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车时代》2006,(8):120-120
6月21日上午10点,安邦保险在上海申江路宣布:安邦保险金牌服务-全国理赔查勘车巡展活动正式启动。启动仪式当天安邦保险300D辆崭新的理赔查勘车和安邦保险金牌服务大使将从上海奔赴全国各个省市,为其37家分公司的客户提供出险理赔服务和增值服务。这标志着作为国内第一家由汽车生产龙头企业参股的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产保合作优势,已经具备与国际保险业界先进服务水准接轨的雄厚实力。[编按]  相似文献   

2.
杨学友 《汽车运用》2014,(11):34-35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没有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据此,保险公司可否对未年检的被保险车辆发生的事故损害一律拒绝赔偿?以下3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应依法赔偿。一、未年检的车辆肇事后烩验合格,保险公司应理赔案例2012年11月29日,孙女士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辆损失险及其他商业保险,保险期限自2012年12月1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止。2013年lO月21日,赴女士驾驶被保险车辆与李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强女士操作不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次日,警方委托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检验。结果为该车制动、转向、喇叭均合格。事后,孙女士与保险公司协商相关赔付事宜,保险公司认为,涉案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于被保险车辆行驶证未进行年审,根据《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的有关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孙女士委托物价评估机构对车辆损坏及修复费评估,经评估,维修价格为3,64万元。评估费用为1900元。孙女士起诉保险公司后,法院审理认为,事故车辆虽然未按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但该车在事故发生的次日经检验,制动、转向和灯光均合格,被告以原告未依法办理车辆年审手续为抗辩理由拒绝赔付,不予支持。据此,法院判决该保险公司予以孙女士包括评估费在内的全额理赔。  相似文献   

3.
费率自由化,即汽车保险的费率由市场决定。费率自由化的最大好处是使保险公司的利润合理化,让利于广大消费者。费率自由化还能做到优胜劣汰,迫使保险公司在产品创新、销售、服务、成本管理等方面绞尽脑汁,那些不守信誉、因循守旧的保险公司将逐渐被淘汰出局。面对费率自由化,最感头疼和挑战的是保险监管部门,因而发达国家对保险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非常高。  相似文献   

4.
金麒 《世界汽车》2023,(4):86-87
<正>一、品牌保险的特征与本质品牌保险服务是以整车品牌命名的特色保险服务,是冠以品牌方名称的保障服务,其核心是品牌,其意义是将品牌价值传递到用户整个生命周期。品牌保险的价值主张是强调降低车辆的总拥有成本,强调100%纯正配件,强调服务主体筛选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合作,保险公司作为合作方和供应商提供多种附加保障产品。品牌保险的核心是品牌,但客户真正成为用户的起点在服务享权与事故维保。  相似文献   

5.
潘颖 《经济导报》2009,(50):14-16
17月未,中国银监会与保监会共同起草的《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出台,令此前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试点获得实质性进展。波士顿咨询公司(BCG)和瑞士再保险(Swiss Re)日前联合表示,此举将引导中国银保业务(通过银行销售保险产品)向欧美成熟市场靠拢。  相似文献   

6.
开业不到一年的安邦保险将迎来新的巨额投资。据笔者了解,中石化日前已经与安邦财产保险公司达成协议,将出资入股安邦保险,并与上汽集团并列成为安邦保险的第一大股东。安邦保险是一家经营财产险、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由于中石化入股,安邦保险的注册资本金将从日前的5亿元暴涨至16.9亿元,排名全国第四。  相似文献   

7.
山东省沂南县个体户王某于2002年10月29日与该具某保险公司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合同约定:王某的“本田”牌轿车由保险公司承诺,该车保险价值25万元,保险金额20万元,保险费率1.6%,计保险费3200元,加上基本保险费、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保险费、责任免赔险费,保险费共计  相似文献   

