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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2014,(6):79-80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台 日前,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该细则旨在贯彻执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办法规定,从境外经海上运输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的持久性油类物质,以提单、海运单或者提货单记载的重量为准。在境内运输的,以水路货物运单或者调拨单记载的重量为准;没有水路货物运单或调拨单的,以船载污染危害性货物适运申报单记载的重量为准,每单持久性油类物质的最低收费额为1元,尾数不足1元的不计收。此外,当年基金支出预算不足以全部支付索赔案件应付金额的,应按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做出赔偿或补偿决定的时间顺序依次赔偿或补偿,时间顺序相同的按比例赔偿或补偿,赔偿或补偿不足的部分纳入下一年度基金支出预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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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2014,(11):79-80
交通运输部下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br〉 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确立了海运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产业地位,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运体系的发展目标。为积极推进海运强国建设,按照依法落实、开放性落实、创造性落实的要求,交通运输部提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并于10月8日印发。该方案主要加快海运结构调整;加快航运服务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港口升级和现代物流发展;构建改革开放新优势;努力提升运输服务保障能力;积极推进海运安全绿色发展;加强和改进行业管理;强化科技信息和人才保障;切实强化组织实施等九大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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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11项措施促两岸海上直航发展
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台湾海峡两岸海上直航发展政策措施的公告》,出台11项促进台湾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的政策措施,包括两岸邮轮运输发展、干线班轮捎带中转货、客货滚装运输和车辆互通、推动海西对台先行先试等多个方面。在积极推动两岸邮轮运输经济发展方面,现阶段,经交通运输部批准,两岸资本并在两岸登记的企业可试行包租外籍邮轮多航次从事两岸运输;外籍邮轮在国际航线上可直接挂靠两岸港口,但不得作为两岸间旅客运输。在积极支持两岸客货滚装运输发展方面,两岸共同简化港区内相关拖架与车辆运营程序,逐步推动两岸机动车辆通过客滚航线上岸、甩挂运输等实现互通行驶。 相似文献
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台湾海峡两岸海上直航发展政策措施的公告》,出台11项促进台湾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的政策措施,包括两岸邮轮运输发展、干线班轮捎带中转货、客货滚装运输和车辆互通、推动海西对台先行先试等多个方面。在积极推动两岸邮轮运输经济发展方面,现阶段,经交通运输部批准,两岸资本并在两岸登记的企业可试行包租外籍邮轮多航次从事两岸运输;外籍邮轮在国际航线上可直接挂靠两岸港口,但不得作为两岸间旅客运输。在积极支持两岸客货滚装运输发展方面,两岸共同简化港区内相关拖架与车辆运营程序,逐步推动两岸机动车辆通过客滚航线上岸、甩挂运输等实现互通行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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