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近期,人们在关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时,也注意到了这样一则消息:据公安部统计,与3年前相比,全国查处酒驾起数和酒驾致人死亡数均下降40%左右,"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氛围越来越浓厚。严管酒驾的成功经验,正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具体体现,被法学专家誉为我国社会治理的一个"法治样本"。户籍改革,万众期待。翻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打破城乡户籍壁垒""村里人可以落户城镇""流动人口有望享受  相似文献   

2.
《汽车与安全》2013,(3):34-36
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全国各地加大对酒驾的查处力度,"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开始深入人心。但在一些农村地区,很多人对酒驾的危害认识不足,加之受警力限制,农村地区查处酒驾的力度不够,农村道路酒驾现象依然突出,并不时引发恶性交通事故。农村道路成酒驾整治薄弱环节"警察查得严",这是城里开车人拒酒的常用语;"没人查",  相似文献   

3.
酒后驾驶是重大的犯罪,酒后驾驶是绝对不能原谅的行为,坚决杜绝饮酒后开车。酒驾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并且"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已被社会广泛认同。然而现实中,一些驾驶员仍然存在侥幸心理,酒后驾车酿成人间悲剧。本文以漫画的形式讲述日本某家庭因男主人酒驾的后果,及日本对于酒驾的相关法律举措。  相似文献   

4.
正当前,"拒绝酒驾"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也不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包括交警、企业、个人在内都时刻关注、践行的法律常识和安全理念。为提高公众对于酒后驾驶危害的认识、鼓励市民劝阻酒驾,培育市民酒后代驾出行的良好习惯,2020年11月起,罗湖交警联合代驾企业开展交通安全"零酒驾"社会宣传,通过线上推广、答题竞猜、入户宣传等形式,创新反酒驾社会治理模式,不断形成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浓厚氛围。  相似文献   

5.
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严格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与法律效果.正是因为"法治",酒驾醉驾才能被法律的缰绳勒住;正是因为坚持法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与社会传播、社会教育共同发力,"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才深入人心,不断固化形成抵制酒驾...  相似文献   

6.
正醉驾入刑后,全国性严打酒驾整治行动不断深入推进,酒驾醉驾行为减少,"开车不喝酒"的观念被广泛传播。然而,相较于城市酒驾治理效果显著,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的农村地区,酒驾问题仍大量存在,严重危及交通安全。农村酒驾治理难点劝酒风气助长酒驾目前在广大农村地区,一直是"无酒不成宴",喝酒更成为表达礼节和情谊的象征,驾驶人经不住"劝酒"和亲朋的面子,将交通安全和法律法  相似文献   

7.
正"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如今已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这背后,得益于厉行法治的久久为功。2011年5月,醉驾正式入刑,10年来我国持之以恒对酒驾、醉驾进行严格执法,据统计,2020年醉驾比率(每排查百辆车的醉驾比例)比醉驾入刑前减少了70%以上。对酒驾、醉驾"零容忍",就是对生命与安全的珍视。酒驾、醉驾行为威胁着驾驶人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更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巨大危害。随着我国现代化、城镇化的迅猛发展,  相似文献   

8.
正著名演员、交通安全宣传员公益代表张国强在醉驾入刑十周年纪念暨倡建酒驾醉驾治理社会共同体启动仪式上发布倡议书,以下为倡议书节选:我们抵制酒驾,做一位守法的驾驶人。手握方向盘,就有一份义务。要守住法律底线,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杜绝侥幸心理,守法文明出行。我们抵制酒驾,做一位真诚的劝导员。亲友团圆相聚,就有一份责任。要守望相助,理性饮酒,为家人,  相似文献   

9.
牛书培  李冰 《驾驶园》2009,(2):98-98
2008年12月15日,河南省长葛市公安交警大队民警为一辆私家车贴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绿色警示标志。为杜绝酒后驾车,交警部门带着这些印有“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的绿色警示标志,来到该市八七路等酒店集中的街道,查处酒后驾驶,对被查司机除罚款外,还会将警示标志粘贴在司机车身显眼位置,以此提醒司机本人,严禁酒后或醉酒驾驶车辆。  相似文献   

10.
正在工作之余,我也喜欢上上网,看看电视,或许是因为做律师、评论员久了落下了职业病,看电视的时候总是喜欢找电视剧桥段里的法律问题。最近一部热播的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剧中风度翩翩的贺涵刚从老卓的餐馆喝酒出来,带着唐晶直接开车上路,而唐晶不但没有制止,反而还催促说:“赶紧开车”。这里其实就存在一个法律问题——酒驾。  相似文献   

11.
周学峰 《驾驶园》2010,(4):70-70
“我中午喝了酒.睡了一个下午了.车在外面不敢开,能不能先测试一下,我现在是否算酒后驾驶?如果测试合格我再开车。”这是三月一日夜晚发生在河南省夏邑县酒驾统一行动康复路测试点的一幕。  相似文献   

