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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8年7月1日,机动车国Ⅲ标准将在全国强制执行。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和发改委的统一要求,自2008年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国Ⅱ标准的机动车将不准销售,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将不给国Ⅱ标准的机动年发放牌照。同时,第Ⅳ阶段排放标准,即国Ⅳ,也计划在2010年7月1日全面实施。北京、深圳等一些核心城市都早巳提前实施国3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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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国家环保总局于2005年5月颁布了5项机动车排放新标准。其中轻型汽车Ⅲ号排放标准将于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国开始实施,Ⅳ号标准则将于201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北京,这两项标准则会先于全国实行:Ⅲ号标准于200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Ⅳ号标准也将在2008年奥运会之前成为统一的排放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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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国Ⅲ标准在即,卡车企业积极备战
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的计划,自2008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机动车国Ⅲ排放标准,停止仅达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车的销售和注册登记。相当于欧洲Ⅲ号标准的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7月1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卡车从国Ⅱ到国Ⅲ,技术提升有着本质的变化,需要将机械燃油喷射系统改成电控系统,是发动机及其排放控制技术的全新升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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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12月23日北京宣布,自2005年12月30日在全国提前实施国Ⅲ标准(绝大部分车型)以来,又有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相继跟进宣布提前实施国Ⅲ标准,有的提出了具体时间表,有的表示2006年内会付诸实施(见表1).看来,2006年,我国机动车排放标准将开始迈入国Ⅲ时代.此举,无疑又对汽车行业提出了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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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研究与开发》2007,(8)
从2007年7月1日起,相当于欧洲3号标准的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三阶段限值(以下简称国Ⅲ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汽车污染排放控制进入新阶段。按照国Ⅲ标准要求,自7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轻型车必须符合标准中规定的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要求,并停止对仅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污标准第二阶段排放限值(相当于欧洲2号标准,以下简称国Ⅱ标准)轻型车的型式核准。自2008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仅达到"国Ⅱ标准"轻型车的销售和注册登记。各汽车生产企业应在2008年6月30日前的一年过渡期内合理安排制造、进口计划,确保2008年6月30日前停止制造、进口该类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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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国Ⅲ排放标准已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08年1月1日起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新车一律不得在全国销售、注册登记和投入使用。2008年3月1日起,北京开始实施国Ⅳ排放标准。2008年7月1日起,北京市公交、环卫、邮政的柴油和天然气发动机的汽车实施国Ⅳ排放标准并要求安装车载诊断装置(OBD)。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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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尾气排放是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如何还人们一个洁净的空间?国家出台了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Ⅲ标准(国Ⅲ标准等效于欧Ⅲ标准),明确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国Ⅲ排放标准。即自2007年7月1日起,机动车国Ⅲ标准将在全国强制执行!目前在乘用车领域,尤其是轿车和豪华客车及城市公交车,达到国Ⅲ标准要求的,也许不足为奇了;但是,在商用车领域,尤其是重货,大部分仍是国Ⅱ标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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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出台了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Ⅲ标准(国Ⅲ标准等效于欧Ⅲ标准),明确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国Ⅲ排放标准。2005年12月30日,北京第一个在全国提前实施国Ⅲ标准;2006年7月31日,上海对公交车、出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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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7月初向外界宣布,相当于欧洲3号标准的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三阶段限值(以下简称国川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汽车污染排放控制进入新阶段。按照国Ⅲ标准要求,自2007年7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轻型车必须符合标准中规定的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要求,并停止对仅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污标准第二阶段排放限值(相当于欧洲2号标准,以下简称国Ⅱ标准)轻型车的型式核准,自2008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仅达到国Ⅱ标准轻型车的销售和注册登记。各个汽车生产企业应在2008年6月30日前的一年过渡期内合理安排制造、进口计划,确保2008年6月30日前停止制造、进口该类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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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限值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和M类轻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Ⅲ标准要求。但所有在上海、南京、杭州、深圳等城市以及机动车污染严重的城市从2008年7月1日起销售和注册登记的N类轻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Ⅲ标准要求,其余地区N类轻型柴油车销售和注册登记可过渡一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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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从今年起,机动车国Ⅲ排放标准将全面实施,客车行业也不例外。即从2008年7月1日起,所有上牌照的客车配置的发动机必须为国Ⅲ排放标准。因此,销售国Ⅱ排放标准发动机客车产品的时间仅剩下2个多月。2个多月后,即将进军客车市场的国Ⅲ动力会全面替代现在的国Ⅱ动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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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国Ⅲ排放标准在一片质疑中正式实施了,然而,在标准实施之前存在的技术路线之争并没有结束.7月5日,国家发改委产业司召开国Ⅲ排放核查专题会议;7月23日,2008中国商用车国Ⅲ技术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与此同时,各企业针对国Ⅲ的推广活动也络绎不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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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日,我国机动车全面实施国Ⅲ排放标准,环境保护部在6月26日发出<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限值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所有在上海、南京、杭州、深圳等城市以及机动车污染严重的城市销售和注册登记的N类轻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Ⅲ标准要求,其余地区N类轻型柴油车的销售和注册登记可过渡一年,这给企业以喘息机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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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1日,国家环境保护部针对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交的((关于明确国Ⅳ排放标准实施日期的报告>作出回复.
复函指出:由于国Ⅳ车用燃油的标准尚未出台,无法确保在全国范围内供应相应车用燃油,给全面实施机动车国Ⅳ标准带来一定困难.为保证机动车排放实施的效果,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经有关部门商讨,对机动车国Ⅳ标准实施日期进行适当调整:
(1)对于气体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国Ⅳ标准按时实施,即从2011年1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车用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不得销售与注册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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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Ⅳ排放标准。在中、重型汽车(货车和客车)中为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技术路线都采用直喷式柴油机、涡轮增压中冷、1600bar高压燃油喷射系统和废气后处理SCR系统。在满足国Ⅳ排放标准时不需采用微粒捕集器。我国北京、上海、广州等都已提前实施国Ⅳ排放标准,而北京和上海将于2012年和2013年分别提前实施国Ⅴ排放标准。国内在大型旅游客车、城市公交车和高端重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