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根据有关《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及《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的规定,对非油船舱底和油船机器处舱底水,必须经过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在其含油量不超过15×10-6时方可排出舷外.检验与测试的目的是验证经处理后排出舷外的舱底水是否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下面简要介绍该装置在实际工作中所采用的检测方法.  相似文献   

2.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简称AIS)是一种新型的辅助导航设备,IMO MSC73会议已通过AIS强制性安装议案.按照SOLAS公约第五章新规则要求,所有在2002.7.1或以后建造的大于等于300总吨从事国际航运的船舶,大于等于500总吨不从事国际航运的货船和所有客船均须装配AIS设备.2002.7.1前建造的从事国际航运的客船和油轮,要求2003年7月1日前安装;50000总吨及以上船舶,2004年7月1日前安装;10000总吨-50000总吨的船舶,2005年7月1日前安装;3000总吨-10000总吨的船舶,2006年7月1日前安装;300总吨-3000总吨的船舶,2007年7月1日前安装.从事国内航线的客船以及500总吨以上的船舶,2008年7月1日前安装.  相似文献   

3.
MEPC.107(49)决议《修订的船舶机器处所舱底水防污染设备指南和技术条件》被MARPOL公约附则I纳入强制性,该决议为WPSC检查船舶舱底水防污染设备提供一个基本指导,随着PSC检查工作的逐步深入,发现该决议对有效防止船员蓄意或误操作而造成非法排放仍未能给予明确要求,本文结合PSC检查实例对决议要求的疑点进行详细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4.
随着《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淀物控制和管理公约》的执行日期越来越近,安装压载水处理设备也渐渐成为船舶设计时要考虑的问题。尝试取消超大型油船(VLCC)尾压载水舱,探索减少为其专门配置的一套压载水处理设备的可能性,并对取消尾压载水舱前后的经济性进行了对比。  相似文献   

5.
船载AIS用于向其他船舶、陆地船舶交通管理控制站(VTS)或授权单位提供来自船舶的信息,以便对船舶进行识别和跟踪. 根据SOLAS公约配备要求:所有3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和500总吨以上的非国际航行船舶以及不论尺度大小的客船,应按下列要求配备一台全球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  相似文献   

6.
赵刚 《水运管理》1997,(4):14-18
1994年5月,国际海事组织(1MO)《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74)缔约国大会通过了该公约第Ⅸ章“船舶安全营运管理”,使《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简称《国际安全管理规则)或《ISM规则》,成为强制性规定。按公约的要求及规则的规定,凡从事国际航行的入级船舶及经营船舶的国际航运公司应建立、实施及维护一个安全管理体系(Safety Management System,简称SMS)。经主管机关或授权的机构审核合格者,船公司将得到《符合证明》(Document ofCompliance),其下属船舶在具有《符合证明》副本的情况下,经审核合格者可取得《安全管理证书》(Safety Management Certificate,简称SMC)。所有客船(包括载客高速艇),500总吨以上的油船、化学品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载货高速艇,不迟于1998年7月1日,500总吨以上其他货船和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不迟于2002年7月1日,应全部满足《ISM规则》的要求。船舶要持证营运,公司要持证经营。届时,若达不到要求或不符合规定,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及经营国际航行的公司将受到《ISM规则》的严格限止而无法继续航行和经营。  相似文献   

7.
关于国轮在设置、使用AIS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和一些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前言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UTOMATIC IDENTIFICATIONSISTEM以下简称AIS设备)旨在提高海上航行安全、人命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国际海事组织(IMO)已经要求300总吨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在2004年12月31日前,500总吨以上的非国际航行船舶在2008年7月1日前强制安装AIS设备。中国海事局在2005年10月14日发出《关于部分沿海航行船舶安装船载自动识别系统的通知》,要求沿海航行的所有客船、500总吨以上的油船、危险化学品船、集装箱船于2006年4月30日之前配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2006年5月1日起开始检查AIS设备的安装情况,…  相似文献   

8.
正0引言SOLAS公约第四章是关于船舶无线电通信方面的内容,该章包括通则、各个缔约国的应尽义务、船舶无线电要求等内容;公约第三章是关于救生艇设备与装置的。各国船级社依据SOLAS公约、国际电信联盟(ITU)的《无线电规则》以及船旗国政府的相关法规和特殊要求,针对从事国际航行的所有客船与3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应配备公约及其修正案要求的船舶无线电设备,制定大同小异的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相似文献   

9.
<正>问:《公约》对现有船舶有哪些规定?答:规则3.1/2规定,在《公约》生效之日前建造的船舶,船上起居舱室构造和设施配备应继续符合《1949年船员舱室设备公约(修订)》(第92号)和《1970年船员舱室设备(补充规定)公约》(第133号)  相似文献   

