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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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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恒章 《中国水运》2008,8(1):263-265
本文通过研究有关船舶油污损害的国际公约、美国1990年《油污法》和加拿大《航运法》等法律,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船舶油污损害两重赔偿义务主体法律制度,以实现对油污损害的充分赔偿.  相似文献   

2.
按照美国《1990年油污法》要求,靠泊美国港口和航行于美国水域的船舶,必须制定符合美国《1990年油污法》以及联邦和相关地方其他法规的油污应急计划并保持有效。此文介绍美国《1990年油污法》的主要要求、Qualified Individual的主要相关职责及其与美国海岸警卫队、委托船舶之间的关系,以及船舶如何取得QI帮助。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环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家完善并实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由船东和货主共同承任风险的原则,建立船舶油污保险、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为中国国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以下简称"油污基金")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将就基金管理等若干问题作探讨。  相似文献   

4.
信息公告     
《中国海事》2013,(2):79-80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启动由交通运输部和中国保监会共同开展的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船舶油污责任险是航运业的法定强制保险,是船舶进入航运市场的条件之一,是船东必须承担的营运成本、据了解,该示范项目按照相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要求,采用统一的保险条款,  相似文献   

5.
根据美国《油污法》的有关规定,所有超过300总吨的船舶(政府公务船舶和无推进动力且未载运原油、燃油及危险品的驳船除外)前往美国所有的水域都需要办理美国油污财务担保证书。本文针对办理非油轮船舶油污保险证书为例,简单介绍美国油污证书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6.
船舶油污造成的自然资源损害具有后果严重,损害金额难以确定,索赔主体特殊等特点。本文探讨了船舶油污造成的自然资源损害的特点,自然资源损害的数额计算及赔偿范围。在借鉴美国《1990年油污法》的基础上,如何完善我国油污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提出了探讨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胡海涛 《水运管理》2009,31(6):31-34
针对当前日益恶化的环境,检讨我国船舶油污责任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未完全与国际公约接轨,缺乏配套的立法和行政措施,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不确定等。为减轻油污损害、保障油污受害者获得合理赔偿,提出完善我国船舶油污责任保险制度的若干建议:避免船舶油污责任公法化;制定船舶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国内油污赔偿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8.
文中对船舶碰撞导致油污损害赔偿纠纷中当事双方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的三种观点进行利弊分析,结合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发展形势,提出明确区分船舶碰撞法律关系和油污法律关系,将漏油船作为油污损害的责任主体,并逐步完善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立法,有效发挥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作用,为船舶油污受害人提供充分赔偿。  相似文献   

9.
黄嘎 《水运管理》2007,29(4):20-24
对沿海油污损害赔偿在适用《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海商法》等法律、法规时的有关情况及问题进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有涉外因素的船舶油污案件应优先适用国际公约;无涉外因素的沿海船舶油污案件应适用国内法,其中沿海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基础应适用《民法通则》,其责任限额应适用《海商法》及交通部《关于不满300总吨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海事赔偿限额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现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立方式 我国现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确立的依据主要有:《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商法》、《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下称:CLC)等。对于单一的漏油船舶加害事件,不存在责任主体选择的问题;对于漏油船舶和非漏油船舶共同造成的加害事件,我国法律实践中对责任主体的确立存在着不同的方式。  相似文献   

11.
正历史上曾发生多起重大船舶污染事故,使国际社会日益重视船舶污染损害,推动了以《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1971年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国际公约》为标志的国际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制度的设立和发展。各国也纷纷对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进行国内立法。各国国内法的规定以美国《1990油污法》的设立和完善为标志。  相似文献   

12.
文中介绍了我国船舶油污基金对船舶油污受害人的赔偿、补偿作用;剖析了其具备自身特点,在征收和赔付范围、赔偿限额、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和顺序、对无法确定责任船舶的油污事故赔付态度等方面与国际油污基金的不同之处;同时,从监管机制、组织架构、财务管理和索赔受理四方面解读了我国船舶油污基金的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13.
贺皓娟 《珠江水运》2007,(12):34-37
根据我国现阶段的船舶油污状况和现实基础,借鉴国际上对船舶油污损害的处理方法,分析适合我国国情的处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机制,探讨建立我国自己的油污基金以及船舶油污强制责任保险的必要和其可行性的模式。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船舶油污损害立法的必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建军 《中国水运》2007,7(5):240-242
针对当前我国海域遭受的船舶溢油污染的一些类型,所面临的面临损害威胁的严峻形势,分析了我国油污损害立法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现状,以及进行油污损害立法、建立和完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并对油污损害立法和完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模式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5.
海上油污是一种不可忽视的海洋污染源,会对海洋水体造成极大的危害,导致海域内生物的死亡,甚至会影响沿海居民的正常生活。船舶的油污排放、海上溢油事故等是海上油污的主要来源,因此,提高船舶油污排放的监测力度可以有效的改善海洋油污污染。近年来,基于红外光谱分析技术的船舶油污排放监控技术获得了业内的重视,该技术是利用红外光谱的产生与吸收机理进行油污检测,具有效率高、准确度高等优点。本文介绍红外光谱技术的原理,并设计了基于红外光谱技术的船舶油污监测系统。  相似文献   

16.
船舶油污损害,系指船舶在正常营运中或发生事故时溢出或排放油类物、燃料油或其他油类物质,如废油、油类混合物等。在运油船舶或当事船舶以外,因污染而产生的财产损害或人身伤亡,包括事故发生后,为防止或减轻此种损害而采取合理措施的费用,以及由于采取此种措施而造成的进一步损失。船舶造成海域油污损害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意外事故引起的油类逸漏,如运油船发生触礁引起油类泄出;二是船舶废油排放不当。这些都属海上侵权行为,是在船舶油污责任人与油污受害者之间引起损害赔偿之债的法律事实。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相比,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应…  相似文献   

17.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国际公约和美国立法的形成和发展存在基本原理:侵权归责原则客观性、责任保险强制式、赔偿责任基金制、赔偿范围扩大化、赔偿责任有限性。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的建立也应以这些基本原则为基础。  相似文献   

18.
为完善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运作和管理机制,介绍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美国油污损害责任信托基金和加拿大船舶油污基金各自的设立依据和特点,从基金赔付的范围、索赔顺序、对赔付决定异议的处理、代位求偿权制度等4个方面将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与这3个国外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进行比较,从完善国内相关立法、赋予基金代位求偿的权利、确定对我国基金赔付决定异议的处理方式、对油污事故应急处置费用的赔付作出专门规定、加强与油污保险人的合作等5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王璠  于静 《珠江水运》2006,(5):35-37
针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文章重点分析了三个问题:一是涉外因素的含义;二是CLC能否适用于无涉外因素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三是我国国内法在无涉外因素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中的适用情况。得出的结论是:有涉外因素的船舶油污损害及虽无涉外因素但航行国际航线,载重2000吨以上散装货油的船舶造成的油污损害应适用CLC;其他无涉外因素的船舶油污损害应适用我国国内法。  相似文献   

20.
1我国沿海运输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损失范围概述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范围,是指船舶溢出或者排放油类、燃油等油类物质造成海洋环境污染后,受害人可以向污染责任人索赔损失的范围。它直接关系到责任人与受害人的切身利益。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对我国沿海运输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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