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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简称《条例》)对超载超限出重拳。《条例》规定,在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将面临营运证被吊销的处罚。这项措施使业界的目光再次聚焦在汽车轻量化技术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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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保障车辆超限治理工作依法有效进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为基础,由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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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日至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颁布)已实施1年有余.《条例》通过GB 1589-2004对车辆运输车车长限值的要求,是否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记者近期调查发现,其形势很不乐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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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国务院令第593号文件《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开始实施。对此《条例》,企业高度关注。观望,心里没底,对《条例》正式实施之后的执行力度无法把握,是多数企业目前的心态。这些企业认为,不管交通部是否严格执行,都将对载货车和专用车行业产生巨大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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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30日,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2013年1月1日起该《条例》将正式施行。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开始,到2010年7月3日《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条例》在社会各界的争论声中终于得以颁布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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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于2006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项旨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的法定保险制度。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了相关制度。保护和救助生命是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根本和核心。该《条例》实施后,《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就真正落到了实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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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日起,具有更高法律地位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开始实施,由此将对在用的未遵照现行标准法规对车长限值要求的“车辆运输车”产生巨大影响,可以说是生死考验.调查认为,“车辆运输车”车长“超限”有情可原.基于科学发展观,应该对其视为特例,“特事特办”.
近期以来,业界对“车辆运输车”的关注度再次风生水起.因为2011年7月1日起,具有更高法律地位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开始实施,届时国内所有“超限”大型车辆运输车(以乘用车为主)或将真正面临生死考验;于是,处在“车辆运输车”产业链上每个环节都有理由释出担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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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环节均增设了新的管理制度,并修改完善了部分内容。为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做好规章与条例的衔接工作,修订后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13年1月公布,7月1日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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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温家宝总理签署公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于月日正式施行。因这部行政法规的实施所引发的大震荡,正在专用车行业和物流行业蔓延。
《条例》对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力度的空前加大,让多年来一直违规生产超标车的专用车企业、一直依赖超载超限获取利润的物流企业叫苦不迭,目前对这个《条例》普遍的心态是观望等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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