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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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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世界海运》2010,33(2):79-79
<正>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是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船东互相保险的组织,1984年1月1日在北京成立,旨在维护与保障其会员的信誉与利益,并为之提供各项专业性互助保险和相关服务。  相似文献   

2.
一、船东互保协会的性质 依据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章程第二条的规定,“船东互保协会是船东互相保险的组织,其宗旨是维护与保障其会员信誉与利益,并为之提供各项专业性服务。”(本文采用1995年4月21日生效的章程)从这一宗旨不难看出,船东互保协会是一个由船东组织起来相互保险的、非营利的公益性  相似文献   

3.
秦汾 《中国港口》2010,(1):10-10
<正>为落实中港协六届五次(厦门)理事会议提出的"帮助港口企业应对市场风险,探索开展保险团购服务"的有关精神,提高会员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降低购买商业保险的成本,更好地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全国港口行业风险管理模式创新工作座谈会"于2009年12月18日在上海召开。中  相似文献   

4.
今年5月31日是中国船级社(CCS)加入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十周年纪念日。 IACS作为国际海事界一个有重大影响的国际组织,其作用不可低估。全球约有40多家船级社,而IACS仅有10家正式成员和3家联系会员,由其入级和检验的船舶艘数占世界船舶总艘数的60%,吨位占全球船舶总吨位90%;IACS代表着高标准的检验质量,国际海事保险界将IACS成员的船级列入其船级条款,并给予最优惠的保险费率。国际有影响的船舶联合会如INTERTANKO、INTERCARGO均把加入IACS成员船级社作为其成员的入会条件之一。  相似文献   

5.
据《贸易风》周报今年年初报道,能为船东会员提供高水准保险能力而作为后盾的保赔协会的20亿美元分保方案已同意削减近18%。 报道称,条款的改进会导致支付给原油油轮保险金大幅度削减,只对客轮条款改进不大。重油油轮的分保费率下降19.3%,每总吨下降54.79美分,而轻油油轮下降17.8%,每总吨下降24.93美  相似文献   

6.
《水运文献信息》2007,(11):28-28
英国不列颠尼亚保赔协会13前在爱丁堡召开会员大会,决定在明年2月2013起新保险年度时,在续约的2008—2009年海事保险合同中,率先调高保费金额15%,以抵销预计将会不断上升的赔偿成本。主席汤逊表示,该协会一切决定均以会员利益为先,基于近期几乎所有与航运有关事业利润可观和风险增加,相信在短期内不会降低保费。[第一段]  相似文献   

7.
陈余德 《港口科技》2010,(12):34-34
2010午12月7日,由中国航海协会水运管理专业委员会和《集装箱化》、《水运管理》杂志社理事会举办的论坛“航运与金融·市场与规制”在上海明悦大酒店召开。中国航海学会水运管理专业委员会会员,《集装箱化》和《水运管理》杂志理事会成员和代表、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国内外物流企业、贸易公司、港务集团、船公司和银行、保险等机构代表等100多人参加了论坛。  相似文献   

8.
保险利益的分类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保险区别于赌博和投机的界限.我国<保险法>第11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承认的利益."按照我国现行的保险理论,一般认为保险合同签定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一定需要具有保险利益.  相似文献   

9.
李凤宁 《中国水运》2007,7(1):255-256
保赔保险作为船东相互保险形式,在海上保险中占据重要地位。我国现行立法中并无关于保赔保险的法律明文规定,中船保也不具有保险组织资格,因此保赔保险纠纷只能适用有关合同的一般立法,这不仅不利于保赔保险纠纷的正确审理,也可能阻碍保赔保险的正常发展。据此,应该在借鉴先进立法例的基础上,通过立法赋予保赔协会以相互保险社这一保险组织地位,并在《海商法》中单列一节规定保赔保险的相关内容。  相似文献   

10.
船舶保险与船舶保赔保险索赔和理赔若干问题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船舶保险是以船舶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承保船舶在航行或停泊期间因海上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遭受的损失。船舶保赔保险是承保船东在经营船舶业务中应承担的,却不包括在船舶保险承保范围内的责任风险的保险。本文主要介绍二者在索赔和理赔制度与实务操作中的一些区别。  相似文献   

