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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正式发布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并确定了14家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其中包括3家汽车生产企业和11家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3月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北京与14家试点企业签署承诺书,正式启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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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启用并加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管理与保护的通知>.<通知>指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应在产品外观明显标注标志,对由于尺寸等原因无法标注的产品,应在产品包装和产品说明书中标注.标志仅表明该产品为再制造产品.标志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包括整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等14家企业中率先使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结束后,将在全国推广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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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启用并加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管理与保护的通知>.<通知>指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应在产品外观明显标注标志,对由于尺寸等原因无法标注的产品,应在产品包装和产品说明书中标注.标志仅表明该产品为再制造产品.标志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包括整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等14家企业中率先使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结束后,将在全国推广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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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改委选择确定了14家整车(机)生产企业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这些企业包括,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奇瑞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授权)、潍柴动力(潍坊)再制造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开展再制造试点的汽车零部件产品范围暂定为: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起动机、转向器五类产品。这标志着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又跨出了十分关键且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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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日,由商务部组织制定的国家标准GB22128—2008(《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其中技术含量最高、节约潜力最大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又一次成为热门话题。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已开始陆续举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技术职业资格培训班”。为了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便于消费者识别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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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扩大试点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个部门2010年5月13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发改环资〔2010〕991号),我国将以汽车发动机、变速器、发电机等零部件再制造为重点,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范围扩大到传动轴、机油泵、水泵等部件,同时,推动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及大型废旧轮胎翻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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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已经逐渐走向市场,但是,目前消费者对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的认知度不高,特别是发动机、变速器、转向机等关键零部件的再制造产品。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是否能够为消费者所接受,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本文讨论如何提高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的客户认知度以及应采取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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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国家启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以来,再制造产业发展并不顺利,在诸多方面困难和机遇并存.本文从政策法规、市场环境两方面分析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所面临的发展环境.对发展环境的全面系统认识,有利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发挥和利用内部优势和外部机会:克服或转化内部劣势和外部威胁,进行观念、技术、管理体系和营销等多维度创新,推动再制造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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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发改委主办、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承办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启动仪式近日举行。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讲话中指出,我国已迈入汽车社会,今后汽车的保有量、报废量以及维修所需零部件数量都会大幅度增长。如何有效利用好废旧汽车中的可再生资源是汽车工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特别是对旧汽车零部件进行再制造、再利用和再使用,可以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消费观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