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海商法》作为调整海上货物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的法律,对船舶所有权做了相应的规定。《物权法》作为我国调整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该法生效之后,有必要结合该法的规定对《海商法》有关船舶物权的规定重新审视。本文结合《物权法》的规定,着重从船舶所有权的善意取得、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对抗效力等方面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2.
近日,物权法草案出台,开始了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的过程。从物权法草案看,由于它是就一般物权所做的规定,不可能细致地考虑海商法中物权的特殊性,草案中现有的一些规定改变了船舶物权现有的利益关系状态,或者与现有的船舶物权规定不衔接。对此,需要引起重视。物权法草案要对  相似文献   

3.
新出台的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确立了同一船舶多重买卖中,已登记为船舶所有权人的同一船舶买受人不能对抗已受领交付的船舶买受人的规则。该规则与《海商法》规定以及海事审判的实践存在诸多的矛盾。从如何看待《物权法》《海商法》对于船舶所有权的规定与该解释相关规定的关系,从海事审判的实践,从是否交付、是否善意的认定标准出发,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从而得出在同一船舶多重买卖中,应依照《海商法》的规定,以船舶登记优先于交付的规则,而不是以买卖合同解释确立的交付优先于船舶登记的规则来确定船舶所有权归属的结论。  相似文献   

4.
近日,物权法草案出台,开始了向社会公开正求修改意见的过程.从物权法草案看,由于它是就一般物权所做的规定,不可能细致地考虑海商法中物权的特殊性,草案中现有的一些规定改变了船舶物权现有的利益关系状态,或者与现有的船舶物权规定不衔接.对此,需要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5.
邓永 《中国港口》2009,(10):13-14
本文对《中国港口》第6期所刊登的《港口经营人货物留置权成立要件》一文的基本观点和阐释表示赞同,但认为该文存在两方面的不足:一是仍停留在原《担保法》和《物权法》的规定上,未能结合和体现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司法解释的精神:二是没有结合当前一些港口经营人的具体做法加以论述.所以有些问题阐述得不够明晰。因此,侧重以上两个方面论述作者的观点以补缺。希望有关专家和管理人员阅之受到启发,以促进港口企业管理特别是生产经营管理的日臻完善。  相似文献   

6.
邓金刚 《世界海运》2012,35(7):52-53
分别从文义、司法解释产生的背景、物权法的原理、公平原则、侵权责任法的原理、船舶优先权行使、光船租赁登记的实际社会效果、外国法、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等角度进行分析,得出光船租赁登记不能免除船舶所有人碰撞责任的结论。  相似文献   

7.
沈华国 《中国水运》2010,(12):59-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必然对我国船舶物权制度产生重大影响。文中针对《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船舶物权制度的问题,通过对法条的理解和分析,联系实际,提出了将预告登记纳入船舶登记制度等建议。  相似文献   

8.
建立船舶预告登记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毅 《中国海事》2008,(2):29-31
SUN预告登记制度起源于早期普鲁士法所规定的异议登记,后来为德国、瑞士、日本等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民法所接受,成为民法中一项重要的物权制度。它将物权法理论和债权法理论结合起来,对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信用具有重要作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预告登记制度作了相关规定。文中结合物权法中预告登记制度的基本原理,针对目前船舶登记工作中尚未制定该制度的欠缺,对船舶登记工作中建立预告登记制度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在结合《物权法》中与船舶物权相关的规定的基础上,分析了《物权法》的颁行对我国船舶物权及登记制度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0.
周华伟 《世界海运》2013,36(7):47-49
在货运代理纠纷中,归责原则是违约责任的核心问题,货运代理向委托人承担责任是否以过错为要件,直接影响到如何分配举证责任,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偿责任的范围。货运代理纠纷涵盖多种性质的法律关系,致使货代企业向委托方承担责任可能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其中以货运代理合同的过错责任最为典型。最高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2012年司法解释)自2012年5月1日开始实施,第2条、第10条规定引发了对货运代理过错责任法律适用问题的新一轮探讨。笔者尝试分析一起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并结合2012年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探析货代企业承担过错责任所面临的适用条件、法律依据和举证责任分配的难点和争议。  相似文献   

