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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取代了原来的《国内船舶保险条款》已快3年了。本文从保险范畴、保险责任、除外现任、保险金额、索赔和赔偿、被保险人的义务等6个方面对新、早条款进行了比较和分析。  相似文献   

2.
正[提要]1.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明确告知了保险人其已放弃了向承运人索赔的权利,保险人仍全额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赔偿款,应视为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放弃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权利的行为的追认。2.按《海商法》规定,即使存在因被保险人原因致使追偿不能,保险人亦无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保险赔款。[案情]2009年4月6日,韩国S公司向被告B公司出具了卖方为韩国S公司、收货人为B公司、货物为M棒  相似文献   

3.
刘栋 《世界海运》2011,34(1):46-48
<正>[提要]保险人在实践中经常会面临两难的窘境:一方面,因事实不清而无法确定其是否应当向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另一方面,因被保险人对承运人的诉讼时效届满而有可能无法实现追偿的权利。但是,保险人并不能在实际支付保险赔偿之前向承运人提起诉讼,也不能以被保险人由于过失致使其不能行使追偿权利为由,相应扣减保险赔偿。保险人应当改进其使用的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以督促被保险人积极行使其对承运人的诉权。  相似文献   

4.
单红军 《世界海运》1999,22(6):24-26
保险赔偿是被保险人进行海上保险的惟一的目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损失后,被保险人能否从保险人处获得保险赔偿关系到其切身利益。《海商法》把支付保险赔偿规定为保险人的义务和责任,没有涉及被保险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5.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选择适用200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或2009年英国《协会货物保险条款》。其中后者规定的保险责任起始时间更早,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程度更大。在推定全损情况下,被保险人应在合理期间内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并且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保险人。关于承保风险和除外责任的界限问题,可以从条款之间的关联关系入手,采用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来解决二者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6.
蒋溢峰 《世界海运》2001,24(6):35-36
对委付的概念、前提、客体、成立和效力进行了分析,提出委付概念应限于被保险人转移保险标的权利义务于保险人,转移保险标的权利与否不是被保险人获得索赔全损权利的前提;委付通知是被保险人的要约,委付由保险人承诺而成立;委付客体应包括船舶、货物等;接受委付后,保险人从第三人处获得的赔偿超出其所做赔付的,应当返还给被保险人。  相似文献   

7.
钟明 《中国船检》2006,(5):80-81
2003年3月18日.某船务公司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船舶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10万元;保险期限从2003年3月21日至2004年3月20日。保险公司出具“沿海内河船舶保险单”.该“保险单”载明:“保险船舶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同时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人追偿。”  相似文献   

8.
正保险费是保险人为了维持其经营和积累保险基金,用于承担保险合同产生的赔偿责任而向被保险人收取的费用。保险费中除责任准备金外,还包括利润、保险业经营以及订立保险契约的费用,如保险单或暂保单之作成费,保险经纪人之佣金等。《海商法》第216条规定: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可见,支付保险费是  相似文献   

9.
在海上保险中,被保险人与保险人无法就保险赔偿进行协商解决时,必然通过对保险人提起诉讼来主张其保险索赔请求。而一旦提起诉讼,最棘手的是举证责任问题。本文将结合英美司法判例,对海上风险造成损失的举证责任及证明标准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10.
《世界海运》2016,(10):45-48
<正>[提要]保险公司在支付保险赔款后,依照《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取得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代位行使请求赔偿的权利。第三人即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相对方可依法行使其对被保险人的抗辩权对抗保险人。对于散装液体货物运输是否短量的证据效力的认定,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四他字第1-1号批复中第2项"关于对散  相似文献   

