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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欺诈由来已久,它与海洋冒险活动、海上运输和国际贸易相伴相随,几乎同样古老。如今,海运欺诈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障碍之一。本文针对租船运输下的海运欺诈试做简要分析,以寻求防范此类海运欺诈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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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2,(5)
近期,交通部向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等首批29家企业颁发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书,标志着《国际海运条例》的实施进入实质性阶段。 《条例》规定,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并交纳保证金,这是我国对国际海运经营活动的一项新的管理制度,对规范无船承运经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防范和减少海运欺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我国国际海运市场管理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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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曾杰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5,(7)
香港著名航运、海商法、海事仲裁专家杨良宣先生,根据国内讲座,编著了《航运实务丛谈》(1~6册),1982年由大连海运学院出版社发行。杨先生在《丛谈》中,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大量案例,对航运、租船业务、提单、防止海运欺诈,及国际海事法规等作了务实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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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人因可靠性分析中行为形成因子模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了系统化地分析海运人因可靠性分析中的行为形成因子.以MMEM系统模型和SHEL界面模型为理论依据,构建了3个层次5大类11小类27种行为形成因子,形成了海运人因可靠性分析中系统化的行为形成因子分析方法.使之具有系统化和结构化的特征,以防止在海运人因可靠性分析中行为形成因子的遗漏和重复,提高海运人因可靠性分析的精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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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和运用国际海运惯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海运惯例是国际惯例的一种,它具有国际通用性、重复适用性、以任意性规范为主等特点。国际海运惯例有确定海运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释或补充海运合同的缺漏、解决海事法律冲突等作用。我们应该对其加强研究,正确理解和运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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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欺诈是指在海上保险业务中,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虚构的保险标的,用故意制造、伪造或谎报保险事故等方法,意图骗取保险赔偿的行为。海上保险欺诈的具体行为方式包括凿沉船舶、虚构保险标的欺诈、隐瞒性保险欺诈、超出承保范围的欺诈、超值保险欺诈、重复投保欺诈、伪造短交/残损报告欺诈保险人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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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光婉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1,(11)
一、海运欺诈的分类 根据我们了解到各船公司和代理在东南亚地区遇到的海运欺诈事件,归纳有如下几种情况: 1、租船情况下,租家代理在未得到船东授权下,签发两套正本提单或简式提单,货物在卸港被其中一个正本提单持有人提取,造成船东被另一个正本提单的持有人提控; 2、船东代理应发货人要求签发内容不实(如数量、货名、装卸港)的提单以便发货人结汇,造成收发货人的纠纷而涉及到船东; 3、贸易一方利诱船东代理签发转换提单,以符合信用证结汇的需要,达到欺骗另一方的目的; 4、无单放货和凭不实或不良信誉保函放货造成收发货人的纠纷,致使船东受到牵连而被提控; 5、资信不良的租船经纪人与船东勾结,以鬼船为租家服务,达到骗取货物的目的。 国际海事局对海运欺诈分为以下四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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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船舶所有人在境外方便登记船公司或船舶产生的后果,认为这种做法会严重危害水上安全,易引发海运欺诈,扰乱海运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和海事债权,从公司法人格否认之视角,探究真正的海事赔偿责任主体,并以当事船舶为拟制责任主体来以弥补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上的不足,为海事债权提供救济之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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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国船检》2006,(10)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国际海运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为对外贸易发展提供了安全、高效、便利的海上运输服务.但在国际海运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完善的同时,也存在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一段时间以来中日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反复出现不规范的价格竞争行为,甚至出现"零运价"、"负运价",严重扰乱海运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我部对此高度重视,决定以中日班轮航线为重点,全面整顿和规范国际海运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规经营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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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6日至27日,交通部水运司司长宋德星与加拿大运输部国际及政府关系司司长阿乐尼·特奈女士分别率海运代表团在北京举行双边会谈,就修改双边海运协定有关事宜交换意见,并草签了《中加海运协定》修改议定书。修改议定书在税收、海上安全、船员证件及海运合作等方面对1997年中加双方签订的海运协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使之更便于执行,并就中加双方进一步加强海运合作、密切海运关系达成了新的共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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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欺诈已是愈演愈烈,对整个自由国际贸易构成了严重威胁。但目前无一部科对国际海事欺诈的具有强制性的、普遍遵守的国际公约。在我国,海事欺诈是近几年才开始出现的新领域犯罪,对此我国的防范意识、措施的制载力度明显不足,目前开展的防止与打击海事欺诈工作也仅处起步阶段,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制度上都存在不完善之处。本文就国际海事欺诈案件的管权和准据法方面作初步探讨,以期对我国相关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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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上运输保安法与海运业保安规划自2001年发生9.11恐怖事件后 ,为防止恐怖组织利用船舶携带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或恐怖分子进入美国 ,确保对其贸易至关重要的海运安全、畅通 ,美政府不断强化其港口和航运的保安措施。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有关意见和建议后 ,2003年10月美国国土保安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