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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6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仲裁委员会道路交通仲裁院在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正式揭牌,这是目前广西首个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仲裁机构。虽然一些轻微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快速理赔的方式处理,但仍有不少交通事故赔偿纠纷需要交警调解。如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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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道路外交通事故时,要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一样,通过事故现场调查,最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交强险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对道路外交通事故同样适用。在事故现场调查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但涉及与道路外交通事故有关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及追究刑事责任方面已超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权范围,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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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给人们的出行带来极大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已成为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在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各方对事故车辆技术鉴定结论高度重视,因此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交通事故车辆技术鉴定报告书越来越重要.本文就车辆技术鉴定现状进行分析,剖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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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损害后果检验、鉴定和财产损失的评估,现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对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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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事故致因理论的定义、核心、意义等诸多方面对该理论进行了详细的论述,道路交通事故致因理论对于指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或者规则起到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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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遇一辆肇事车辆存在多名当事人,但因缺乏视频资料且证人证言相互矛盾或无法询问的情况下无法明确谁是驾驶人,根据事故调查需要,交警部门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明确谁是驾驶人,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提供一定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是指根据案情,对与事故相关的现场、车辆、伤亡人员进行勘验后,依据勘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做出涉案者在事故发生时所处行为状态书面意见的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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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防止和纠正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违法和不当行为,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提高事故处理质量和效率、促进执法公正,2008年8月17日公安部颁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现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将予以废止。《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取消了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制度,并明确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使用,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只能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信访案件多发。因此《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专门增加了一节"复核",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法制化。本文拟就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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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不仅不立即停车,抢救伤员,反而驾车逃离事故现场,以逃避自己的经济赔偿责任和行政、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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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致因理论是事故致因理论的一个分支,通过对大量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的研究,揭示形成交通事故相关要素之间的关系,找出交通事故的机理。道路交通事故致因理论的核心是"危险形成—避险失误"机理和"环境—危险"作用律。道路交通事故致因理论可以指导事故调查、事故鉴定、判断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从而比较准确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