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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与伦敦保险市场不同,我国海上保险市场没有将风险拆分承保的习惯,保险公司通常独立完成对一个风险的承保。订约习惯和流程通常,一份海上保险合同在我国市场下的订立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个阶段:一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表达投保意愿;二是双方就有关保险事项进行洽  相似文献   

2.
汪鹏南 《世界海运》1998,21(2):26-28
结合近年英国出现的重要海上保险案例,对英国1996年海上保险法的最新重要发展进行了具体和全面的论述,关于海上保险合同的成立,英国法认为海上保险合同在承保条所包含的要约被接受时成立,而海上保险单则用以记录海上保险合同的内容。  相似文献   

3.
郑田卫 《集装箱化》2002,(12):29-30,7
1 海上保险代位权的成立 关于"保险代位权成立时间"法律界屡有争议,有"合同订立说"、"支付赔偿说"和"保险事故发生说"3种.笔者认为,"保险事故发生说"是较为恰当的."合同订立说"导致海上保险代位权成立时间提前,此时尚不存在海上保险代位权产生的前提;"支付赔偿说"使海上保险代位权成立时间推后,造成权利不稳定空间,这不利于代位权关系中各方当事人利益的维护,因为支付保险金可能是一个较长的过程.  相似文献   

4.
根据我国《海商法》,在海上保险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负有告知义务.结合我国有关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告知义务的履行加以简要分析,认为在被保险人履行告知义务时,保险人同样有了解并评估风险的义务,否则将可能丧失主张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英国2015年《保险法》对传统的海上保险合同告知义务进行了重大改革,创设合理陈述义务取代主动告知义务。当前正值我国《海商法》修订前夕,应借鉴上述英国重大改革成果,用于解决我国海上保险合同告知义务制度存在的诸如告知义务模式滞后与规定事项不完善等问题。文章就英国保险法对海上保险合同告知义务制度的重大改革进行陈述与评析,以期为我国《海商法》的修订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6.
张艳 《水运管理》2024,(3):33-36
海上保险合同的告知义务系海上保险合同订立的重要基础,虽然我国《海商法》第222条和第223条对告知义务的范围及未履行告知义务应承担何种法律后果都作出了相应规定,但仍存在告知范围不明确的问题。分析海上保险告知制度的适用困境,结合相关司法实践案例,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为我国海上保险告知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高秋颖 《世界海运》2012,35(7):54-56
最大诚实信用原则是海上保险合同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告知义务是其主要内容。结合我国《海商法》、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及相关司法判例,对海上保险中的告知义务进行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8.
傅廷中 《世界海运》2003,26(5):50-51
1 海上保险合同的定义及其性质 海上保险合同是众多合同中的一种,按照我国<海商法>第216条的规定,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海上保险合同关系本来应该属于保险法的调整对象,但鉴于海上保险有许多特殊性,故<保险法>第153条规定:"海上保险适用海商法的有关规定,海商法未做规定的,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9.
仲彤 《中国港口》2023,(1):55-58
<正>船舶建造保险是否属于海上保险合同进而由海上保险法调整在理论和实务中一直处于争议状态,引起纷争的根本原因在于船舶建造保险合同的特殊性,笔者对船舶建造保险合同法律适用提出了自身观点,以期为海上保险法的法律适用边界确定外延根据保险合同是否为海上保险合同会区分适用不同的法律,  相似文献   

10.
论海上保险中的委付通知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委付一般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当保险人赔付被保险人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损失后,保险标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都由被保险人转移给了保险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海上保险合同作为赔偿性合同(CONTRACT OF INDEMNITY)必然会与委付制度有着紧密的联系。但委付制度并非为海上保险所独有,一般的财产保险在保险标的发生全损时,都存在着委付制度。  相似文献   

11.
王天璇 《世界海运》2001,24(3):42-43
以比较的方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下称《海商法》)第12章“海上保险合同”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下称《保险法》)对财产保险合同的规定的不同之处进行了分析和论述,突出了海上保险合同法的特点,以便海上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正确理解和适用有关法律。  相似文献   

