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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4,(5)
4月1日,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发布了对中远、中海、中外运的豁免命令,并对豁免的时间期限和终止日期不作限制。此举表明,我国三大航运公司将可以与其它非受控承运人一样,在美国航线享有同等权益。 获美国“受控承运人”豁免的待遇,是我国三大航运公司近年来积极争取的结果,也是中美两国政府高度重视海运业发展、积极兑现各自承诺的结晶。去年12月8日,中美两国政府草签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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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京中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9,(10)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一直将在主要航线上对违禁行为的查处作为自己的工作重点。在已被处罚的公司中有美国境内外(其中也包括中国)的船公司、无船承运人以及美国境内的货运代理人和进出口公司。罚款数额少则几万美元、十几万美元,多则几十万、上百万美元。为了规范美国航线的业务行为,避免因操作不当而遭受经济损失,笔者现结合具体业务操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就美国《1998年远洋航运改革法》(以下简称“《改革法》”)第10条中有关违禁行为的内容作一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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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京中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9,(7)
已于今年5月1日生效的美国《1998年远洋航运改革法》引入了远洋运输中介人(ocean transportation intermediary,简称“OTI”)的概念。远洋运输中介人包括了远洋货运代理人(ocean freight forwarder)和无船承运人(nonvessel-operating common carrier,简称“NVOCC”)。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在为新法律所制订的实施细则中,对货运代理人和无船承运人的业务范围作出了明确的界定。根据它们各自的业务范围,可以知道货运代理人的经营收入来自发货人所支付的货代服务费(freight forwarding 相似文献
5.
《水运管理》1998,(5)
FMC是THE FEDERAL MARITIME COMMISSION的缩写,即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这是一个由5名委员组成的委员会,委员均由总统提名,并经国会认可.但委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可以独立作出决定,并不听命于总统、政府与国会.独立性很强.FMC的重要任务包括执行美国的《对外航运实践法》(FOREIGN SHIPPING PRATICESACT)和《1920年商船法》(MERCHANT MARINE ACT OF 1920).FMC的职责是一旦出现外国政府、外国承运人歧视或不公平地对待美国承运人、货运代理人的情况,FMC可以采取惩罚行动.FMC可以根据需要广泛地调查取证.FMC虽有权对歧视事件采取惩罚措施,但根据国际法上“平等者间无管辖权”的原则,其无权对外国政府进行惩罚,而只能惩罚外国的承运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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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3日,在日内瓦举行的第94届国际海事劳工会议上,海事劳工公约获得通过。这样一套世界统一的、新的国际海事劳工标准,为全球海运业搭建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从而更好地满足了国际海运业的健康发展和保护全球海员根本利益的新要求,该公约因此也被称为全球120万海员的“权利法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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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京中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9,(8)
对于美国航线服务合同项下出运的货物,船公司的海运提单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来缮制。如果提单的缮制不符合要求,很有可能是签约方不正确地使用了服务合同或向他人转让了服务合同。如果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因此而认为船公司认可或同意了签约方的违法行为,船公司就会受到FMC的处罚。由此可见,船公司代理认真阅读服务合同文本,明了签约方的托运人身份(如:货主、托运人协会、无船承运人等),并在接受合同货物订舱和海运提单缮制上严格把关,是避免船公司被卷入签约方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笔者现结合具体业务操作,简要介绍一下海运提单的缮制要求,供有关业务人员参考。 在具体业务操作中,船公司代理首先要了解美国航线服务合同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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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京中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9,(11)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后,于8月初作出决定,对台湾Kin Bridge Express Inc.(即庆扬捷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庆扬”)和美国Kin Bridge Express(U.S.A.)Inc.(以下简称“美国庆扬”)分别处以2,117,500美元和1,105,000美元的罚款,并发出了制止令(Cease and Desist Order)。笔者现将有关情况和具体业务操作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向读者作一简要介绍。 一、台湾庆扬的违法行为 1998年6月23日,FMC就庆扬(台湾庆扬和美国庆扬)公司违法行为发出调查令。经过调查,FMC认为台湾庆扬存在下列违法行为: 1、从1994年5月至1998年4月,在没有向FMC报备运价本和放置保证金的情况下,从事无船承运人的业务达四年之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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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案由顺德一家公司(以下称发货人)将装载电器的4个集装箱委托一家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以下称货代公司)由顺德通过公路拖运到香港装船去孟买港,集装箱在孟买港卸船后再通过铁路运抵交货地新德里。该批出口电器由货代公司出具全程货运提单。提单记载:装船港香港,卸船港孟买,交货地新德里,运输条款CY-CY;提单同时记载“由货主装载、计数”的批注。集装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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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1997年5月8日,美国定航国际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航公司”)受上海华源经济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公司”)委托,为其承运一批从上海至加拿大蒙特利尔危险品货物。双方约定运费预付,承运人定航公司为托运人华源公司出具了提单。货物运出后,承运人于1998年1月19日通过律师向华源公司发函催讨运费,华源公司未予支付,定航公司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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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人能否成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主体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无船承运人”,最早出现在美国的法律中,可以说无船承运人的法律概念是美国法律的产物。1961年美国的联邦海事委员会FMC(Federal Maritime Commission)的General Order4中规定:不营运船舶而作为海洋公共承运人,以自己的名义作成费率表、作广告宣传进行集货、安排海上承运人,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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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简介 最近,笔者作为一国际贸易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代理律师,处理了这样一起海事纠纷:A公司出口一票浓缩果汁浆,货物价值近30万美元,装运港为大连,卸货港为纽约.该票货物经A公司委托一家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承运,B公司后来签发了其公司的小提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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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提单项中运输的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依提单合同索赔时,承运人常以自己只是代理人,不是适格的被告抗辩.可见识别承运人对收货或提单持有人至关重要.提单合同承运人的识别在国际上和我国国内仍是一个争议课题,是国际海事委员会(CMI)国际分委员会近年在国际海商法领域进行讨论的19个争议课题之一.笔者拟结合国内外判例对该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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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钟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9,(5)
美国《1998年远洋航运改革法》(以下简称“《改革法》”)对《1984年航运法》(以下简称“《航运法》”)中的多处内容进行了较大的修订。其中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允许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保密的服务合同,这将对美国航线的集装箱货物运输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对服务合同的操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适应服务合同保密的要求,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在其为实施《改革法》所制订的实施细则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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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言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2,(4)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简称FMC)在美国航运改革法(简称OSRA)实施两年之际,公布了《1998年美国航运改革法实施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针对OSRA实施两年来在该法律框架管理下航运经营和发展格局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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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借提单是指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前或装船完毕前,将提单“预借”给托运人以便其结汇的行为。倒签提单则是指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后,在提单上填发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行为。近年来,我国各地海事法院和仲裁机构先后审理了若干起预借提单、倒签提单纠纷案,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当数1989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福建省宁德地区经济技术协作公司诉日本国日欧集装箱运输公司预借提单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该案一二审均认定被告预借提单属侵权行为,并据此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此所受损失。但是,不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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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京中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0,(7):58-59
在经营美国航线的船公司及其代理中,有不少业务人员对服务合同签约方(在此特指以托运人身份与船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的一方)的附属公司和签约方代理之间的区别不是很清楚。这很容易导致单证缮制上的错误,进而出现违反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规定的情况。为规范美国航线服务合同货物出运的业务操作行为,避免因单证错误而遭受经济损失,笔者认为:认真了解签约方与其附属公司和代理之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