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不但应当保持清醒的状态,集中精力驾驶车辆,还应当保证其机动车的车况良好。为了保障行车安全,我国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个人,更不能驾驶报废机动车。但如果开报废车辆上路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案情介绍林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李某,两人在聊天期间,林某说自己的小汽车驾驶证已经下来快两年了,一直也没有开过车。摇到小汽车车牌号后,林某有了买车的想法,可又担心  相似文献   

2.
豪彦 《汽车与配件》1998,(9):20-20,19
GB7258-8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是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是机动车注册及在用车年检用标准,是车辆安全技术管理的最基本规定。自1987年8月1日实施以来,对加强我国的机动车管理,促进我国机动车质量及安全的提高,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起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机动车工业和道路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机动车保有量结构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原标准  相似文献   

3.
报废机动车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达到使用期限、失去安全行驶保障而应当淘汰报废的机动车辆。我国对机动车实行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凡在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3次检验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报废,不允许再上道路行驶。而在现实当中,由于种种原因,报废机动车却大行其道,而由其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对社会、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同时,报废机动车对环境保护也危害甚大,因此,加大对报废机动车的整治力度,对保障交通安全就显得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4.
《公路与汽运》2004,(5):121-128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规定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  相似文献   

5.
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肇事逃逸有哪些新的处罚规定?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法还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相似文献   

6.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员,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第七十一条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相似文献   

7.
《汽车与安全》2006,(8):76-7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相似文献   

8.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也是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的行政主体,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密切相关。为使相关人员能够正确理解、掌握和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文对该办法中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部分条款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了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9.
改装车特征、危害及管理对策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乘用车改装状况调查,了解目前北京市场改装车的主要特征,分析了非法改装车辆的安全隐患,进一步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经登记的结构、构造和特征”的涵义。结合交通管理部门职责,探讨相关管理对策,认清非法改装车辆的社会危害性,引导汽车文化市场向安全、合法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0.
大事记     
由于旧机动车报废标准已不适应发展要求,新的机动车报废标准将于年内出台。新的机动车报废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将取消非营运小型、微型乘用车以及专项作业车的报废年限规定,对其他车型的延长报废年限进行调整,把行驶里程从强制报废指标变为参考指标。但新标准强化了车辆的技术状态及安全、节能、环保指标。据悉,新标准对车辆排放要求将更加严格。据悉,商务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将弱化对汽车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指标,非营运车辆只要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就可以上路。但新标准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提出了更高要求,“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自注册登记后第21年起、专项作业车自注册登记后第16年起,安全技术检验增加功率检验项目。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以及专项作业车在进行功率检验时,底盘输出功率不得低于发动机额定功率的60%或最大净功率的65%。同时,新标准提出,在一  相似文献   

11.
《汽车与安全》2015,(2):46-47
<正>2014年12月22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修订后的GB21861-2014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上世纪80年代,为了保障交通安全,我国开始在全国筹建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机动车检测行业开始起步和发展。2004年5月1日,我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第十三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  相似文献   

12.
1月14日,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公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下简称《规定》)称,国家将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等,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小、微型私家车无使用年限限制。《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行。  相似文献   

13.
近日,记者在商务部获悉,国家商务部拟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现行标准相比,“征求意见稿”核心部分就是取消了非营运小型、微型乘用车以及专项作业车的报废年限规定,对其他车型的报废年限都适当进行了延长,同时强化了车辆的技术状态及安全、环保指标。汽车业界专家均认为,新的机动车报废标准更加合理,这些举措如果顺利实施将意味着汽车强制报废标准将有重太变革,对旧车市场也将产生较大影响。  相似文献   

14.
《汽车与安全》2016,(1):128-129
第一条本补充要求是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基础上,针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评审补充要求。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应予以执行。第二条本补充要求所称机动牟安全技术检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等要求,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检验的活动,包括机动车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机动车检验。  相似文献   

15.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简称"安检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等要求,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检验,并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国家对安检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安检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计量认证、检验资格许可后,  相似文献   

16.
《公路与汽运》2006,(5):58-58
汽车强制报废标准将面临重大变革。2006年9月29日,国家商务部拟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现行标准相比,“征求意见稿”取消了非营运小型、微型乘用车以及专项作业车的报废年限规定,对其他车型的报废年限都适当进行了延长,同时强化了车辆的技术状态及安全、环保指标。  相似文献   

17.
赵冉 《商用汽车》2013,(8):15-17
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对达到使用年限的车辆实行强制报废,这对于加快淘汰高排放、高污染的老旧机动车起到了推动作用。与此相呼应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也处于最后修订阶段,我国机动车报废及回收系统正在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向田 《汽车与安全》2008,(12):50-5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该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  相似文献   

19.
以"珍惜生命、把握安全"为办刊宗旨以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创建和谐社会为目的推进汽车产品安全技术进步关注汽车安全产品质量提升宣传车辆安全检验和道路交通安全政策传播机动车和道路交通安全文化知识创刊于1995年的《汽车与安全》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管,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中心主办,全国发行,目前市场上唯一一本以汽车安全和交通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国家一类科技期刊。2001年获得新闻出版署"双效期刊"奖,2002年荣获国家百种重点期刊奖,2010年被指定为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机动车安全检验  相似文献   

20.
<正>一、台湾车辆管理概述在台湾,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由交通部负责。台湾交通部职责涵盖运输、观光、气象、通信4个领域的相关交通行政及交通事业管理,负责交通政策、法令规章的制定和业务执行的督导。交通部下设公路总局,负责车辆登记、发牌、检验,汽车运输业管理以及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等工作。截至2014年5月,台湾机动车保有量为2140万,其中汽车743万辆,摩托车1397万辆。为办理车辆登记、检验以及驾驶人培训、考试等业务,公路总局在台北、新竹、台中等市设有5个监理所,其下辖22个监理站及4个监理分站。台湾地区实施车辆强制检验制度,并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台湾《公路法》第63条规定,汽车和电车应经车辆型式安全检测及审验合格,取得安全审验合格证明书,才能办理登记、检验、领照。对于机动车检验项目及标准,由《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和《车辆安全检测基准》进行细化规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