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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环境保护部之前作出的决定,2012年1月1日即为实施国IV排放标准的既定时间,但环保部却在2011年12月29日这一关键时刻作出推迟实施的决定。虽然按照市场状况推算,作出推迟实施的决定已被视为定局,但将公告于原定标准实施时间的前2天发布,则显得我国机动车排放标准升级工作目前所处境地十分尴尬,更使得负责政策法规实施的相关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受到再次质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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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0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出《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Ⅳ排放标准的通知》称:"按照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方法》,经请示工信部同意,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新申报重型柴油车产品均应符合国Ⅳ排放标准,并停止受理国Ⅲ重型柴油车新产品。"笔者对此有如下理解:(1)相比于GB17691-2005的规定,重型柴油车(总质量>3.5t)在全国销售(上市)实施国Ⅳ的时间,已被环保部推迟过2次——即最终推20137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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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型载货汽车国Ⅲ标准推迟实施实属误解目前,行业普遍认为重型载货汽车国Ⅲ,排放标准实施时间由2008年1月1日推迟到2008年7月1日,其实理解有误。根据((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l7691—2005)标准的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重型载货汽车国Ⅲ标准新车型的型式核准,国Ⅱ标准的新车型不得予以型式核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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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1日,国家环境保护部针对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交的((关于明确国Ⅳ排放标准实施日期的报告>作出回复.
复函指出:由于国Ⅳ车用燃油的标准尚未出台,无法确保在全国范围内供应相应车用燃油,给全面实施机动车国Ⅳ标准带来一定困难.为保证机动车排放实施的效果,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经有关部门商讨,对机动车国Ⅳ标准实施日期进行适当调整:
(1)对于气体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国Ⅳ标准按时实施,即从2011年1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车用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不得销售与注册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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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该公告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主要指柴油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这意味着原定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四标准被推迟。这也是环保部第二次推迟重型柴油车国四标准的执行时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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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划,2000年,我国实施国家第1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即国Ⅰ排放标准;2005年,实施国家第2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即国Ⅱ排放标准;2008年,实施国家第3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即国Ⅲ排放标准;2010年,实施国家第4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即国Ⅳ排放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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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0日,借第8届广州车展举办之机,广汽日野携其最新产品集体亮相。在国家对重卡推迟实施国Ⅳ排放标准之时,广汽日野未雨绸缪,展出全部为国Ⅳ排放的标准车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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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日,在原定计划推迟一年后,比欧Ⅲ标准更为严格的中国摩托车排放三阶段标准(简称国Ⅲ)将全面执行。早在2004年,我国就开始对摩托车实行排放标准的认证管理;2005年7月1日,摩托车国Ⅱ标准实施。国Ⅲ标准的难度之大、门槛之高令国Ⅰ、国Ⅱ标准望尘莫及。综观全行业,目前能够达到国Ⅲ标准的车型只占少数。这笃定是一次重获新生前必须经历的阵痛,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企业将无法绕开技术升级、成本控制、配套体系和竞争环境的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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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日与7月1日,按照国家汽车污染物排放相关法规,我国将分别开始实施重型汽车和轻型汽车国IV排放标准(型式认证)。尽管目前来看,并未真正实施,但为了应对肯定到来的排放升级,国内发动机企业未雨绸缪,均在加快推出满足国IV标准的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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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Ⅲ排放仅仅走过一年多时间国Ⅳ排放风声又起。国内主要商用车制造企业纷纷开始技术储备和产品推介,以抢占市场先机。但同国Ⅲ排放标准实施时一样市场上又次出现了不同技术路线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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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国Ⅲ排放标准已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08年1月1日起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新车一律不得在全国销售、注册登记和投入使用。2008年3月1日起,北京开始实施国Ⅳ排放标准。2008年7月1日起,北京市公交、环卫、邮政的柴油和天然气发动机的汽车实施国Ⅳ排放标准并要求安装车载诊断装置(OBD)。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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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1日,环境保护部针对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交的《关于明确国Ⅳ排放标准实施日期的报告》作出回复。
复函指出:由于国Ⅳ车用燃油的标准尚未出台,无法确保在全国范围内供应相应车用燃油,给全面实施机动车国Ⅳ标准带来一定困难。经有关部门商讨,对机动车国Ⅳ标准实施日期进行适当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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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五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即中国轻型汽车Ⅲ、Ⅳ号排放标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限值》、《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其中,轻型汽车Ⅲ号排放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