11.
姜光忠 《中国海事》2007,(12):29-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了物权变动的一些基本原则,规定了物权变动的一些新的规则,对船舶登记工作必将产生重大影响。文章从船舶的物理定性、登记的审查形式、登记的对抗效力、登记行为的法律属性等方面,从物权法角度阐释了船舶登记行为,从而在对船舶登记工作再认识的基础上,不断规范船舶登记行为,逐步调整和完善船舶登记工作,以适应物权法对船舶登记工作的新要求。  相似文献   

12.
1993年实施的<海商法>尚未引入物权的概念,但与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有关的物权制度却得到清晰和明确的确立.随着<物权法>的实施,<物权法>中有关物权的法律制度与<海商法>中的船舶物权制度却有差异性规定,这无疑会对<海商法>下的船舶物权制度产生影响.其差异性规定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本文着重从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方面涉及的船舶定义、船舶法律特性、船舶物权内容、船舶物权登记对抗、船舶物权实现方式等分析<物权法>与<海商法>的不同规定.  相似文献   

13.
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责任限额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法律对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规定并不完善,作为民法之侵权行为法和海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制度,其理论基础研究在民法学界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针对现有法律法规对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之责任限额规定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运用一般的民法理论和比较分析的方法,提出了完善相关法律的建议:即在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中,应逐步缩小涉外与国内的差距,使赔偿限额最终趋于一致,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海上人身伤亡最高赔偿限额不应适用。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与《海商法》对船舶物权制度规定之区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3年实施的《海商法》尚未引入物权的概念,但与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有关的物权制度却得到清晰和明确的确立。随着《物权法》的实施,《物权法》中有关物权的法律制度与《海商法》中的船舶物权制度却有差异性规定,这无疑会对《海商法》下的船舶物权制度产生影响。其差异性规定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本文着重从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方面涉及的船舶定义、船舶法律特性、船舶物权内容、船舶物权登记对抗、船舶物权实现方式等分析《物权法》与《海商法》的不同规定。  相似文献   

15.
徐小松 《世界海运》2008,31(4):42-44
《物权法》的实施给海事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从物权与行政管理的关系、《物权法》颁布对海事行政管理的影响以及如何在海事管理中贯彻《物权法》等方面进行论述,为海事行政执法适应物权保护原则、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船舶扣押是海事请求保全行之有效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及其司法解释对船舶扣押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新的法律颁布、担保形式变化,以及“活扣押”、光船租赁和融资租赁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使得原有的法律法规已无法满足司法实践的需求,需要进行相应修订,使之与相关法律规定相协调。此外,还需要构建船舶“活扣押”法律体系,完善光船租赁相关规定以保障船舶所有人权益,解决融资租赁船舶扣押相关问题,以使我国扣船规则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扣船法治的正规化。  相似文献   

17.
首先将比对世界各国关于不动产登记效力的规定,结合我国《物权法》对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的规定进行了比较和研究,然后分析了我国不动产抵押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对我国不动产抵押登记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8.
论船舶预告登记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限制房地产开发商等债务人处分其权利,保障债权人将来实现其债权,我国《物权法》第20条确立了预告登记制度,这一制度的适用对象限于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物权变动之请求权,然就船舶等价值较大之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是否适用,《物权法》中未设明文。结合我国造船业和航运业之实际,就设立船舶预告登记制度,本文提出了三点建议。  相似文献   

19.
纪琛 《中国水运》2010,(8):97-98
我国海事司法界通常认为,应当凭船舶登记或船舶所有权证书确定船舶所有人。笔者认为,这种观点颇值得反思。根据我国的物权法,文中从分析我国船舶物权变动模式入手,分析了船舶登记的效力,提出了"不能仅凭船舶登记确定船舶所有人,对未登记的实际所有人也应予以保护"观点。  相似文献   

20.
由于历史和传统的关系,以及法制建设尚不健全的原因,司法解释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针对我国法解释的现状,提出应尽快通过若干司法解释的宪法补充法案,以明确司法解释的权限。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