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3.
4.
<正>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相似文献
5.
6.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刑法修正案(八),其中,增设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定为犯罪,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实现了醉驾入刑。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广泛宣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和法律新规,始终保持严查严管力度,治理酒驾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7.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并对不同程度的酒后驾驶处以罚款、扣押驾驶证、拘留、吊销驾驶证不同程度的处罚。2011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修改,开始对醉酒驾驶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