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自行车》2005,(8):17-19
据悉,珠海市人大日前通过《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其中一项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对此我们深感遗憾。  相似文献   

2.
2005年5月28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管理条例》,并于7月1日正式执行。其中第八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在特区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外地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进入珠海,如有电动自行车用户违反上述规定,罚款500元,如果一个月后逾期不交,没收的电动自行车将予以销毁。  相似文献   

3.
5月27日,珠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的《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7月1日以后,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违反者罚款500元),特区外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进入特区内行驶。此消息一出,《广州日报》、《珠江时报》、《南方日报》、《北京娱乐信报》等报刊和有关网站纷纷报道了有关这方面的信息。电动自行车再掀风波。  相似文献   

4.
不久前,经珠海市人大审议并通过的《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已于今年7月1日生效)中,有悖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精神的“禁止电动自行车在珠海经济特区内上路”的条款竟赫然其中。由此,这就引发了业内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质疑和消费者的强烈不满。该《条例》给珠海市电动自行车产业带来的影响和后果是不言而喻的。为解除珠海市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封杀令”,社会各界特别是业内人士正在作不懈地努力。我们暂且不论这部条例是否合法与合理,暂且不论《条例》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但从有利于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的角度来反思一下则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5.
7月29日,中国自行车协会和北京市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在北京联合召开了《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合法性和电动自行车上路权问题研讨会。  相似文献   

6.
《汽车与安全》2006,(8):76-7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相似文献   

7.
正6月30日,深圳市公安交通警察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继续在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区和光明、大鹏新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行驶的通告》,根据通告要求,深圳将继续禁止摩托车(含两轮、三轮及轻便摩托车)在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区和光明、大鹏部分区域道路行驶。违反禁行规定的车辆,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12条第1款,扣留车辆,并处2 000  相似文献   

8.
《驾驶人心理》2006,(6):F0002-F0002,F0003,4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9.
北京市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与中国自行车协会于七月二十九日联合组织召开了《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合法性问题和电动自行车上路权研讨会,从表面上看会议讨论的是电动自行车在广东省珠海市上路能合法性,但从深层次分析.这次研讨会反映了电动自行车在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上的法律地位并不稳定。  相似文献   

10.
<正>《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意见稿)》持续征求意见,《少年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指南》于2022年6月1日实施,各地电动自行车或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不断完善非机动车搭载儿童规范。随着2021年6月《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儿童保护的日益重视,儿童道路交通安全立法和国标研究相继补充和衔接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前期立法。道交法征求意见稿39、59、71三条规范儿童出行,《少年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指南》规范了学龄前、小学和中学阶段学生应掌握的交通安全基本知识、步行、骑行、乘车、应急和否定行为等六类交通安全文明教育内容,初步构建了儿童道路交通安全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26条10款规定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这一规定主要是保证乘坐者和车手的生命安全,并且具有科学的依据。根据头皮的解剖学原理,头皮是全身浅血管最丰富的地方,大的动脉主干近10条,同时还有静脉伴行,这些血管  相似文献   

12.
《公路与汽运》2004,(5):121-128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规定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  相似文献   

13.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相似文献   

14.
从《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到《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我国的交通事故处理在有法可依的道路上走过了15个年头。跟据"路权原则"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也有了近20年的处理实践。但是,路权原则的建立并无法理基础,亦没有得到事故立法的认可。已废止  相似文献   

15.
《实用汽车技术》2004,(2):16-18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分8章124条,现将其中与道路运输关系密切的部分章节摘录于下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10款、第13款规定: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第二十三条还规定:二轮摩托车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第三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不准超过行驶证上的核定载人数(二轮摩托车核定载人数:连驾驶员共2人)。这些条款,每字每句都是用鲜血写成的。而图中的这些"勇士"们却视交通法规为儿戏,置自已的生命安全于不顾,上演了一幕幕令人瞠目的现代"惊"剧。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相似文献   

18.
信息专递     
《商用汽车》2011,(9):15+17+19-26
政策与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次修改:加大酒后驾驶处罚力度2011年4月22日,第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根据本  相似文献   

19.
图片报道     
李宏 《汽车运用》2007,(6):47-47
众所周知,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交通事故贡任认定书》的作用举足轻重,往往具有一锤定音之效。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一种书证,其认定实际上是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安法》)从出台到本次修改,第76条一直是社会争议的热点。应该如何看待《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道安法修正案(草案)》).它将对运输企业产生何种影响,成为重要而又亟需解决的课题,笔者拟对此进行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