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FIDIC新版合同条件的特点与应用范围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本文介绍了新版FIDIC合同条件产生的背景,并从其总体特点、基本内容、管理方式、风险分担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对各个新版合同条件加以介绍、分析和比较,最后提出了FIDIC新版合同条件将会被广泛地用于国际和我国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预测。 相似文献
3.
4.
新版FIDIC合同条件中的"不可抗力"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结合1999年第1版FIDIC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探讨了项目“不可抗力”的定义、确认、处理等相关问题.同时结合国际工程管理的实际经验提出一些建议,以利于提高我国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5.
6.
DRB作为ADR(替代式纠纷解决方式)的一种,在工程界越来越得到重视和推广。FIDIC合同条件,被誉为“国际土木工程的圣经”,在1996年引进DRB的基础上,于1999年正式形成完整、系统的DAB规则。文章以FIDIC彩虹系列中的红皮书《施工合同条件》为例,对DAB规则进行简要归纳总结。分析DAB的调解性和准仲裁性,有助于了解DAB的本质,从而更好地运用DAB的调解手段来解决争议。 相似文献
7.
国际项目疏浚分包合同管理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海事工程中的疏浚项目作为一项相对独立的工程,在工程实施中通常由专业公司实施。国际工程联合会FIDIC在2006年3月发布了第一版疏浚填海合同通用条款。文章以安哥拉工程的疏浚项目为例,对该合同蓝本进行简单说明,对疏浚分包合同中通常要注意的事项进行总结,供工程管理人员、作价人员等参考。 相似文献
8.
工程项目中,合同是经济主体交换的权利凭证,海外工程合同成为重要。文章主要通过通过论述普通发的发展历程,阐述了在普通法下国际工程合同的解释,主旨是提高为我国施工企业在承包国际工程中面对不同法律体系下合同签定与管理中法律风险的规避,降低企业风险,提高工程效益。 相似文献
9.
针对FIDIC合同条件的不同版本(银皮书和红皮书)的不同情况下承包商在工程定价和索赔环节采取的不同对策作了分析,指出承包商在不同的合同版本下应该采取灵活而有针对性的策略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似文献
10.
11.
港口工程是国际上基础设施落后国家优先发展领域,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国际港口工程承包市场。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合同是国际港口工程承包市场中最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为提升EPC合同管理水平,文中总结了国际港口工程EPC合同具有专业工程种类多、金额大、工期长、变更和索赔频繁等特点,阐述了EPC合同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和内容,着重介绍了合同签订、履约、变更、索赔和文档管理,最后提出了开展国际港口工程EPC合同管理工作的建议,为国际港口工程合同管理提供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12.
设计工作是EPC项目成功实施的最关键因素之一。在FIDIC彩虹系列中,银皮书合同条件下承包商不平衡地承担了更多的与设计相关的风险。文章列出了中国建筑企业常见的设计风险案例,全面分析与设计相关的FIDIC银皮书(EPC)合同条款,并紧扣关键三大合同要素,为防范不同阶段的设计工作风险,从合同商务实务和程序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13.
本文主要对FIDIC合同条件下合同价格的变动以及其中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具体的分析和研究,以期能够更好的确保合同双方的正当利益。 相似文献
14.
相比FIDIC系列的其他合同而言,学者和业界对于FIDIC2006年第一版《疏浚与吹填工程合同条件》(蓝皮书)的研究相对有限。本文旨在通过对相关合同条件的对比分析,说明蓝皮书的特点及其对于疏浚企业的特别适用性。 相似文献
15.
16.
在当今的国际,国内形式下,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加快与国际接轨,变的迫在眉睫。作为从事工程施工的建设者来说,认识国际工程合同中的索赔很有必要,即能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同时也能通过索赔和反索赔带出自身在合同,成本,质量和速度管理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对班轮运输合同的订立和解除,法律规定不明确.通过分析<海商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班轮实务,澄清班轮合同在订立和解除过程中的模糊概念并解决争议.探讨了缔约过程,包括以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EDI)方式订舱时的合同成立时间,评述了<海商法>和<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解除条款,并对不适当的习惯做法提出了建议.认为只有维护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才能平等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促进班轮运输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8.
无效合同系指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合同,也即因欠缺有效条件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合同。我国的航运业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在发展的同时,出现丁许多问题,特别是在运输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上,人们的认识不尽相同。下面仅就我国的法律、法规来谈谈我国对海运无效合同的具体规定。 一、无效合同的法律依据 《经济合同法》第七条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无效的经济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各部门、各单位要求设立水路运输企业或以运输船舶经营沿海、内河省际运输的,应申报交通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不得以本人名义为他人托运或承运货物,收取运费差价。” 相似文献
20.
国际二手船买卖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大多规定为伦敦仲裁并适用英国法。英国法中关于合同的解释以及证据的认定的方法与中国法有很大的不同。本案涉及中国船东与外国买方之间关于船舶交船条件的典型争议,值得航运界借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