12.
本文就《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25条规定的比例赔偿责任制度在海上保险合同中适用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反思。通过分析相关裁判案例,得出实践中比例赔偿原则在海上保险合同中的适用存在规范的内涵不明确、规范性质存在争议、实践中对该规范的认识不一的问题,导致了比例赔偿责任制度在海上保险合同中适用效果的不稳定。就此,文章提出宜通过明确比例赔偿责任制度对海上保险合同纠纷的适用、由立法论转向解释论以及建立比例赔偿责任类型化适用制度这三条路径实现比例赔偿责任在海上保险合同中的恰当适用。  相似文献   

13.
将比例原则适用于保险法早有先例,英国在《2015年保险法》引入比例原则用于解决违法告知义务传统救济全有全无模式的弊端,对我国《海商法》海上保险合同部分的修改有很大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4.
夏亮  蒋正雄 《中国水运》2006,6(11):246-247
海上保险法有四大原则,即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因果关系原则以及代位求偿原则。在海上保险法中,最大诚信原则的历史也相当悠久。在英国的海上保险法里,有最著名的第17条:海上保险合同建立在最大诚信原则基础之上,如果合同任何一方不遵守最大诚信,另一方即可宣告合同无效。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了英国法中的最大诚信原则。但是最大诚信原则在当代也出现了嬗变。  相似文献   

15.
海难救助是海商法所特有的法律制度,是指救助人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救助处于危险中的船舶、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行为.航运实践中,海难救助往往是通过救助人与被救助人订立海难救助合同来进行的.无论是<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还是我国<海商法>,对船长有权代表船舶所有人和货主订立海难救助合同均作了明确的规定.船长代表船舶所有人订立海难救助合同应毫无疑问,因为船长与船舶所有人之间存在着雇佣关系,海难发生且必须他人救助时,船长往往会得到船舶所有人的授权,或者说雇佣合同本身就已赋予了船长这一权利.但是,船长代表货主订立海难救助合同似有疑问,尽管法律作出了这种规定,但在救助实践中仍会产生适用上的争议.  相似文献   

16.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货方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后.货方与承运人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货方将其货物交付于承运人运输,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合同规定的条件运达目的地.另一方面,承运人与货方订立运输合同后,常常将合同义务的一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履行,则承运人与其受托履行人也存在另一合同法律关系。 比如班轮运输中承运人履行运输合同义务时,将港口作业交给港口经营人完成。港口经营人作为承运人的受托履行人,受托完成货物的港口作业。如果港口经营人履行不当,导致货物灭失或损坏时,则会出现两种不同的赔偿请求:(1)因为货方与合…  相似文献   

17.
吕晓利 《世界海运》1999,22(1):33-36
海上保险合同是国际商事合同的一种,往往需要适用外国法。在这一领域,目前尚无全球性的统一冲突法和实体法公约。本文运用比较方法。分析了海上保险合同准据法的确定方法和适用范围,总体我国有关立法,并通过对比,发现了我国立法的缺漏,提出了新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8.
徐少林 《中国水运》2006,6(4):184-187
通过研究最大诚信在英国海上保险法上的起源,在英国海上保险司法中的功能,以及我国保险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地位和功能,得出我国海上保险立法不需要引进最大诚信规定的结论。  相似文献   

19.
最高院首例船舶建造险案受到保险行业高度关注,其最大争议焦点在于对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解释。对此,根据海上保险合同解释规则,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厘清海上保险合同"通常理解"的基本含义与解释方法。在此基础上,对该案的裁判要旨进行分析与评判,并就此案对保险人带来的启示予以阐述。  相似文献   

20.
正由于海上保险合同的复杂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常常就合同条款含义发生争议。特别是格式条款大量应用于海上保险,在简化缔约过程的同时,也相应减少了被保险人参与保险合同协商谈判的机会,对格式条款中语义模糊的地方,容易引发纠纷。此时需要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消除合同疑义,填补双方约定的空白。其中,不利解释原则是海上保险法下重要的一种合同解释方法。不利解释原则概述不利解释原则,也称逆利益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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