧,中美双方一直在谈判之中.在这个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下称<条例>)的颁布,引起了美国的高度重视.以美国运输部海运署署长威廉舒伯特为团长的美国政府海运代表团,于2002年3月19日至21日访问北京,同以交通部副部长洪善祥为团长的中国政府海运代表团就两国海运关系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中美会谈之后,为答疑解惑,本刊记者专访交通部水运司官员,就<条例>的宗旨、实用范围和一些备受关注的具体条款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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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第63条将“代理”定义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在现行海运业务中,海运代理人除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其所委托的事务外,还常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被代理人所委托的业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