11.
孟祥伟 《世界海运》1997,20(3):24-26
I.T.C.Hulls1995.11.1(本文乐95新条款)是伦敦保险人协会为适应法律上,商业上的变化,在修改83年条款基础上制定的一套新的船舶定期险条款,在与83年条款对比分析的基础上,主要分析和探讨了新条款的船级条款,承保风险,被保险人克习职责的主体范围,共同海损,救助费用以及索赔通知等方面的新规定,分析的结果是:新条款在上述诸方面的条款缩小了保险人的承保范围,加重了被保险人的保证义务,对被保  相似文献   

12.
殷悦 《中国水运》2006,6(12):262-264
以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中保险人的视角,寻求其在《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下以损害补偿原则作为拒绝赔付被保险人的抗辩理由的法律正当性,并试图通过探究这些原则和条款本身的内在涵义,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提供实践的参考;同时在分析这些抗辩理由在司法实践中的现实价值的过程中,进一步揭示该领域相关问题的法的实然所在。  相似文献   

13.
孙光  李伟 《世界海运》2011,34(6):37-39
<正>【提要】1.保险单背面格式条款与保险单正面条款约定不一致时,如何采信?2.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就保险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如何认定?3.如何按保险责任期间确定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4.
赵百岗 《集装箱化》2013,24(9):21-23
根据我国《海商法》第105条和第106条的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当对货物灭失或损坏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上述条款提及的货物灭失或损坏是否包括因多式联运经营人迟延交付货物而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坏,以及多式联运经营人是否应当对迟延交付货物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学术界和实务界存在一定争议。本文对我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提出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当对迟延交付货物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针对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世界海运》2017,(1):41-46
在英国法下,保险立法和司法实践对欺诈性索赔行为均有严苛的规制。但英国的保险立法中并未明确界定欺诈性索赔的范围,司法实践中对此也存在不同的判例。在The"DC Merwestone"案中,英国最高法院五名大法官以四比一的多数意见,首次明确认定附带谎言(Collaterallie)不属于欺诈性索赔。英国最高法院在该案对欺诈性索赔等相关保险制度、合同法律制度以及相关司法政策进行了详细阐述,对我国的保险立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王金凤 《航海》2013,(1):18-20
我国《保险法》上对保险合同争议条款的解释规定了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有利解释原则"。在新《保险法》下,该原则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得到进一步明确:首先,应限于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其次,在各方对合同条款存在争议时,应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第三,如仍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方能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在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已知晓承  相似文献   

17.
货方索赔人通过举证以表面证据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多式联运过程中存在过失或疏忽,而且这种过失或疏忽与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存在着因果关系,其目的无非是要使多式联运经营人承担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而多式联运经营人为了使自己免责,或使自己不致因付出赔偿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就需要对索赔货方举证的表面证据作出抗辩,或付出赔偿后再向负有责任的转包承运人进行追偿。  相似文献   

18.
在目前的海上货物保险制度下,无论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一切险条款还是伦敦1982年的ICC(A)条款对承保风险都采取了:“一切险减除列明除外责任”的形式,即,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了海上货物一切险,只要货物的灭失或损害不是在保单列明除外责任的范围之内,那么只要货物海上遭受灭失或损害,一般保险人都要给予赔偿。这种责任范围的过于广泛和不明确直接导致了保险人责任的不确定,因  相似文献   

19.
<正>〖提要〗责任保险诉讼中,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应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而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应当被认定为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确定之日。〖案情〗原告:江苏海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畅公司")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公司(以下简称"建湖人保")  相似文献   

20.
正内容精炼、翻译精湛、装帧精美内容简介《国际油污赔偿基金索赔系列手册》是经国际油污赔偿基金正式授权,根据其官方发布的索赔指导文件由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编译而成的,包括《索赔手册》《清污及预防措施索赔指南》《捕捞业、海水养殖业及水产加工业索赔指南》《旅游业索赔指南》《环境损害索赔指南》《索赔表格示范手册》等6个分册,其中:《索赔手册》是综合性实用指南,对整个索赔过程起到提纲挈领、明确原则的作用;《清污及预防措施索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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