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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车坛传真     
正国务院发布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通知8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通知。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取消审批后,交通运输部要制定完善并公布维修业务标准,督促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2.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维修业务,维修服务完成后应提供明细单,作为车主  相似文献   

2.
正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增汽车维修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经营秩序,营造安全、稳定、健康发展的行业氛围,杭州市交通执法队近日对2021年以来管理中心推送的新增汽车维修企业进行集中走访,向企业送服务、普法规、助安全。交通执法队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杭州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贯,  相似文献   

3.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社会对机动车维修服务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机动车维修行业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有关机动车维修价格的投诉和维修企业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出台《南京市机动车维修服务价格行为规则》是适应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需要。  相似文献   

4.
<正>重庆市为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和促进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发挥先进典型在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维修企业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实现诚信、透明、放心修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及《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等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实际,制定了《重庆市机动车维修企业服务质量等级和星级评定办法》(渝交规函[2022]35号,以下简称《评定办法》)。  相似文献   

5.
正近日,常德市运管处为全市三类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点)下发了《机动车维修规范经营十条禁令》,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促进维修企业守法经营、优质经营。随着私家车的普及,机动车维修越来越受到市民关注。新年伊始,常德市运管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常德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现状和文明城市创建有关  相似文献   

6.
正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督管理,确保"十四五"行业管理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认真谋划,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强化行业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工作机制,积极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享数据,及时督促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企业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并组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检查发现不符合经营业务标准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相似文献   

7.
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环保部出台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要求,北京市运输局修管处紧密结合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对《北京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程序性规定》进行了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取消部分企业管理负责人、机修、钣金、电器、涂漆等人员的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二是  相似文献   

8.
正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督管理,确保"十四五"行业管理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认真谋划,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强化行业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工作机制,积极运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享数据,及时督促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企业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并组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检查发现不符合经营业务标准的,督促企业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二是继续加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推广应用力度,严格检查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上传数据情况,提升数据上传率与上传质量;  相似文献   

9.
正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在具体工作实践中,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汽车维修经营者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事前对维修经营者的开业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经营许可证,事中加强维护市场秩序和规范维修经营行为,事后着重加强对违法维修行为的查处。  相似文献   

10.
<正>为进一步提高机动车维修质量,江苏省如东市运管处坚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江苏省汽车维修企业维修信誉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维修企业质量检验工作。如东市运管处通过加强对汽车维修企业的监管,要求各维修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对机  相似文献   

11.
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的价格体系是国家整个市场价格体系的一部分,为规范我市机动车维修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机动车维修承、托修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江苏省机动车维修服务价格行为规则》(下称《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镇江市物价局和镇江市交通局联合制定了《镇江市机动车维修服务价格行为规则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办法》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也贴近机动车维修行业实际。现就贯彻中一些具体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2.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之为机动车维修行业的根本大法,无异于"尚方宝剑"。《规定》最早始自2005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原交通部令2005年7号,并根据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发展情况,为顺应时代需求,曾于2015年8月和2016年4月分别对《规定》做了2次修订(分别以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17号和2016年37号的形式发布),10多年来,该规定对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发展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该规定已不能完全满足汽车后市场的发展需求,为此,交通运输部再次对《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于2019年7月8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20号的形式发布。那么这次修订后的新版《规定》有哪些需要特别关注呢?新修订的《规定》第四十四条提出:建立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认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具体办法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制定。那么,这里提出了建立机动车维修经营黑名单制度,但是具体办法还要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制定,并且明确了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认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黑名单。这只是抛出了一个命题,建立机动车维修经营黑名单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本期就来关注一下黑名单制度的相关问题,以期为机动车维修行业黑名单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3.
<正>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工作部署,加强天津市机动车维修行业诚信机制建设,促进机动车维修企业依法经营,提高维修服务质量,天津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自2006年开始,每年对全市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的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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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8月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11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就包括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资质由"审批制"向"备案制"转变。关于这项新政策,业内人士的观点不一。有人认为新的政策降低了维修企业的进入门槛,企业可以将精力  相似文献   

15.
正为全面落实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0年度,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坚持执行安全生产常态化督导工作,确保了全年全市机动车维修、驾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2020年,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共出动651人次,检查机动车维修、驾培企业263家次,发现隐患394处,对所发现隐患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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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有很多维修企业仍处于依靠经验的旧体修理阶段,维修服务内容和经营模式比较单一,不能提供完善的全方位的服务。维修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也让维修企业难以满足社会需求,维修作业服务不规范,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低下,维修服务质量普遍不高,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擅自改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比较普遍,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相似文献   

17.
为进一步提升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强化维修行业形象,自2009年起,浙江省运管局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了机动车维修企业维修服务质量达标评审工作。  相似文献   

18.
动态信息     
★南京市维管处开展09年汽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计分考核为加强我市汽车维修企业管理,规范汽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南京市维管处从2009年1月起对我市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各项制度和经营行为专项检查的计分考核工作。本次检查将严格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江苏省机动车  相似文献   

19.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之为机动车维修行业的根本大法,无异于"尚方宝剑"。《规定》始自2005年8月1日实施的原交通部令2005年7号,并根据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发展情况,为顺应时代需求,曾于2015年8月和2016年4月分别对《规定》做了2次修订(分别以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17号和2016年37号的形式发布),10多年来,该规定对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发展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该规定已不能完全满足汽车后市场的发展需求,为此,交通运输部再次对《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于2019年7月8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20号的形式发布。那么这次修订后的新版《规定》有哪些需要特别关注呢?本期我们一起来关注一下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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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信息     
<正>交通运输部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做出修改近期,交通运输部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做出修改,并于2015年8月8日重新发布了修改后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7号)。就破除垄断而言,自主选择维修、使用同质配件等关键词写入新规;就行政管理而言,加强维修质量管理检查、配件实行追溯制度等关键词写入新规。具体的修改内容如下。(1)第五条新增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托修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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