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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船舶污染清除中长期困扰海事机构、污染方、清污方的清污费用的法律性质、索赔主体、责任限制及赔偿标准等分歧,以及近年来出现的同一事由不同法院不同判决的新情况,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以最高人民法院对"达飞佛罗里达"轮系列再审民事判决①意见为基础,总结其对海事机构船舶污染清除的积极意义,分析海事机构在船舶污染清除中仍然面临的难题,提出完善船舶污染清除工作机制和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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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07年“10·23”乡(镇)农用船沉没事故,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文中就海事机构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如何履行好海事职责,如何做到乡镇船舶管理既不缺位、也不越位,笔者凭借多年乡镇船舶管理的经验,发表一点浅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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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强制清污作为一种有效海事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对及时消除海洋环境污染和防止污染损害扩大具有重要意义。从一起强制清污费用索赔纠纷的案例入手,反思海事强制清污工作,对海事行政强制法律性质、清污费用主张、强制清污适用前提、法定程序等进行全面分析,阐明海事强制清污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对海事现场强制清污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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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海上运输业的持续发展,船舶溢油事故风险也随之增加,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后,海事机构有权实施强制清污避免或者减少污染损害,但是对实施强制清污的条件及由此产生清污费用的求偿路径,理论与实务界存在诸多争议。文中由一起厦门海域发生的强制清污案例引发思考,从实务角度出发,用推演法分析实施强制清污的几种情况,探讨各清污主体之间的关系,得到清污单位直诉清污义务人合理结论,并给出实施该追偿路径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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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新《海安法》)第九十五条首次在法律层面将依法没收船舶作为海事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方式之一。结合海事行政执法实践,分析新《海安法》第九十五条关于没收船舶的规定,阐述目前海事管理机构在新《海安法》框架下实施没收船舶时可能面临的困境,提出出台有关没收船舶保管、拍卖和拆解要求以及拖带、清污和保管等费用支付等没收船舶后续处置工作指引的建议,从而为海事执法人员依法处置没收船舶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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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洋山港海事局辖区过境内河砂石料船舶现状,分析海事部门在过境内河砂石料船舶监管中的问题,包括海事监管手段运用不到位,运输环节监管效果不明显和水上运输法律衔接有缺失。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海事部门在过境内河砂石料船舶监管中的地位和手段提出相应的建议,包括穷尽职责范围内的监管手段,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和探索砂石船法律衔接新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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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就海事部门对由船舶海上交通事故引发的海上污染事故相关责任方,依据国内法律、法规在污染事故报告、污染预防措施落实、清污责任履行、污染经济损失赔偿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问题做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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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起火、人员落水、施救、溢油泄漏、清污……
9月2日上午的青岛团岛附近水域,十几艘船舶、两架飞机在紧张有序地开展着海上救援和溢油清污行动,海事巡逻艇在周围警戒巡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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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起火、人员潜水、施救、溢油泄漏、清污…… 9月2日上午的青岛团岛附近水域,十几艘船舶、两架飞机在紧张有序地开展着海上救援和溢油清污行动,海事巡逻艇在周围警戒巡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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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强制清污实施程序的适用条件入手,分析切合海事操作实际的程序及要点。澄清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几个问题,包括履行主体问题、适用程序问题、当事人认定问题。阐述注意事项,以期为执法人员提供可行性参考,为海事机构依法、全面、高效履行防治污染海洋环境监管职责提供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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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积极地发挥海事部门在船舶溢油事故处置中的作用,介绍海事部门在船舶溢油事故处置中的职责,详细分析海事部门在船舶溢油事故处置中8个方面的作用,对限制海事部门作用发挥的因素进行探讨,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和建议:为船舶溢油事故处置提供法律保障和工作依据;建立健全溢油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加强船舶溢油监视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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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应急反应中实施清污行动的相关国际公约、国内法律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阐述海事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提出解决目前主管机关清污行动中法律建议的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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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机构是经济类执法机构,除坚持依法行政,履职过程中还需要建立和运行系列公共管理原则和机制。鉴于海事机构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责定位,可使用政府经济学部分理论和原则进行考量。从海事公共管理职能切入,侧重分析其政治经济职能,通过“为什么、做什么、怎么做、如何做好”等角度进行阐述,以期进一步完善海事职责立论,更好地推进海事全面履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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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简称"海事局")是我国海事工作的主管部门,是为使我国的海事事业适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水运事业的要求,强化行政管理,在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中,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成立的.直属海事系统下设20个海事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海事机构是国家执法监督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授权,主要负责行使我国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我国是国际海事组织的A类理事国,海事机构同时负有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及"港口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的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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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管理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0引言
船舶检验即船舶检验机构按照船旗国政府的有关法令规定以及船旗国政府批准、接受、承认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包括修正案)、议定书和规则等由政府主管部门或经政府授权的有资格的组织指派验船师进行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相应的船舶检验证书以证明船舶符合有关船舶建造和营运规范、规则等要求。为加强船舶检验质量的监督管理,促进船舶检验质量的提高。2008年4月9日交通部海事局出台了《关于调整直属海事系统船舶检验管理职责的通知》,对直属海事系统船舶检验管理职责进行调整。陔通知要求各直属海事局履行以下船舶检验的管理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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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海事机构肩负着国家赋予的航道、码头建设、航运工程建设、港口管理、水上安全监督、船舶污染、船舶检验、船员管理等职责,为水路交通保驾护航。由于水运海事工作面很广,而且十分复杂,因此必须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来提高管理水平。文中通过分析甘肃水运海事信息化建设的现状,阐述了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而提出发展甘肃水运海事信息化的设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