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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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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制定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一部分责任范围规定一切险的承保范围为除包括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但是,这一条文规定的很简单,对于何为外来原因,以及外来原因的范围都没有加以界定。由于此种规定的模糊,导致了实务界和理论界对一切险承保范围的争议,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更是各持一词。这种状况对于我国海上保险事业的发展非常不利。因此,一切险的承保范围,亟待明确。本文将由一切险条款的来源及演变,再结合相关案例,对一切险的范围给予初步的界定。  相似文献   

2.
完善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一切险"条款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廖怡 《珠江水运》2004,(7):34-35
"一切险"条款是当今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最常用的格式.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PICC)1981年1月1日修订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一切险是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相似文献   

3.
在目前的海上货物保险制度下,无论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一切险条款还是伦敦1982年的ICC(A)条款对承保风险都采取了:“一切险减除列明除外责任”的形式,即,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了海上货物一切险,只要货物的灭失或损害不是在保单列明除外责任的范围之内,那么只要货物海上遭受灭失或损害,一般保险人都要给予赔偿。这种责任范围的过于广泛和不明确直接导致了保险人责任的不确定,因  相似文献   

4.
张国玲 《中国水运》2007,7(8):261-262
近些年来,我国现行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已经不能很好地满足实践要求,尤其是PICC一切险条款,其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了海上保险市场的完善,有待进一步修改与完善。本文通过将ICC(A)条款与PICC一切险条款相比较,尤其是对两者的承保风险和除外责任进行深入比较,在比较的基础上,为完善我国现行的PICC一切险条款提出意见。  相似文献   

5.
我国企业在从事进出口贸易购买海运货物保险时,有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C1C)与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OCC)两种条款可供选择。实践中,人们经常将两者的主要险别一一对应,不加区分,而纠纷也经常由此而发。本文存概述两者的基础上二,先对它们进行了总体上的比较,然后分别指出了CIC平安险与ICC(C)险、CIC水渍险与ICC(B)险及CIC一切险与ICC(A)险存承保范嗣与除外责任等方面的异同点,以便于人们在投保时正确选择,防止错保或引起纠纷。  相似文献   

6.
本文以美国货物保险法律发展为主要视角,对货物保险合同中“不受益条款”的由来、发展及作用进行了阐述。考查了该条款与提单保险利益条款的关系以及它们在司法实践及保险实务中产生的影响。从法理价值角度提出了该条款存在的合理性。文章以英国ICC规定的“不受益条款”为蓝本,分析了其与代位求偿权的关系。最后阐述了中国法对“不受益条款”及相关问题的态度和贸易与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的《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和《海运货物战争险条款》,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将承担的风险分为基础险和附加险两类,供被保险人选择其中一项基础险,再根据需要选择某一项或若干项附加险进行投保.  相似文献   

8.
孟祥伟 《世界海运》1997,20(3):24-26
I.T.C.Hulls1995.11.1(本文乐95新条款)是伦敦保险人协会为适应法律上,商业上的变化,在修改83年条款基础上制定的一套新的船舶定期险条款,在与83年条款对比分析的基础上,主要分析和探讨了新条款的船级条款,承保风险,被保险人克习职责的主体范围,共同海损,救助费用以及索赔通知等方面的新规定,分析的结果是:新条款在上述诸方面的条款缩小了保险人的承保范围,加重了被保险人的保证义务,对被保  相似文献   

9.
船舶所有人和租船人因经济困境造成航程失利从而导致保险标的全损,该保险事故是否属于海运一切险的列明风险,保险事故的原因是否属于海运一切险中的外来原因,外来原因的具体含义又是什么以及海上保险人是否予以赔偿等问题,众说纷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保险条款中也没有明确约定。鉴于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属于合同纠纷,故笔者从人保总公司1981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以下简称1981年保险条款)、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责任主体等方面略陈管见。  相似文献   

