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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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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海跃 《航海》2012,(6):21-23
〖提要〗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下,第三人不向受托人而向委托人提出主张的,受托人是否以及何时披露委托人信息直接影响第三人对委托人的请求权基础。受托人自始未披露,而委托人同意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以债务承担为请求权基础;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披露的,第三人以法定选择权为请求权基础;受托人在订立合同时披露的,第三人以基础法律关系为请求权基础。  相似文献   

2.
<正>【提要】海上作业风险较高,但风险不都是不可抗力的。不可抗力具有法定的内涵和外延,不可扩大解释。当事人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的,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并提供充分证据。"父债子偿"的传统观念并未得到现有继承法律制度的认同,除继承人自愿偿还外,对于被继承人债务的承担,继承人有选择权,若选择继承遗产则必须承担债务,但债务承担要以继承遗产份额的价值为限。当然,如果不选择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也无权继承其遗产。  相似文献   

3.
如何认定按份共有船舶抵押中的抵押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黄莹 《中国海事》2006,(9):43-4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第十一条规定: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第十三条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相似文献   

4.
《航海》2011,(4):24-25
根据我国《海商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互有过失的船舶相互碰撞致第三人财产损失的,过失方按照各自的过失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互有过失两船碰撞后又与它船或码头设施发生第二次碰撞的情形中,对其中的因果关系进行分析,从而确定第二次碰撞是第一次碰撞直接导致的对第三人的加害行为还是独立于第一次碰撞的二次碰撞行为,对于确...  相似文献   

5.
债权受到的侵害来自债权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此现象已客观存在,法律应给受此损害的债权人以救济。债权侵害构成要件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存在、侵害债权的主体必须是债权关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侵权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侵害债权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是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和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6.
孙成良 《中国水运》2007,7(6):253-254
安全保障义务既可以来源于附随义务,又可以是一种法定义务。但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之下,我国宜将安全保障义务明确规定为一种法定义务,违反此义务,承担侵权责任,而仅以附随义务为补充。在第三人侵权时,经营者将依情况而有可能与第三人构成共同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7.
<正>[提要]接受受托人的委托处理委托人委托事务的第三人在向委托人主张权利时,应当根据受托人转办事项的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代理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区分不同法条规定的"第三人"的范围,准确认定转办行为是转委托行为还是行使代理行为,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  相似文献   

8.
《世界海运》2015,(9):50-52
<正>[提要]法律上的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9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在存在债权转让行为的情形下,保险费能否自保险赔偿金中抵销?  相似文献   

9.
徐青 《中国港口》2003,(10):36-37
<正> 一、企业债券发行的特点 企业债券,是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务凭证。企业发行债券可以用不动产或动产作抵押,也可以由第三人担保,或单凭企业自身的资信度。企业债券可以期限较长,通常在5年以上,到期企业偿还本金,未到期前分期付息。由于企业债券的风险较大,故其利率高于政府债券。企业发行债券有以下特点: (1) 期限性:企业债券发行时明确规定还本付息时间和期限。  相似文献   

10.
伍载阳 《珠江水运》2001,(10):36-37
<海商法>第九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如何理解法条的这一规定?在理论和司法界众说纷纭.概括起来,不外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的涵义是:未经登记,船舶所有权转让合同不生效力,亦不得对抗第三人.  相似文献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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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海运》2012,(4):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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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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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海运》2012,(3):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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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以自己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一旦债务人不如约清偿债务,抵押人就要依法承担抵押责任,以其抵押财产为债务人还债.北海海事法院近日做出的如下判决,再次重申了这一法律原则,同时提醒公民:以自己财产为他人担保应三思而行、谨慎为之.  相似文献   

14.
来稿须知     
《世界海运》2011,34(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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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韦啸 《航海技术》2006,(5):78-80
0导言在法理学中,义务一般被定义为:主体以相对被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同样,民事义务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为满足权利主体受保护的利益,依法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具体到本文,债务就是为保证债权人的利益而为一定给付行为的约束。因而,给付义务就成为债务的核心。围绕它引伸出一系列其他的义务,主要包括附随义务和不真正义务。这些义务的有机存在共同构建出一个债权法意义上的义务群。  相似文献   

16.
【案情】原告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广西东方发祥进出口有限公司。第三人防城港鸿宇工艺品有限公司。第三人赖某。第三人陈某。2003年7月3日、2004年1月8日,被告分别与长兴厂、鸿宇公司签订合作出口协议,长兴厂、鸿宇公司将其出口到欧洲的货物委托被告代理出口;被告收取L/C结汇金额或出口合同金额1.5%的费用。  相似文献   

17.
留置是港口生产经营中广泛适用的一种担保物权的方式,我国《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依据该规定,如债务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时,港口经营人可以将依法已经占有的债务人的货物,以拍卖、变卖等方式进行处分,将获得的价金优先受偿。这样的行为就是留置.而港口经营人行使的是留置权.其占有直至通过变卖、拍卖等方式处分的货物就是留置物。  相似文献   

18.
来稿须知     
《世界海运》2011,34(3):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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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来稿须知     
《世界海运》2011,34(12):31-31
<正>本刊诚待各界人士踊跃投稿。投稿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本刊不受理一稿多投稿件。作者应保证对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本刊不承担由于作者原因产生的著作权纠纷的任何连带责任。如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一切后果由作者本人负责。2.作者自本刊收稿登记之日起1个月未得到本刊录用答复的,可以自行处理稿件。本刊不退稿,作者应自留底稿。  相似文献   

20.
《航海》2015,(4)
<正>船舶超载是指船舶装载后未能保留最小干舷,船舶没有保留足够的储备浮力。船舶是否超载应以船舶的实际排水量是否超过核定的满载排水量作为判断标准,船舶装载货物总重超过参考载货量不能作为认定船舶超载的依据。船舶超载违反了承运人适航义务中有关船舶载货的要求,构成不适航。但船舶碰撞造成的货损纠纷是一般侵权纠纷,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方承担货损责任以其行为与货损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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