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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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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钱玉林 《中国船检》2002,(10):73-74
租船合同是出租人(或船东)与承租人之间就船舶的使用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般来说,它可分为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及光船租赁合同三种.其中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船舶,并支付租金的契约.由于主要航运国家(包括英国、美国、中国等)的海商法对船舶租用合同的规定多为任意性条款,即仅适用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租船合同没有约定或没有不同约定的情况下,因此合同条款的拟定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合同的顺利履行及发生纠纷后如何妥善解决.为简化和加速签订租船合同的进程,进而节省为签订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一些协会或国际性组织制定了若干租船合同范本,供承出租双方签约时参考使用.  相似文献   

2.
《水运文献信息》2004,(5):25-26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定期租船合同中,通常订有许多条款,其中之一为使用与赔偿条款。  相似文献   

3.
在定期租船合同下,承租人(租方)有一项基本义务即是向出租人(船方)按时按数支付租金。租金是船方将其合法运营或拥有的船舶交予租方使用的基本对价,是其缔结租船合同的根本目的之一,所以租金应当是足额的、按期支付的,原则上是不能扣留的。然而租船合同如同其他合同的约定一样,通常都附带条件限制或者存在例外的情况,  相似文献   

4.
在定期租船合同下,承租人(租方)有一项基本义务即是向出租人(船方)按时按数支付租金。租金是船方将其合法运营或拥有的船舶交予租方使用的基本对价,是其缔结租船合同的根本目的之一,所以租金应当是足额的、按期支付的,原则上是不能扣留的。然而租船合同如同其他合同的约定一样,通常都附带条件限制或者存在例外的情况,  相似文献   

5.
1、定期租船合同标准格式及GENTIME 租船合同(Charterparty)是出租人或船东(Shipowner or Owner)与承租人或租家(Charterer)之间就船舶的使用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相似文献   

6.
初北平  史强 《世界海运》2011,34(9):49-52
停租(off-hire)是定期租船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定期租船合同下的很多争议都是围绕停租条款发生的。本文通过对一起仲裁上诉案①的介绍,解释了定期租船合同中停租条款的性质与功能,并通过对该案裁判内容的评析介绍在英国法下对定期租船合同中的停租条款的功能与解释的原则。  相似文献   

7.
曲涛 《水运管理》2003,(5):23-24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  相似文献   

8.
为正确处理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的责任分担问题,保护他们的切身利益,通过传统理论的分析和现有的法律规定着重探讨在航次租船合同和定期租船合同下,安全港义务责任承担的期间和归属问题。  相似文献   

9.
《世界海运》2017,(2):35-38
租期是定期租船合同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在确定租金费率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租期长短这一因素。而且,租期条款对租家和船东而言均是严格责任,违反租期条款可能会面临支付巨额赔偿的风险。租期长短的表述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以一段时间作为租期,例如1年或6个月,另外一种则是以一个或几个航次(voyage)的历时作为租期。后者是一种常见的定期租船方式,被称作航次期租(Trip Time Charter或者Time Charter on Trip Basis)。从航程的角度理解,虽然以一个载货航次限定租期的航次期租合同与航次租船合同十分相似,但前者本质上仍属于定期租船合同。在英国高等法院近期审理的"The Wehr Trave"(1)一案中,法院对二者之间的差别进行了解释,也明确了"one time charter trip"的表述并非局限于一个载货航次。  相似文献   

10.
定期租船合同的格式以及定期租船过程中气象导航公司的作用,分析海事仲裁中认可的气象导航对船舶性能计算的方法,并对国际上两家主要气导公司计算方法进行比较,关于实际业务操作中注意事项,希望对使用气象导航的各方有些许帮助。  相似文献   

11.
邱冬琪 《中国水运》2006,6(8):25-27
随着运输方式的改变,海运集装箱提单也被用于与海洋运输有关的长江运输。探讨海运集装箱提单在南京地区的应用特点,可以充分认识和掌握海运集装箱提单的操作规律,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  相似文献   

12.
江佳  董鹏 《港口科技》2010,(6):24-27,40
集装箱运输节奏加快,提单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的现象增加,尤其是近洋运输,货等单的问题给买方及港口都造成了不便,甚至损失。"电放提单"的问题在司法实际和航运实践中应引起重视,以促进航海贸易的顺利发展。通过分析关于"电放提单"的几个问题,指出尽管从经济学角度而言,"电放提单"是合乎情理的,但是在实际操作运用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最后,提出对"电放提单"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论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及其提单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海滨 《世界海运》2003,26(5):38-39
在我国,无船承运人具有承运人的法律地位,但其签发的提单有别于一般的海运提单。  相似文献   

14.
马战军  白佳玉 《中国水运》2006,6(11):250-252
记名提单作为物权凭证,通过各项物权功能的发挥维系着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的稳定并促成相关商业价值的实现。本文分析论证了记名提单作为物权凭证的权利内涵及其物权属性的具体表现;最后从司法实践角度,考察了世界主要航运国家基于肯定记名提单物权属性而在实践中坚持凭单放货原则的统一化趋势。  相似文献   

15.
吴星奎 《中国水运》2006,6(9):255-256
国际贸易中因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遭银行退单是常有的事,然而一般此时船舶抵达卸货港已有时日,若承运人无单放货,卖方向承运人提起无单放货之诉,其诉讼时效究竟是以船舶抵达卸货港具备交付条件之日起计算,还是以卖方银行被退单后持有正本提单向承运人主张交货之日起计算,司法实践中不无争议,笔者认为,从公平合理等角度分析,应以后者起算为宜。  相似文献   

16.
卢兆丰  高雪峰 《中国水运》2007,7(8):250-251
按照提单的国际惯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须以正本提单方能放货,藉以保证提单合法持有人的利益。笔者就无单放货的历史渊源、产生原因、法律责任和应对方法几个方面结合近期的几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并希望通过此文能够加深航运从业人员对无单放货的理解和足够的重视。  相似文献   

17.
李增强 《世界海运》2006,29(3):40-42
结合有关案例,讨论货运代理人收据的法律性质及与提单的异同,认为货运代理人收据既不是物权凭证,也不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并提醒货物卖方应充分注意FCR运输方式的风险。  相似文献   

18.
刘小统 《世界海运》2002,25(6):16-18
租船合同中通常有仲裁条款,而它又常常并入租约提单之中。并入租约仲裁条款的方式和效力,学术界的观点不一,这方面的判例也常常相互冲突。本文针对并入租约仲裁条款的生效条件、并入方法、及解释原则等方面,结合近年判例法的发展,做进一步的阐述。  相似文献   

19.
陈英 《世界海运》2003,26(4):33-34
我国《海商法》提单运输部分吸收了三大国际公约成熟合理的内容,反映了现代海运规则,但是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本文对《海商法》需要改进的问题,如电子提单问题、迟延交货责任问题等提出了一系列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20.
开展水面舰船质量特性综合设计是从源头对舰艇设计质量加以控制和管理的有效手段。系统地研究水面舰船质量特性综合设计中质量特性信息集成方法,分析水面舰船质量特性的形成过程及其特性,建立基于质量物料清单的质量特性信息集成模型。在此基础上,运用XML实现水面舰船质量特性的统一表达,并给出一种水面舰船质量特性信息集成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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