10.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选择适用200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或2009年英国《协会货物保险条款》。其中后者规定的保险责任起始时间更早,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程度更大。在推定全损情况下,被保险人应在合理期间内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并且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保险人。关于承保风险和除外责任的界限问题,可以从条款之间的关联关系入手,采用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来解决二者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1.
为了进一步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研究国际海运规则,完善我国海上保险制度,本文针对PICC一切险条款和ICC(A)条款的承保范围作了详细的分析比较,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李媛媛 《中国水运》2006,4(12):161-162
本案的案由是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货主与船东之间就损害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主要争议为海牙规则是否适用于本案以及赔偿责任限额应为多少.产生争议的根源就是提单法律适用问题.本文拟从案例入手就提单首要条款和提单法律适用条款的关系进行分析总结.  相似文献   

13.
宁晓鹏 《珠江水运》2008,(11):44-46
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中关于责任期间的规定文字艰涩,涵义复杂,不深入研究很难发现其真正内涵。本文将对责任期间条款做逐字逐句的分析,以便于相关从业人员在实践中应用或者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14.
本文对<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的"背离条款"在航海和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着的不同观点进行分析,提出"背离条款"运用时机与条件,船舶背离的行动,及船舶特殊情况背离的处理.  相似文献   

15.
孙华 《中国水运》2011,(9):50-51
2009年,货运保险联合委员会展开了协会货运保险条款修订工作,结合物流业新情况对1982版的协会货运险条款进行了修订。文章从物流客户的角度详细比较新、旧条款的区别,以期物流客户能更加熟悉相关条款,促进风险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16.
初北平  李垒 《世界海运》2011,34(11):48-52
本案是一起包运合同下的滞期费纠纷案件①,其争议的核心问题在于罢工条款是否涵盖罢工的后续影响导致的时间损失。通过对Carboex SA v.Louis Dreyfus Commodities Suisse SA仲裁上诉案件的介绍,阐释了英国法下罢工条款的含义及范围,明确了罢工后续影响所致时间损失的承担以及无论靠泊与否条款(WIBON)的含义及作用。  相似文献   

17.
“仓至仓条款”是规范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期间的条款,即限定保险责任开始和终止的条款。除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的特殊风险外,运输货物保险中的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都以“仓至仓条款”限定保险责任。其基本含义是:货物保险人承担“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标明的起运地发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地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路、内河运输在内,直到被保险货物抵达保险单所标明的目的地止。但保险人的责任,以被保险货物全部卸离货船后60天为限。 “仓至仓条款”除了将时间概念给予60天限定之外,还对以下几种情况作了规范:  相似文献   

18.
王金凤 《航海》2013,(1):18-20
我国《保险法》上对保险合同争议条款的解释规定了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有利解释原则"。在新《保险法》下,该原则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得到进一步明确:首先,应限于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其次,在各方对合同条款存在争议时,应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第三,如仍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方能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在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已知晓承  相似文献   

19.
保证(Warranty)是海上保险特有的制度,《海商法》第235条对保证条款及违反保证条款的后果作了初步规定,但该条规定比较原则,尚有些问题需要明确,如保证条款及其范围,《合同法》生效后违反保证条款的后果等,而这些问题是实践中无法回避的,有必要加以探讨。 一、保证条款 1、保证条款 《海商法》第235条规定,被保险人违反合同约……  相似文献   

20.
黄青业  初北平 《世界海运》2012,35(10):36-42
本案争议由背靠背租约链中的1986年美国税制改革条款引起。不同的仲裁庭对此得出了相反的结论。每一案件的败诉方均向法院申请上诉批文并获批,然后租约链中的最后租家(bottomcharterer)向法院申请1996年《英国仲裁法》第100条第(4)款项下的命令,但法院没有准许。该判决使人清晰地认识到法院在行使该条款下权力时十分谨慎,而且在申请时的严重延迟很可能成为反对申请该命令的一个重大因素,尤其在花费和延迟方面所产生的后果。本案是第一次去考虑1996年《英国仲裁法》第100条第(4)款项下法院命令仲裁庭具明进一步推理的权限范围。这对于以后据此向法院申请有关救济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对于赋税问题,笔者也做了简要的评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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