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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2004年发布实施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73号令)第三条第二款: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公安派出所行使消防监督职权以规章的形式进行了规定。虽然在规定中使用了“授权”二字,但笔者认为.这里所使用的“授权”仅是公安机关内部消防工作管辖的分工,从行政法学原理上讲。这是一种明文委托关系。因此,公安派出所担负消防监督执法职权是受行政委托取得的.与消防机构的关系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即消防机构将消防监督执法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公安派出所来行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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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末,交通部公安局消防处在大连海运公安局召开有港航系统部分消防监督科长参加的消防工作座谈会。会议主要议题是贯彻公安部第73号令即《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研究制定、修改、补充《港航系统消防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和《港航系统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这两个“细则”、“规定”的出台,对于指导港航系统公安消防机构及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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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行为,保障消防法规的实施,公安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制定了《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以下简称“73号令”),公布实施近两年来,各地方依据“73号令”制定了适应本地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交通部公安局依据“73号令”于2005年2月5日制定施行了《港航公安消防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港航系统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细则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港航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实行消防总队、支队(大、处、科)队和公安派出所分级监督管理。从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上、形式上、内容上、受理举报、投诉的查处、重大火灾隐患的确定及处理、消防工作职责、法律文书审批及处罚权限上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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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以下简称73号令)已于9月1日开始实施,公安部“36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以下简称36号令)同时废止。在学习和贯彻“73号令”的过程当中,我将两个“令”进行了分析和比较,总结出“73号令”已从消防监督执法的关系、职责、到消防安全检查的形式、内容、时间、方法及要求等多个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变,本文从新老两个“令”的变化的几个方面进行了比对和探讨,便于同行在贯彻实施公安部“73号令”作为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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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消防法》的实施,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将越来越突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三级管理工作也日趋规范和完善,在遏制火灾多发势头、建立火灾防控体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已经成为消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目前,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仍不相适应.消防安全存在着漏管的现象。笔者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107号令,结合港口消防工作实际.就如何构建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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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是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也是实现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提升防控火灾能力,降低火灾起数、降低伤亡人数、降低财产损失的重要举措。要做好派出所消防监督管工作,要做到“四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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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73号令),制定了《港航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其中的第九条规定,对重点船舶的消防监督抽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每季度监督抽查船舶总数不少于消防监督员总数的10倍,除监督抽查外,对消防重点船舶采用其它形式的消防监督检查,每季度检查的船舶数不少于消防监督员的5倍;抽查船舶数应不少于船舶总数的20%;第十一条规定,对其它船舶的消防监督抽查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抽查船舶总数不少于船舶总数的10%。上述规定有效地解决了船舶数量的增加与现有港航公安消防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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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消防》2009,(3):12-16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5月1日施行。根据消防法授权,公安部通过修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分别明确了范围、内容、程序和具体要求。《消防法》在法律责任一章,取消了对部分违法行为先责令限期改正再实施行政处罚的前置条件,增加了罚款处罚幅度和行政强制措施等新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对消防监督检查程序和内容作了补充和完善。《消防法》对火灾事故调查任务进行了调整,由过去“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调整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总结火灾教训。”《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目的是提高火灾事故调查水平,维护火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修订后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已经于2009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签署第106号、第107号、第108号公安部令,予以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为使广大读者认真学习贯彻三部实施《消防法》的配套规章,我刊从本期开始续登上述三部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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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的修订,对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做了新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和服务能力.确保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落实.夯实基层消防安全,大连港公安局消防支队落实责任,多措并举,不断加强监督和指导,使派出所的消防执法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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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企业中的“消防重点单位”、“消防重点部位”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监控,彻底消除不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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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灾隐患定义及分类确定
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隐藏的祸患。火灾隐患绝大多数是因为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造成的。对于火灾隐患的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作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73号令)对此作了细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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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监督 共筑消防丰碑
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在“全国交通公安局长会议”上说:
2005年.全国交通公安机关在交通部党组、公安部党委和交通系统各级党政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交通工作大局,深入贯彻中央《决定》和部党组《意见》,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服务型公安机关创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执法水平.加大了对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和鼋点物资、重点部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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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02年5月1日实施至今,已有整整三个年头了。三年来,全国港航单位、公安消防机构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消防宣传,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取得了成效,作出了贡献。“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但愿我们港航单位、公安消防机构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进一步把公安部第61号令落到实处,真正创建我们共同的“平安港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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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下称《消防法》)明确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负责,除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做特别规定外,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以上各级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比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铁路、交通、民航和林业公安机关设立的消防监督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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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总结推广社会单位消防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全力推动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4月27日下午,广州港公安局内港片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现场会在广州太古仓“南粤嘉宴”大酒楼召开。全局消防监督民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