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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 Xinwei 《中国船检》2009,(12)
1、<公约>标题二阐述了哪些要求?
国际劳工组织(简称ILO)在<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简称<公约>)标题二中,阐述了海员就业条件的八个方面要求:海员就业协议、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休假的权利、遣返、船舶灭失或沉没时对海员的赔偿、a配员水平、海员职业发展和技能开发及就业机会等.标题二中规则2.1至2.8及相应守则的规定,阐明了ILO各成员国、船东对于海员就业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以及实践的方式,对于规范和发展稳定的海事劳动关系,在国际层面提出有关各方均需遵循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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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敬添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6,(11)
背景情况早在上个世纪20年代,国际上就有了诸如《1920年(海上)最低年龄公约(第7号)《、1920年(海难)失业赔偿公约》(第8号)、《1920年海员安置公约》(第9号)《、1921年(海上)未成年人体检公约》(第16号)、《1926年海员协议条款公约》(第22号)、《1926年海员遣返公约》(第23号)等国际公约。据统计,迄今为止,国际劳工组织保存的国际公约已达近200个,其中与船员或航运有关的国际海事劳工公约就有45个。这些公约的规定虽然已经时过境迁,但其基本原则仍然适用。为了体现现有国际海事劳工公约和建议书中的所有最新标准以及其他国际劳工公约,特别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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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船东和海员代表联合提议的《2006海事劳工公约》(2013年8月20日生效)的首个修正案(2014修正案),于2014年4月11日被三方专门委员会的首次会议采纳并于2014年6月11日第103届国际劳工会议上以压倒性的赞同票批准通过,该修正案根据公约第XV条的程序要求,将于2017年1月18日生效。该修正案主要内容围绕着实施"遣返的财政担保体系和船东责任相关的财政担保体系",修改了公约规则2.5遣返和规则4.2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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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生效后,将切实有力保障海员合法权益,逐步实现海员体面劳动,在一定的程度上,缓解船员紧缺矛盾,同时也保护了船东的利益。《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将于明年生效。为此,日前,中国船东协会下发通知,各相关航运企业要积极研究该公约的有关要求,以人为本,不断改善船员工作和生活条件,签订船员就业协议,满足该公约要求。广东省船东协会常务副会长陈庆年在接受本刊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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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劳工组织(ILO)于2006年2月23日在日内瓦举行了第94届大会暨第十届海事大会,以绝对多数票通过《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为全球超过150万海员提供各种权利和保护,致力于保证海员的体面工作和保证船东在公平竞争中的经济利益。《公约》于2013年8月20日起正式生效实施,对我国船公司的船员管理运作、船员的福利待遇、船员职业安全与健康、船员招幕与安置、船舶设计与建造等诸方面带来一系列较大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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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约>标题一阐述了哪些要求? 国际劳工组织(简称ILO)在<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简称<公约>)标题一中,规定了海员上船工作要达到的最基本的要求.这些要求体现在<公约>规则1.1至1.4及相应的守则规定中,阐述了有关海员最低年龄、体检证书、培训和资格、招募和安置等方面的要求、船东或海员招募安置机构在招聘海员和安排海员工作时,应符合ILO成员国实施<公约>要求的法律法规或其他的实施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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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将于明年生效。为此,日前,中国船东协会下发通知,各相关航运企业要积极研究该公约的有关要求,以人为本,不断改善船员工作和生活条件。签订船员就业协议,满足该公约要求。广东省船东协会常务副会长陈庆年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正在积极开展该公约的批约和履约准备T作。公约生效后,将切实有力保障海员合法权益,逐步实现海员体面劳动,在一定的程度上,缓解船员紧缺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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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0日,一个值得航海界纪念的日子,《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MLC2006)即将开始生效。公约的实施,彰显了国际社会保障海员体面就业、促进航运业公平竞争的决心和信心。船东,作为执行公约的主体之一,应抓住履行公约重点,以积极的心态去履行船东的责任,更好地适应国际航运界发展变化。影响:机遇与挑战并存《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是海员、船东和政府取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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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比分析《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MLC公约》)要求与我国最新立法规定、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船员集体谈判机制,以履约准备为考察视角,提出现阶段我国所做的工作准备:制/修订海员相关法律规范,构建和完善包括海员在内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体系;探索和建设我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为顺利履约提供制度保障;依据《MLC公约》要求,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共同签署《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类)》;海事主管部门发布履约准备工作通知,对有关证明文件的申请和签发作出具体安排。目前我国已基本具备批准和实施公约的条件,有关部门应加快批约进程,完整、善意地承担国际责任,提升国际地位,掌握海运话语权,进而推动我国航运业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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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海事劳工公约》专门三方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国代表团 《中国海事》2014,(8):59-61
2014年4月7日至11日,国际劳工组织《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专门三方委员会第1次会议在瑞士日内瓦召开,69个成员国政府、船东组织、海员组织的代表和国际非政府组织的观察员应邀出席,中国代表团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联合组成。会议通过了关于《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规则2.5和规则4.2修正案提案,确定了针对被遗弃海员和船东责任中因就业而产生的疾病、受伤或死亡的财务担保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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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批准加入《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可行性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简述《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出台背景以及目前各成员国批约的情况,联系我国实际,从政府、船员和船东三方角度,通过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海员保障、船东准备等方面履约的可行性分析,认为我国加入公约时机基本成熟,并提出了加入公约后可能面临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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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指在发生重大海损事故时,作为责任人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承租人等,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将自己的责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法律制度.作为一种特殊的损害赔偿制度,有利于保障海运业的发展,有利于鼓励海上救助,符合"公平责任"的要求.本文力图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比较76公约和57公约矛盾之处,阐明1976年责任限制公约下船东责任限制管辖权和安全问题,期望对我国船东在申请责任限制之时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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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玉堂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7,(8)
如果因它船的疏忽和因船长,船员、引水员或船东之雇佣人员在指挥航行或管理船舶中的疏忽或过失而导致与它船碰撞,被承运货物之货主应就船东对它船或非承运船或其船东的一切损失或责任作出补偿。补偿的范围应相当于它船或非承运船或其船东向所述货主已支付的损失或损害费用,或将要向所述货主支付的任何赔偿费用;应相当于它船或非承运船或其船东抵销、补偿、收回其要求承运船或其船东作出赔偿的那一部份费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