8.
简丹 《中国电动车》2009,(6):129-130
电子商务的快速崛起,为我国保险公司的运作带来了新形式,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网上保险以其成本低、信息量大、即时传送和反馈、服务的连续性等特点,为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和消费者所接受,成为继个险、团险和银行保险之后的第四大销售渠道。只要国内保险公司积极面对当前困难,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突破现有的人才、技术、管理模式的瓶颈,突破固有销售与服务模式,切实解决保险业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就一定能够实现电子商务在我国保险领域应用的质的飞跃。  相似文献   

9.
《轿车情报》2005,(12):15
在保险有效期内.如果您的车辆出险,请立即拨打122交通报警台电话报案。交通警察判定事故双方责任并出具《交通责任判定》,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障(保险公司不受理代理报案)CAA也可以协助您报险。  相似文献   

10.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保监会近期发布公告,称自2010年2月1日起,如再发现有保险公司以任何理由限制摩托车等各类车型的交强险承保业务,保监会将依法在全国范围内限制其经营交强险业务。  相似文献   

11.
《驾驶园》2015,(2):72
<正>醉酒驾驶肇事,交强险应依法对人身伤亡损害予以赔偿。主要是《交强险条例》中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等理由。醉酒驾驶的保险责任归属保险业要治理醉酒驾驶,首先面临的就是醉酒驾驶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是否理赔的问题。商业车险保险合同属于民商事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饮酒驾驶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目前争论的焦点集中在  相似文献   

12.
短波     
最近,国务院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即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谈《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相似文献   

13.
消费者如何做到价格、服务两不误呢?保险专家指出,投保车险,可分三步走。近年来,车险市场最大的亮点就是各家保险公司的服务战此起彼伏。各家保险公司在理赔服务上下了大功夫,花样层出不穷。如近期人保上海分公司推出保险车辆救援服务,并启用事故车辆拆检定损中心,即时拍  相似文献   

14.
1直接到保险公司买保险经过“货比三家”之后,直接到信誉好的保险公司投保较好。一是很多保险公司对直接到其营业机构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客户提供优惠。若在保险代理人那里购买,保险公司提供的优惠就被保险代理人拿去了。二是到保险公司投保,当时就可以拿到保单;而在保险代理人那里购买,车主可能要二三天以后才能拿到保单。三是如果向车辆销售单位购买保险,需要支付几百元的代理费。因此,直接到保险公司买保险最省钱。  相似文献   

15.
被保险人刘杰将其自用轿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使用的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机动车辆综台险条款》。合同约定承保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了保险费。保险期限内.某路口因自来水水管爆裂,致使路面大面积积水,刘杰驾驶保险车辆经过该路段,车辆园被水淹以及操作不当导致该车发动机损坏。事后他将该车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修理.共计花费修理费4万余元,并凭据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相似文献   

16.
投保汽车7戒     
各位玩车族朋友,当您投保汽车保险时,您知道应当注意什么吗? 一、戒重复投保 就是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款,如某人为自己的车先后在两个保险公司投了保,幻想到时能得到保险公司双份赔偿。岂不知按照《保险法》第40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  相似文献   

1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相似文献   

18.
6.投保变强险要注意哪些事项? 投保人购买交强险要注意以下事项:①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②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③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④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  相似文献   

19.
网络保险做为一种有别于传统方式的营销手段。在降低成本、扩展业务、规范管理、加强透明度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势,目前国内的保险公司基本都开展了网络保险营销,但存在着应用水平不高的问题,与国外的保险公司相比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本文着重说明网络保险的优势, 说明通过积极发展网络保险、提高应用水平,采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力,特别是应对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20.
“强三”来了!“强三”来了!一种夹杂着迷惑和希望的声音弥漫在中国的土地上。 “强三”是人们对《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的简称。是未来交通,保险立法领域中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该条例已经在今年1月通过了国家的审批.并在7月1日正式实施。虽然已酝酿接近两年之久。但“强三”此时出台还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各方的强烈反映。在油价大幅上涨.各保险公司结成价格联盟抬高车险价格.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赔偿的新规定等情况使用车成本大幅度增加的时候.“强三”来了。车主、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关注都在升温。[编者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