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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往昔
20世纪70年代,为了解决船舶燃料和淡水分别由交通部港务局和商业部外轮供应公司两个单位分头负责的弊端,在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同志直接关怀下,国务院批准了1972年1月19日由商业部、燃料化学工业部、对外贸易部、交通部四部提交的《关于解决外轮燃料供应问题的请示》,成立"中国船舶燃料供应公司",归口交通部管理,统一承担国轮和外轮的燃料和淡水供应.1972年4月1日,宣告"中国船燃"成立,归属交通部水运局领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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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7,(4)
1972.1.1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燃料化学工业部、对外贸易部和交通部联名向国家计委提出《关于解决外轮燃料供应的请示》。提出,将外轮供油工作由商业部移交给交通部负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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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宪运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5,(4):32-32
1972.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燃料化学工业部、对外贸易部和交通部联名向国家计委提出《关于解决外轮燃料供应的请示》。将外轮供油工作由商业部移交给交通部负责。 1972.4.1 中国船舶燃料供应公司及大连、青岛、上海、黄埔、 湛江分公司成立。年内,连云港公司成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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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新中国对外贸易、远洋事业的发展,1961年9月1日,中国外轮理货公司成立.
初始阶段的中国外轮理货公司,总部设在交通部海洋局理货处,分公司由当地港务局代管,与当时的所有公司一样,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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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月1日由交通部主管、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主办、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协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行业期刊——《中国远洋航务公告》创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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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7,(8)
全国外轮理货将启用新单证 经交通部同意,全国外轮理货系统从1997年7月1日起,使用新的理货单证,原《中国外轮理货公司单证格式及说明》同时废止。 即将启用的外理新单证本着新颖、实用、可行的原则,并经系统业务工作会议讨论通过。这次对外提供的新单证共有18种,每种单证都有中英文两种版本。以上单证均已获国家专利。从今年3月份起,上海外轮理货公司已对理货组长以上人员进行了三批脱产培训,培训人数达83人。(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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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燃),其前身是中国船舶燃料供应总公司,1972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先后隶属于交通部、中远集团.2003年12月,在中国石油和中远集团支持下,通过改制,组建为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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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1日,中国外轮理货公司迎来了三十周岁的生日。中国外轮理货公司是交通部直属的全国性公司,总公司设在北京,在全国沿海及长江各开放口岸设有47家分公司,其中上海分公司是最大的一家。上海外轮代理公司成立于1965年,成立不久就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冲击,直至1978年7月才恢复。改革开放12年来,上海外理在上海港务局和外理总公司的领导下,生产规模日益扩大,理货业务迅速发展,安全质量稳步提高,经济效益持续增长。上海外理现有职工1029人,担负着进出上海港的外轮和我国远洋船舶的外贸货物的理货任务以及中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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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革历程我国航运企业自1979年起对外开放,而当时作为港口配套物流服务重要环节之一的理货业务却未能同步开放。直至2002年,原交通部才同意原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的港口可根据本港理货业务需要,除原各港外轮理货公司外,再组建第二家理货公司。2003年3月,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及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共同组建中联理货有限公司,这是国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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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1,(5)
中远大事记 1951年6月15日新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中波轮船股份公司在中国天津正式成立(1962年迁上海)。分公司设在波兰格丁尼亚。1952年1月1日中国外轮代理公司(PENAVICO)在北京正式成立,同时在大连、上海、广州、天津、青岛、秦皇岛成立分公司。 1958年7月11日交通部国际业务局从海河运输总局划出,改组为由交通部直接领导的远洋运输局,掌管全国远洋运输事业。 1959年4月1日中捷合作的捷克斯洛伐克国际海运股份有限公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