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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6年11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对《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修改,将"本国籍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必须办理签证"改为"本国籍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必须向主管机关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员和载货载客等情况"。这标志着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全面实施进出港报告制度有了法律依据,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管理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中事后监管,从而开启了海事管理新的时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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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7,(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船舶在航行和停泊时配有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船员,保障水上人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水域环境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我国已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航行国际航线、200总吨或750千瓦以上航行国内沿海航线、50总吨或36.8千瓦以上航行国内内河航线的中国籍机动船舶。 除本规则第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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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8年5月1日起,港监对国内航行船舶开始实施最低配员证书检查.此举对于加强船员管理,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也不容忽视当前船舶在配备船员方面,尤其是地方公司、联营、个体所属船舶在船员配备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一、问题1.船员所持适任证书超越航区限制.该问题突出表现在船舶甲板部驾驶员,包括船长、大副、二副等持C类船员适任证书,在国内沿海任意驾驶船舶航行,超越航区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发证规则》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持C类适任证书船员适用于担任近岸航区(Ⅲ类航区)船舶的船长、驾驶员.近岸航区指距船籍港的航程不超过400海里.而实际情况是,持有C类船员适任证书的船员,突破距船籍航程400海里限制,在沿海航区(Ⅱ类航区)驾船航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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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船舶文书指船舶在海上航行必须配备的有关证书和文件等。船舶文书的种类和数量繁多,船员对船舶文书工作负担过重的问题抱怨已久。英国海事调查局的调查显示:船舶文书工作繁重已成为导致船员疲劳的主要因素之一,进而可能引发航行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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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航前检查,是指由海事部门牵头,会同船舶检验机构,以船舶安全检查的名义,对部分国际航行的中国籍船舶,以港口国监督检查项目为主要内容进行的强制性检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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