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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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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海事》2015,(2):8-9
<正>2014年,中国海事局探索简政放权,转变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效,得到了国务院"稳改革、促发展"督查组的充分肯定。探索简政放权转变管理方式精减许可项目,下移审批权限。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海事统一认识,大力推进海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凡是市场能够自律管理的,或者能够通过事中事后解决的,逐步取消;保留的都是对水上交通安全有重大影响,或者是履行国际公约、双边或多边协定所必须的许可项目。经过认真、  相似文献   

2.
简政放权是深化政府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之举。从2013年开始,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探索简政放权,精简许可项目,转变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改革和规范行政审批措施提高审批效率,两年来,先后取消和下放18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相似文献   

3.
船舶进出港签证作为海事机构在水上安全监管中最主要的审批管理手段之一,船舶签证取消后,势必对海事监管业务产生巨大影响,海事管理机构如何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信息公告     
<正>交通运输部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根据近期《港口法》修订内容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关于取消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的要求,4月9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取消港口理货经营许可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此次修订还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了港口经营行为,将促进港口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5.
正《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修订主要聚焦于取消港口岸线使用证、完善使用审批、明确事中事后监管等内容,有利于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服务市场。建议下阶段进一步深化事中事后监管程序,切实完善信用平台2018年5月,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修订发布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是基于2012年颁布的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的优化完善,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此次《办法》修订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  相似文献   

6.
正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要求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明确严格实施港口经营许可、加强备案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拖轮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港口理货经营6项要求,强化港口经营管理。通知指出,新修订的《规定》精简了港口经营许可范围,完善了港口拖轮经营资质条件,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对规范港口经营市场秩序和促进港口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和地  相似文献   

7.
正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探索形成可复制经验,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会议决定,上海市进一步在浦东新区对商制度、交通运输、商务等10个领域的47项审批事项进行改革试点,推进"照后减证"。重点包括对港口经营许可,改为实施告知承诺制,简化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印刷经营许可等审批条件。  相似文献   

8.
《珠江水运》2014,(4):38-38
近日,江两省人民政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32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其中涉及交通部1、9项目为经营省内水路旅客运输许可审批,该项目审批自决定之日起下放至设区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这是继1月28日,国务院决定将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之后,江西省水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简政放权再次迈出坚实步伐。  相似文献   

9.
正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按照国务院"先照后证"的改革要求,明确企业申请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和国际船舶管理业务,须先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再以法人形式完成后续申请工作。这也意味着,这两项经营许可将不再作为设立企业的前置审批。该规定自《修正案》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0.
正港口理货业务由经营许可改为备案,传统理货经营者面临更多行业、企业的竞争,因此,如何加快传统理货企业转型升级,增强理货企业竞争力,助力港口的产业提质和物流增效,成为摆在我国传统理货企业面前不容忽视的问题理货企业是我国轻资产、劳动密集型传统港口企业。根据《港口法》近期修订内容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决定取消港口理货经营许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港口经营行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不断促进港口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1.
李晓青  黄升 《中国水运》2007,5(11):173-175
交通部发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制定的多个配套规章中,在经营许可部分的有关条文,都出现"注明许可事项",笔者认为有些规定有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之处,交通部发布的《道路运输条例》配套规章是不能设立行政许可事项的。本文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为例,并结合工作实践中的案例来分析,进一步阐述这个观点。  相似文献   

12.
苏兆阳 《中国海事》2014,(12):35-37
文中分析了船舶签证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船舶签证取消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船舶水上航行安全、利用数据库掌握分析船舶动态信息,加强海事监管工作。  相似文献   

13.
取消船舶签证后关于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王茹军 《世界海运》2014,37(11):24-26
党的十八界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简政放权,加快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船舶进出港签证作为海事机构在水上安全监管中最主要的行政许可之一,为保障航运业安全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减少和简化行政审批是行政管理改革的大趋势,船舶签证取消后,如何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引起了航运界和海事管理机构的热议。本文结合长江航运的特点,通过分析船舶签证在水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提出发挥海事监管责任和航运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应对监管模式改革的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14.
WTO论坛     
在加入WTO的谈判中,我国对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的承诺主要涉及五个方面。 一、道路运输 允许外商设立合营企业从事境内道路货物运输、从事与道路运输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但外资比例不得超过49%;从不晚于2001年1月1日起,允许外商控股;从不晚于2003年1月1日起,允许外商独资经营;合营和独资企业享受国民待遇。对外商从事我国跨境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无限制。  相似文献   

15.
《珠江水运》2014,(2):93-93
广西贵港市宝丰航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主要业务是经营珠江水系内河省际货船运输,广西、广东各对外开放口岸往来香港、澳门间水路货物运输、公司建立了一支实力雄厚、富有凝聚力纵行珠三角、香港、澳门的航运队伍,  相似文献   

16.
桓兆平 《中国海事》2014,(10):37-40
文中从取消船舶签证带来监管模式的调整20个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并提出如何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的相关对策。  相似文献   

17.
《船艇》1992,(1)
客/货混运船在60年代以前是传统的海上旅行方式,特别对于普通旅客,随后而来的喷气式客机和豪华旅游船市场,迫使混运船能力压缩。但目前,除北美水域外,大多数港口,尤其是英联邦属地,依然是采用和允许客/货运营。进行客运业务的货船主要有集装箱船、渡船和多用途货船,数量大约130艘,占总量的2/3左右,其余的还有冷藏船、普通货  相似文献   

18.
《天津航海》2014,(1):15-15
<正>1月28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2013年两岸海运市场监管情况通报指出,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交通运输部建立了港航和海事部门联合监管、港口企业协同管理、企业举报、违规情况通报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监控等一系列制度,初步建立了两岸海运市场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19.
朱晓宁  鞠殿铭 《集装箱化》1998,(3):20-21,28
基于货物运输向集装箱化发展的趋势,铁道部制定了铁路集装箱发展规划。规划确定铁路集装箱发展的目标为:“九五”期间,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在箱型、车辆、货场及管理上逐步与国际模式接轨。改革铁路现行管理体制,封闭小的零担办理站,取消普通零担运输,扩大进出口运量,  相似文献   

20.
《珠江水运》2007,(12):51
最近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决定再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128项行政审批项目中有三项涉及交通部,这三项分别是:外资贷款项目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审查,跨省(区、市)地方航道发展规划审批和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及外国国际海运辅助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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