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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铁道部《关于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的规定》[铁计(1995)173号]已经颁布近三年了。根据几年来我局的执行情况和自己在更新改造计划管理工作中的体会,就该文(以下简称“173”号文件)的有关问题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173”号文件的重大意义 《关于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的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加快铁路投资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立铁路局市场主体地位的重要举措,顺应了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初步理顺了铁道部和铁路局在投资活动中的关系和职责。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在推进铁路改革的进程中,“173”号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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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95年以来,计划部门紧紧围绕铁路运输市场与经济效益这一中心开展工作,在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宏观调控、狠抓计划管理和计划规章落实等方面的工作中都取得了很大成绩,特别是实施《关于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的规定》(铁计[1995]173号)以后,更新改造计划按“程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运作,注重投资效益,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一、173号文件的主要做法 173号文件是根据《铁道部关于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深化铁路改革等若干问题的意见》,为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和铁道部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下实施的。 这个规定总结了以往改革的经验,进一步扩大了铁路局的投资决策权,铁道部只管跨局重要干线和路网性编组站的技术改造及部分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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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九五”以来,铁路企业投资体制改革逐渐加大步伐。1996年起在全路实行的部铁计[1995]173号文件标志着铁道部在转变政府职能,使铁路局成为“四自”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道路上迈出了实质性的大步。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173号文件方向是对的,效果是好的。当然,在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在今后逐步加以调整。随着铁道部实行政企分开,各铁路局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铁路企业投资体制还需要进一步改革。下面所谈的是沈阳局贯彻执行173号文件的体会及改革投资体制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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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铁道部于1995年底下发,1996年执行的铁 计[1995]173号文《关于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的规定》。经过两年多的学习和贯彻,本人有如下体会。 一、173号文打破了“统收、统支、统分”计划管理的旧模式 1995年的173号文,突破了长期以来铁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整套“统收、统支、统分、统管”的集中管理固定资产折旧资金计划的模式,规定了除机车车辆固定资产折旧由部集中统一安排外,其他类固定资产的折旧资金80%由铁路局安排使用,20%由铁道部集中使用。明确了部集中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局管项目范围,扩大了路局更新改造投资的决策权。我个人认为有以下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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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95年12月铁道部下发了《关于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的规定》,规定中加大了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限,明确了铁道部更新改造计划管理职能要实现“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从以年度计划管理为重点向以中长期计划管理为重点转变,从具体审批项目、调整概算向制定技术改造政策、控制总规模转变”,规定中还强调了加强计划管理,改善宏观调控的具体措施,明确更新改造计划管理的办法和操作程序。 通过认真学习173号文件及有关更新改造管理的其他文件,使我们明确了修建计划管理的方向和任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173号文件,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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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95年铁道部连续出台了“关于发布《铁路运输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计[1995]26号)、“发布《关于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的规定》的通知”(铁计[1995]173号)两个重要文件,三年来实践证明,有效地推进了铁路“两个根本转变”。现从发展和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出发,结合我局计划工作实践中的情况,对铁路运输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管理谈几点认识和建议,由于受工作范围的局限,可能带有一些片面性,仅供在深化更新改造计划改革方面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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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国有企业提出了“力争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状况明显改善”两项重要任务,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全国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胜利召开,我国政府今后五年要完成的“一个确保,三个到位,五项改革”的主要任务目标,为国有企业实现十五大提出两项重要任务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铁路局作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两会”精神,抓住这历史性机遇,紧紧围绕这两项任务攻坚。作为铁路企业计划管理必须适应这一形势,深化改革,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计划管理模式,在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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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九五”以来,铁道部加快了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作为配套措施之一,部进一步扩大了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限,将80%的折旧资金安排权以及相应的管理责任下移到各铁路局。在铁道部还未实现政企分开、铁路高度集中的运输管理体制未有实质性改变的条件下,在投资体制改革方面先迈出这一大步确属不易。因此,认真回顾这两年来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限的实践,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对于进一步搞好今后铁路投资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更新改造投资主体下移成效显著 在铁道部酝酿制订《关于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的规定》(即173号文)的初期,各部门意见尚有一定分歧,主要是对铁路这样一个特殊行业能否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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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是保证铁路运输生产 的主要劳动资料,是完成铁路运输生产的“主要物质技术基础。管好用好这笔固定资产,是关系到维护国家、人民利益的头等大事。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资金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之一,电是企业内涵扩大再生产的重要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折旧资金是各级计划部门和企业主要领导者的职责。 铁道部对固定资产折旧资金的提取和管理经历了几个阶段。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的颁布实施,依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制定了《铁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按照本办法,部计划司在铁计[1990]55号文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的规定》(铁计[1995]173号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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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4日,《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简称64号文)发布,这被称为建国以来最重要的公共交通行业发展的纲领性政策文件,该文件从国家领导人多次重要批示开始制订历时近两年,并由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等多部门参与,还在常州、长沙、昆明等城市广泛征求意见,数易其稿,最终形成现在的64号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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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运输》1998,(7)
<正> 第一章 总则 第l条 根据《铁道部关于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深化铁路改革等若干问题的意见》,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建立运输企业自主经营机制,制定本规定。 第2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实现政企分开,在部《铁路运输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管理办法》(铁计[1995]26号)和《关于加强铁路运输设备大修计划管理的规定》(铁计[1995]27号)文件划清了更新改造、大修理界限的基础上,还必须进一步扩大铁路局(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投资决策权限,同时加大铁路局成本管理和投资权责,把企业改革同改组、改造和加强经营管理结合起来,使铁路局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竟争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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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8日,杭州市委、市政府在国内率先下发了34号文件,即《关于构建城市公交体系解决城市居民出行难问题》的文件,这个文件确定了“一个购买两个联动、土地出让金的2.5%用于公交场站建设”这样一个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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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96年是实施“九五”计划的第一年,按照党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交通通信各行业在深化改革中积极进行贯彻,并狠抓了建设和管理工作,实现了开好头、起好步,呈现了稳步增长,健康发展的态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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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九五”期间,我国的投资体制已进入深层次改革的攻坚阶段,按照八届四次人大通过的《纲要》在“改革投资体制”一节中明确的方略、政策,结合交通系统的具体情况,兹对交通投资体制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谋略,谈点初浅看法。 一、尽快政企分开和转变政府职能,是明晰投资主体的前提 投资体制改革中遇到的许多问题,最终的症结都与政府职能和产权关系不明密切相关,在政企不分、政府掌握投资决策并直接经营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