12.
沈后功 《驾驶园》2009,(11):88-89
“开车的请不要喝酒,喝酒了千万别开车。”9月11日至13日,连续3个晚上,素有”城市啄木鸟”之称的江苏省扬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市民观察团开展了一次特别宣传活动。50名观察员在扬州市交巡警支队民警的配合下,分成10个小组来到市区20余家大中型酒店.开展“倡导文明饮酒,劝阻酒后驾车”宣传活动,受到许多“食客”、“酒客”、酒店老板的欢迎与支持。笔者随行进行了采访。  相似文献   

13.
夏日话安全     
最近一段时间,无论随手翻开手边的报纸,还是打开几个网页,总能看到某地又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的新闻,这在我刊负责典型交通事故的编辑那里也能得到相同的回应:“交通事故的素材实在太多了,每期登3~4例都够了。”现在正值夏季,为了消除暑意,几个知心朋友聚在一处,开怀畅饮冰镇啤酒应为一大乐事。但是一旦忽略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需驾驶员谨记的至理名言,轻则会被警察“生擒”,重则后果不堪设想,  相似文献   

14.
今年"五一"的到来,意味着"醉驾入刑"和"严惩酒驾"跨过第5个年头,回顾过往,已然带动中国酒后驾驶问题发生巨变。令人们感到欢欣振奋的,不仅有酒驾醉驾查处量的逐年下降或相对平稳,也有"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蔚然成风。"酒驾之治"这一法治范本所积累的宝贵经验应当充分借鉴;同时,如何让法律持久发力,真正取得对酒驾痼疾的完胜,也应当成为各方继续深思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去年,武汉交警在街头便民雨阳篷上推出的交通标语用上网语,很潮很“温柔”很贴心,既有TVB体的“呐,不要说我没提醒你,酒驾呢,是违法的,罚款呢,我也不想的”,又有淘宝体的“亲,酒后不开车,要hold住哟”,还有海子体的“从今天起,做个文明人,不乱丢、不乱扔、不闯红灯”……微博上,这些图片被转发上万次,极受欢迎。  相似文献   

16.
正酒后拒驾如今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但现实中仍有一些人因为对酒驾醉驾存在误区,以致产生酒驾醉驾行为,并为此付出惨痛代价。根据一线公安交警的大量执法实践,现实中存在以下几大酒驾误区,值得广大驾驶人和社会公众警醒。误区一: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实际上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肯定属于酒驾,同样要受到相应处罚。误区二:酒量大喝点酒开车没问题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的大小没有任何关系,  相似文献   

17.
汽车文摘     
私家车越来越多,人们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频繁。逢年过节,亲友相聚难免喝点儿酒,可车怎么办?把车扔在饭馆门口确实不放心,自己开车回家,如果被警察逮着,轻则罚分罚款,重则刑事拘留。 有聪明的人看到了这中间的市场需求,一个新的行业出现了一替喝酒的人开车回家。 在外馆斜街的一家饭馆门前,记者和酒后的朋友一起等到了一位主动搭腔的中年男子:“喝酒了吧?不敢开车回家?” 聊了两句才知道,这位自称姓周的中年男子每天等在饭馆门前,专替酒后的司机开车回家。刚要上车,中年男子却说:“别忙,先  相似文献   

18.
爱的代驾     
刘希 《驾驶园》2014,(1):87-87
<正>我一直以为,开车是男人的事,女人只要坐在副驾驶上看风景就行了。直到那天,老公参加同学生日聚会,一群人喝得很尽兴,唯老公扫大家的兴,连声拒绝:我不能喝酒,喝了开不了车。尽管这理由充分,但还是被灌了几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尽管我急着回家,但只好找地方住了一晚。但心里依然有些不爽,看着其他男人的老婆,力主自家老公尽情  相似文献   

19.
《驾驶园》2015,(7)
<正>长时间开车前你可能会减少喝水以免跑厕所,但身体缺水的危险跟酒驾相近。英国《每日电讯报》报导,如果开2小时车,每小时只喝25毫升水,出车祸的风险与在英国酒驾没两样。英国罗浮堡大学学者发表在《生理学与行为》期刊的研究指出,身体缺水会导致注意力不集中、警觉性降低等,开车时出事的风险(如刹车不及),与血液酒精浓度0.08%相同,此  相似文献   

20.
2010年4月1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开始实施,对于酒驾司机,将给予一次记满12分的严厉处罚。一年来,在湖北省十堰市公安交警部门的严管态势下,大多数司机已经有了"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意识,但仍有347名司机因触碰这根"高压线",分数被扣光。据该市交警支队反馈的情况,酒驾司机醒酒后说的最多是"后悔"。其具体表现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