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 毫秒
1.
船舶打捞合同中没有约定未能完成打捞的责任承担时,对于委托人已经支付的款项应如何处理,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做法。笔者结合案例,从打捞与救助的区别、打捞未能完成的原因、公平责任、举证责任等角度进行分析,得出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应遵循公平分担的原则,根据打捞人所能证明的其实际已支出的成本情况,双方各承担50%,如果双方对于未完成打捞存在过错,则应根据过错情况来认定责任的承担,以此来判断委托人的预付款是否应返还。  相似文献   

2.
沉船沉物打捞问题一直是困扰海事管理的一个难点。本文从分析国内外沉船沉物打捞立法现状入手,对沉船沉物强制打捞的相关责任主体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管理人、责任保险人、货物所有人、肇事船方、光租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得出了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货物所有人、肇事船方、光租人应作为广义的责任主体的结论意见,并分析了各自所承担的责任。  相似文献   

3.
文章目的是探讨如何解决沉船,沉物打捞的清除费用不能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问题,并结合目前我国解决强制打捞清除费用的途径,提出针对性建议措施。  相似文献   

4.
邓金刚 《世界海运》2013,36(6):49-52
[裁判要点]海损事故发生后,如果财产损失的金额超过责任限制基金的数额,承运人打捞货物所产生的费用(不超过获救货物的价值部分)可以获得补偿。补偿方式是承运人将该费用作为一项债权参与到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分配。  相似文献   

5.
6.
高原 《水运管理》2007,29(11):27-29
为解决国内沉船沉物打捞清除相关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处理实务时的纠纷,通过对国内有关法律法规条文的对比分析,认为目前存在的不足之处有:(1)打捞与清除概念混淆;(2)现有法律法规仅涉及强制打捞而未涉及商业性、指令性和救助性打捞;(3)打捞清除费用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在对比分析现今最主流的两种保障沉船沉物打捞清除费用支付方式后,认为建立沉船沉物打捞清除基金制度是保障打捞清除费用支付最可行最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7.
在发生海上事故造成船舶及随船货物沉没的情况下,通常船方和货方会相互推诿打捞清除责任,甚至出现无人打捞的现象.然而当随船沉没的货物仍有较为可观的剩余价值时,货方却往往十分愿意承担沉货打捞清除责任以期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在这种情形下,易出现船货双方争夺打捞权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案例,围绕沉船沉货打捞中货方打捞...  相似文献   

8.
2007年2月,原告委托被告将一批锁芯由上海港运至台湾地区台中港,收货人为YP公司.  相似文献   

9.
中国关于沉船沉物打捞清除方面的立法不完善,打捞清除费用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实现。本文对沉船沉物打捞清除费的实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了在我国如何建立沉船沉物强制打捞清除基金,以供此领域的立法和实践工作参考。  相似文献   

10.
1991年2月上海某外贸公司出口加拿大的156箱运动服,由香港某船务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出立一份多式联运提单,从上海运往蒙特利尔。A公司先委托上海某单位将货物用卡车从上海运往深圳,在运输途中卡车出事翻车,货物部分散失,并受油污。货物经重新打包后运往香港转装集装箱,  相似文献   

11.
【案情】2002年9月4日,案外人华昌公司与浦江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约定浦江公司将华昌公司的750吨小麦从上海港运至广州新丰港,承运船舶为“金山泉818”轮。次日,小麦被装上“金山泉818”轮。涉案水路货物运单载明,托运人是华昌公司,收货人为货物买方.装船日期为2002年9月5日.在承运人(签章)处盖有“福州金帆船务有限公司金山泉818”字样的船章,在船章右侧盖章字样为“上海浦江联运有限公司货运部业务专用章”。  相似文献   

12.
建立沉船打捞责任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个旷日持久的难题 我国每年都发生多起船舶沉没和搁浅等海难事故,其中大量的事故发生在航道、港口、锚地或其他通航水域,对航行安全和海洋环境都构成损害或潜在危险.  相似文献   

13.
顾全 《航海》2003,(1):31-33
[案情] 原告(上诉人)华东实业总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环亚(上海)国际货运公司 2000年4月5日,华东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作为卖方,与买方香港中宁实业公司(以下简称“中宁公司”)签订一价牛仔布销售合同,约定:价格条件FOB上海,总金额544110美元,按信用证要求装运。同年4月20  相似文献   

14.
15.
水上交通事故造成沉船后对通航安全构成重大隐患。本文结合海事事故处理实践,分析落实沉船强制打捞费用的若干可行方式,对不同方式的利弊进行分析比较并提出补充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6.
托运人对于托运危险货物的义务和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孙晔 《世界海运》2002,25(1):33-35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托运人对于危险货物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有特殊性,而我国法律的规定又相对简单,理论研究也相对不足;因此,结合英国法下的判例,对于“危险货物”的理解,托运人是否承担绝对责任,以及托运人责任是否转移等问题做出分析。  相似文献   

17.
沉船沉物强制打捞清除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毕丹华 《水运管理》2007,29(1):31-34
针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长期存在的沉船沉物强制打捞问题,以我国法律规定和相关国际公约为依据,结合国际航运实践分析落实沉船沉物强制打捞费用的若干可行方式,对不同方式的利弊进行分析比较并提出尽快修订和完善沉船打捞清除法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碍航沉船影响水上交通已成了困扰海事部门维护水上交通秩序的一个难题,甚至有的海事部门因未及时组织打捞清除碍航沉船导致事故而被问责,文中试从沉船打捞清除管理中海事监管职责入手,从制度政策、机制环境、人为实施等因素对沉船打捞清除的海事监管责任问题及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9.
张建琛 《航海》2007,(4):36-37
因承运人拒绝运输涉案货物,导致货物未能出运,造成托运人的利润、退税等损失,货运代理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以情势变更为由要求免责。  相似文献   

20.
集装箱货物运输其流转交接形态主要有两种:一是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自行装箱,填写装箱单.并由海关或其授权的人加封的货物(英简称FCL),在实际业务中习惯称一个发货人、一个收货人;另一种是由集装箱货运站接受不同发货人的货物,将到达同一目的地,且包装、性质、种类能相容的货物配装同一箱内交由承运人运输的拼箱货(英简称LCL),在实际业务中习惯称几个发货人,几个收货人。对于后,由于货物交接双方能直接以货物外表实际状况是否良好划分责任,交接双方一旦发现包装有损或有货损货差,比较能确定责任方,并由责任方承担责任。但对前.由于货物已装载在箱内,交接双方仅以箱子外表状况是否良好、关封是否完整来划分责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