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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正依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国际载重线公约》、《国际吨位丈量公约》和《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相关规定,对船舶的法定检验和发证应由船旗国执行。同时,根据相关公约规定,船旗国可以委托被认可组织(Recognized Organization)来  相似文献   

2.
《中国船检》2006,(4):50-51
中国船级社2006年3月21日下发“关于尽早实施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AFS公约)检验发证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函,全文如下:  相似文献   

3.
《中国船检》2012,(7):I0018-I0018
《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以下简称“AFS公约”)已于2008年9月17日正式生效。中国船级社曾发布TM302号通函——”关于实施《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有关事宜的通知”.就如何实施AFS公约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4.
通过总结国际海事组织(IMO)船舶防污公约及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中关于船舶废弃物的排放要求和处理技术,针对海军舰船主要污染源油污水、生活污水、固体垃圾、废气排放、压载水的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分析,论述了防污技术指标发展趋势,探讨了海军舰船防污技术指标的发展思路。  相似文献   

5.
潘晓峰 《水运管理》2009,31(4):22-25
为保护海洋环境,配合《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的实施,通过对现行各类船舶防污物涂料的利弊分析,比照该公约的主要内容和规则要求,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对船舶防污底系统的措施和管理经验,论述我国加入该公约的必要性及其生效后对我国产生的影响,提出应对该公约生效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6.
李世信 《中国船检》2001,(12):41-43
一、IMO外交大会通过了<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 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01年10月1日至5日在其伦敦总部召开的外交大会,对46届环保会上形成的最终"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草案文本进行了逐条审议、修改、补充和完善,最终通过了新的<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和以下四项决议作为大会的法定附件:1.尽早有效采用<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2.关于本组织有关<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的后续工作的行动计划;3.关于船舶防污底系统的认可和试验方法;4.关于促进技术合作的纲领.  相似文献   

7.
人类对海洋环境保护日益关注,低碳经济已成为全球共识。近年来,作为负责海上航行安全和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国际海事组织,其防污公约正在由单纯的关注海洋的污染向水空一体化的立体方向发展,对国际船舶防污染公约、防污底公约、拆船公约、压载水公约及船舶能效设计指数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航运业需给予认真研究和积极应对,以便在新的规则下赢得市场份额。  相似文献   

8.
殷玉香 《世界海运》2009,32(2):59-59
2001年10月,IMO召开的国际控制有害防污底系统外交大会通过了《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公约规定,禁止船舶使用有害的防污底系统,生效条件为合计商船总吨位不少于世界商船总吨位的25%的至少25个国家签署并正式批准、接受或加入12个月后生效的双重标准。  相似文献   

9.
船舶法定证书是指由有关公约的一个缔约国或由代表缔约国经认可的机构,或由船旗国或由船旗国经认可的机构,经法定检验后直接签发的,包括准确和有效的日期,符合有关公约、规则规定并载明船舶、船员和设备细目的格式化证书。  相似文献   

10.
船旗国监督,顾名思义,就是各国海事主管机关依据本国的法规对本国船舶实施监督检查,确保所有悬挂本国国旗的船舶符合公约的适用规定和要求.这些措施包括:船舶登记、船舶检验与发证、FSC检查等.文章主要就船旗国监督的责任与重要性,并联系我国船旗国监督的现状进行浅谈.  相似文献   

11.
控制和禁用船舶有害防污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余育聪 《江苏船舶》2001,18(3):42-43
为了防止甲壳生物、海藻以及水生物附在船壳 ,增加船舶航行阻力 ,通常在浸没海上的船底部分涂上防污漆 ,但某些防污漆又带来了海洋污染而危及人类的健康。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将制定一个强制性公约在全球控制和禁用船舶有害防污漆。  相似文献   

12.
就即将于2008年9月17日生效的《2001年国际控制有害的船舶防污底系统公约》赋予各缔约国的若干权力和义务,探讨我国(公约签字国,但目前尚未加入)履行该公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产品认证,船舶检验和发证、船舶检查和违章处理、防污底系统有害废弃物处理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船舶登记是指船舶所有人向经国家授权的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文件,经船舶登记机关审查,符合规定后依法予以登记的行为。1958年《公海公约》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都规定了船舶必须与船旗国有“真正联系”。船旗国应当对于悬挂其旗帜的船舶有效实施行政、技术  相似文献   

14.
2008年5月,巴黎备忘录(Paris MOU)委员会决定将《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国际公约》(AFS公约)纳入港口国检查范围.并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指南以评估船舶是否符合AFS公约要求。检查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但不限于此)。  相似文献   

15.
《水运文献信息》2004,(6):29-29
在萨摩亚群岛批准73/78国际船舶防污公约附则6条约后,防止船舶空气污染的规定将于2005年5月19日进入强制执行期。  相似文献   

16.
船舶防污技术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介绍了船舶防污技术的发展历史,同时对目前主要的防污涂料、电化学防污等技术进行了简要介绍,例举了国内外船舶防污涂料最新进展,并对我国船舶防污技术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7.
《水运文献信息》2005,(5):27-27
4月5日,《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简称《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修正案生效。同日,交通部海事局发通知,对各海事主管机关、船公司执行附则Ⅰ修订的第13G条和新增第13H条进行了规定。  相似文献   

18.
孟方 《中国船检》2008,(2):77-78
虽然IMO的164个成员国都签署了关于海上安全和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公约,并采取了相应措施执行这些公约,但每个船旗国促进海上安全及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水平却参差不齐。欧盟已经明确感觉到,由此带来的仍在世界范围内运营的低标准船对欧洲海岸构成的潜在威胁,也是造成海上运输业内不公平竞争的主要因素。因此,建议制定关于成员国满足船旗国要求法令的目的,是希望弥补目前存在的两个不足,一是IMO公约允许缔约国享有高度酌情权;二是以IMO决议形式通过的配套措施是非强制性的,而这些决议,对于船旗国有效履行义务却是最基本的保障。  相似文献   

19.
正最近,某移动平台在欧洲某国接受PSC检查时,检查官提出平台没有防污底证书,不能证明满足防污底公约要求。经核查,防污底公约对移动平台是适用的,但不强制要求检验发证,该平台实际是能满足防污底公约要求的。业主未能了解防污底油漆和普通船用防锈漆材料成分并保持相应资料。验船师详细解释了该  相似文献   

20.
龙涛 《中国海事》2012,(12):54-56,60
船舶法定检验是国际海事公约下强制的船旗国义务。世界各国依据公约要求并结合本国实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船舶法定检验制度。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主要成员所属国往往是历史悠久的航运大国或海事强国,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船舶检验活动起源较早,在国家船舶法定检验制度的设计上极具代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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