11.
关于船舶联名保险的性质,理论上存在单一财产险说、单一责任险说、单一保证保险说及混合保险说。英国司法实践倾向于将船舶联名保险认定为单一财产险,并将船舶联名保险合同视为合同束或可分割的合同,我国对此并不明确。结合域内外的相关规定和理论,明确船舶联名保险为单一财险并且合同具有可分割性,从风险转移及期待利益论证船舶联名保险的承保基础,引入“普遍保险利益”以协调船舶联名保险外部独立性和内部综合性存在的矛盾,以强制规范干预船舶联名保险投保主体的法律地位和保险理赔的第一受益对象,并从司法功效上探究船舶联名保险的法律效益,这些是船舶联名保险在实务层面运用的法律需求。  相似文献   

12.
海上保险欺诈是指在海上保险业务中,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虚构的保险标的,用故意制造、伪造或谎报保险事故等方法,意图骗取保险赔偿的行为。海上保险欺诈的具体行为方式包括凿沉船舶、虚构保险标的欺诈、隐瞒性保险欺诈、超出承保范围的欺诈、超值保险欺诈、重复投保欺诈、伪造短交/残损报告欺诈保险人等。  相似文献   

13.
《航海》2014,(1):34-35
航运保险协会在沪成立 我国第一家专业性航运保险社团组织——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于2013年12月26日在上海正式成立。目前包括航运保险中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及保险公估公司等31家会员单位。  相似文献   

14.
为了寻求统一的保赔保险的司法适用,通过对司法判例的分析,归纳司法实践中涉及的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的保赔保险、外国船东互保协会的保赔保险、中国渔业互保委员会的保赔保险、商业保险公司的保赔保险等4个类型以及相应的法律适用,并且结合相关法律和理论,发现既往的司法实践对保赔保险的法律适用存在各地没有统一性、缺乏针对性的问题,认为应该在立法中明确保赔保险的范围,调整其法律适用,为保赔保险司法适用提供明确依据。  相似文献   

15.
借助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保险数字化已经成为了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航运保险的数据量极大,对于数字化程度的要求高,向数字化转型需要使用大量的统计及信息技术,因此需要具有相对应技术的专业型人才。本文针对航运保险需要耗时耗力地处理大量数据、保额计算不精准、保险审核人员有限、没有足够全面的数字化保险平台等问题,推出了航运保险数字化的平台设计。  相似文献   

16.
现代保险制度源于海上保险制度,由于海上运输的特殊性、复杂性,海上保险也有其自身的特点,一般保险法很难对其进行全面调整。其中,海上重复保险制度是海上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国对其研究比较薄弱。因此,结合英国海上重复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司法判例,对海上重复保险的概念,重复保险与保险条款问题,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与重复保险问题,分摊的权利及分摊金额等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关于物流保险发展的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物流风险是物流企业在提供物流服务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危险。物流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方面是物流风险多样化和复杂化,另一方面是物流风险的发生比率不易确定。我国保险公司为物流业提供的保险险种主要有财产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保险险种比较单一,不能满足物流发展的需要。因此,制定有关的物流法规、物流保险标准条款、加强物流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是我国物流保险发展的关键因素所在。  相似文献   

18.
徐华 《中国船检》2010,(10):27-31,102-103
船东保赔保险起源于英国,承保保赔保险的船东保赔协会是在以互助形式承保船舶保险的组织基础上逐渐演变而形成的。保赔保险发展到今天,虽然保险公司也在承保,但从该险种的历史发展到当今世界承保主渠道的保赔协会的体制来说,保赔保险不能简单的视为是一种商业保险,它是建立在保赔合同基础上的一种互助保险,完全或基本体现保险"千家万户保一家"的大数法则理论,实现保险在社会中的补偿职能作用。然而,保赔保险也并不是对于船东所有风险全盘接收,而是以商业合同约定的形式对风险做选择性的承保,对投保的船东做有条件的筛选,因此也必然会促使船东为了能使自身的风险获得协会的保险保障,而面对自身能力不断提升的现实,从而更好地达到合同约定投保的条件要求。  相似文献   

19.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海上保险的一个重要分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订立与履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时必须遵守保险利益原则。当前,我国《保险法》对保险利益的规定已经落后于世界立法趋势,《海商法》对此规定更是一片空白。应当在未来修改《海商法》时对保险利益的定义与主体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以经济利益原则作为保险利益的认定原则。  相似文献   

20.
单红军 《世界海运》1999,22(6):24-26
保险赔偿是被保险人进行海上保险的惟一的目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损失后,被保险人能否从保险人处获得保险赔偿关系到其切身利益。《海商法》把支付保险赔偿规定为保险人的义务和责任,没有涉及被保险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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