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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吨税指船舶出入国境的关税,由海关或行政管理当局规定和核收。我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下同)目前实施的船舶吨税缴纳办法的依据是2011年11月23日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海关总署于1952年9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时废止。本文在介绍我国船舶吨税新政的基础上,分析集装箱船舶运营节支策略,以期为船公司节省运营成本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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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实行现代船舶吨税制可以有效促进中国籍船舶增加,扩大船队规模,提高航运能力,一定程度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简称《船舶吨税法》)已于2018年7月1日正式施行,2011年12月5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船舶吨税法》的颁布是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体现,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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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标准化工程师》2018,(3)
正为适应船舶行业管理工作的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组织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等单位对船舶行业标准CB/T 3000—2007《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进行了修订,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并于2018年4月2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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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玉堂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5,(12)
总吨是指包括生活设施在内的船舶所有空间丈量容积而换算成的重量单位;净吨是指包括燃舱、压载舱、贮藏室、锚链舱在内的船舶所有可载物(船员房间及生活设施除外)空间容积的重量换算单位。总吨/净吨不是实际意义的重量仅是容积转换成的重量单位,其主要作用是许多国家按总吨或净吨征收船舶吨位税。苏伊士和巴拿马运河当局则又按各自独特的丈量方法转换成苏伊士和马拿马运河吨,并按此重量转换单位征收苏伊士和巴拿马运河费。 在非整条船出租和FIO条款租船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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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物权法(草案)》看对船舶登记制度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自1995年1月1 日起施行以来,调整规范了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等船舶物权的登记行为。但是,由于我国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中一直缺少完整的物权法,在基本民事法律框架体系不健全或缺位的情况下,单由部门法调整船舶物权的有关问题,难免是不完善的。经过多年的酝酿,经过法学界不断地研讨,2005年终于将《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据报道,《物权法》有望在2006年获得通过。今后随着《物权法》的正式实施,必将对目前船舶登记制度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就《物权法(草案)》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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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决定限制吨位税的覆盖范围。个人投资者仍可以从此项制度中受益,但是船舶经济人和内部承租部门将要缴纳标准公司税。财政部在分发给船东和会计师的通函中出台了新的规定。租船费用将从吨位税中免除,在此项政策下,船舶管理费将被限制到船舶租用费率的4%。上述收入的门槛要定期评定。此项决定将终结经年来吨位税的适用范围的模糊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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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7月9日,交通运输部官网公布《船舶排放控制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已设立的环渤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控制地理范围,严加控制排放要求,降低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排放,促进沿海和内河港口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显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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