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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2005年第1号公告,对新生产的重型汽车及其车用发动机环保生产一致性的监督管理提出了9项具体要求。《公告》说,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新生产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排放控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加强对新生产机动车环保生产一致性的监督管理,现就重型汽车及其车用发动机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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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新生产机动车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新生产机动车环保生产一致性的监督管理,2004年11月2日国家环保总局就轻型汽车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发布了《关于开展轻型汽车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的公告》(环函[2004]326号),要求:生产企业必须按照GB 18352.2-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和GB 1495-2002《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的有关规定,建立自己的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国家环保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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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年第30号公告:为鼓励摩托车生产企业持续、稳定地生产、销售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技术标准要求的摩托车产品,简化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减轻用户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制定了《摩托车生产企业新车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免检办法》),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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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实施《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GB 18176-2002,以下简称GB 18176),现公告如下: 一、自2005年1月1日起,所有进行新定型的轻便摩托车必须符合GB 18176第2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要求。企业应向国家环保总局进行环保达标车型核准的申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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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9月底,公安部、工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一文件是继《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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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摩托车生产企业新车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实施办法》,并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了鼓励摩托车生产企业持续、稳定地生产、销售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技术标准要求的摩托车产品,简化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减轻用户负担,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了本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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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6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关于委托组织2005年度机动车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的函》(环办函[2005]765号),委托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组织对2005年机动车(包括轻型汽车、重型汽车以及摩托车)环保生产的一致性进行年度检查,已通过总局环保一致性免检的企业(如神龙汽车公司、上海通用等企业)免于此次检查。此次检查针对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发动机的排放和噪声达标情况。检查主要内容包括:资料检查、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重点是对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书的申报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样车可在机动车生产企业生产线、成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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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底,公安部、工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这是继《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发布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得到了业内人士的普遍重视。生产一致性涉及很多方面,其中,如何使侧面防护生产一致性达标?只有对国家标准GB 11567.1-2001《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以下简称《标准》)有正确的理解和认识,才能在车辆生产的第一环节设计阶段规范产品,满足一致性要求。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着对侧防护认识不足甚至错误的情况,为此,本栏目邀请了业内专家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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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原国家经贸委《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471号)、《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经审查批准的新增国产新车注册登记免上检测线的企业及车型、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和获得摩托车生产准入的企业(第一百批)予以发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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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北京政府发布了关于对部分摩托车免征车船税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北京政府决定对部分摩托车暂免征收车船税。通知中表明:对北京市排量1000 mL以下(含本数)的摩托车,暂免征收车船税,免征期限为2014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对北京市排量1000mL以上的摩托车,继续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1]7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中北京市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