10.
LZOD 15 mg/L舱底水报警装置及防蓄意操控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LZOD15mg/L舱底水报警装置,(简称:报警装置)按国际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107(49)决议,对《修订的船舶处所舱底水防污染设备指南和技术条件》(简称“指南”)中规定的《15mg/L舱底水报警装置型式认可试验和性能条件》和《防污染设备型式认可环境试验技术条件》进行了系统的试验。对其试验条件、项目、方法和结果作一探讨和介绍。并对至今的舱底水报警装置,存在着人为蓄意操控的现状,提出满足“指南”所要求的能防备蓄意操控的对策。  相似文献   

11.
MARPOL73/78公约附则Ⅰ规定:150总吨及以上油船应设有污油水舱、排油监控系统、油水界面探测器,将油类留存于船上,如符合一定条件,可予以免除.现有油船,可指定任一货油舱作为污油水舱.污油水舱总容积应不小于船舶载油量的3%,如有其它适当设备或布置,总容量可进一步减少.  相似文献   

12.
根据《73/78公约》、《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及《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2000年)中对船舶油污水舱舱容的规定,分析船舶油污水总量的确定;通过对各国推荐的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的比较分析,提出油污水收集、贮存方法和设备配置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正【背景】由于专用海水压载舱的腐蚀状况严重威胁着船舶的航行安全和结构安全,国际海事组织(IMO)对压载舱涂层的性能越来越重视。1995年11月通过第A.798(19)决议《专用海水压载舱防腐系统的选择应用和指南》,以改进散货船和油轮的压载舱安全性能。1998年7月,《专用海水压载舱防腐系统的选择应用和指南》被SOLAS公约修正案第II-1/3-2条引用,但仍属建议性并非强制性。2002年12月海安会(MSC)76次会议通过了制定强制性的国际涂层性能标准,并指定船舶设计设备分委会(DE)承担此项任务。  相似文献   

14.
0引言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187(59)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于2011年1月1日生效。决议适用于400总吨及以上船舶,其对MARPOL公约残油舱设置、残油舱配备专用泵、管系连接、国际防止油污(IOPP)证书、油类记录簿格式及填写等进行较大修改,并对现有船舶提出追溯要求。随后,MEPC又多次对决议进行不同程度的修订。船舶各方在执行MARPOL公约过程中存在分歧,本文结合典型案例,进一步阐述MARPOL公  相似文献   

15.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邢钺 《天津航海》2001,(3):36-38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1999年召开的航行安全技术分委员会NAV45次会议对于SOLAS公约第5章的修订,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被确定为船舶的强制安装设备.该规定明确要求,凡300t以上从事国际航行的货船和500t以上从事国内航行的货船以及所有客船必须在2008年7月1日前分阶段安装AIS.因此,AIS和VDR(航行数据记录仪)将是未来几年船舶重要的新装通导设备.同时,可以预计各国政府将在遵守SOLAS公约的基础上,制定本国的AIS强制安装政策,并在港口国检查中逐步实施专项检查.   ……  相似文献   

16.
《油类记录簿》MARPOL3/78公约附则工(防止油污规则)和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船舶配备的重要防污染文书,按照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的规定,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必须配备《类记录簿》它要求船舶要如实、准确记录涉及油类作业的每一项活动,是防止船舶造  相似文献   

17.
正按照《1974年国际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人命安全公约》)的规定,除去客船以外,其他适用船舶通称为货船。公约对客船的破舱稳性规定是,不论其尺度大小,一律应进行计算校核;而对于货船,直到18年之后的1992年才提出了破舱稳性的校核要求。但按照《人命安全公约》第2-1章第4条的规定,凡经证明符合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其他文件中的分舱与破损稳性规则的货船仍然可以除外,故为简化起见,我们不妨将公约规  相似文献   

18.
<正>2017年7月3日~7日在伦敦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1届会议(MEPC 71)批准了压载水公约第B-3条修正案文本,船舶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BWMS)的时间问题尘埃落定。根据IMO的决定,对受压载水公约约束的"新船"(即于2017年9月8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建造"系指安放龙骨日期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具体详见公约第A-1.4条"定义"),在交船时应安装BWMS以满足  相似文献   

19.
正为配合船检验发证工作,CCS已经制定颁布了《船舶压载水管理检验发证指南》和《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并可为船舶编制压载水管理计划提供指导。随着《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压载水公约)生效日期的临近,大批从事国际航行的现有船舶进入压载水公约检验发证进程。按照经修订的压载水管理系统(BWMS)认可导则(G8导则)规定申请BWMS型式认可的工作也正逐步展开。CCS一直深入参与压载水公约及其相关  相似文献   

20.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修正案及经修订的《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IBC规则)已于2007年1月1日生效。按照《73/78防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