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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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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集装箱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案由顺德一家公司(以下称发货人)将装载电器的4个集装箱委托一家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以下称货代公司)由顺德通过公路拖运到香港装船去孟买港,集装箱在孟买港卸船后再通过铁路运抵交货地新德里。该批出口电器由货代公司出具全程货运提单。提单记载:装船港香港,卸船港孟买,交货地新德里,运输条款CY-CY;提单同时记载“由货主装载、计数”的批注。集装箱  相似文献   

2.
秦鹏 《集装箱化》1995,(11):17-18
1995年1月1日,在上海航运市场上,中国外运上海公司、中国上海外轮代理公司和中远(集团)集装箱运输总部上海分部三家联合发表公告,宣布改革海洋运费管理办法,实行付款交单的结算方式,即对于运费预付的货物,货主只有在付清运费之后才能拿到船公司签发的清洁提单。  相似文献   

3.
有的船公司有时以倒签提单的方法来满足某些货主的不合理要求,这种迁就货上的做法往往使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并为此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因此、船公司必须慎重考虑上述做法的法律后果,以免陷入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之中。下面的案例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某国一家贸易进出口公司(简称买方)与国外一家公司(简称卖方)签订了一批货物进口合同,并准备货物进门后在该国国内销售。双方商定:卖方负责订舱,买方到当地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有效期为1992年3月30日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并规定装船期不迟于1992年3月10日。 1992年2月25日,卖方通知买方,船已订妥,预计3月5日离开卖方港门,将于3月20日抵达合同上指定的目的港口。由于气候等原因的影响,卖方订舱的  相似文献   

4.
王荣华 《集装箱化》2001,(11):16-17
1案由 广州东莞一家公司(以下称发货人)将装载服装的3个集装箱委托一家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以下称货代)由广东东莞通过公路拖运到香港装船去孟买港,集装箱在孟买港卸船后再通过铁路运抵交货地(新德里).  相似文献   

5.
彭博 《集装箱化》2007,18(2):38-39
国内某贸易公司A与国外某贸易公司B签订贸易合同,装港为国内港口,卸港为美国,集装箱货物,运输条款为CY-CY。A公司向国内某无船承运人C订舱,C公司向A公司签发了无船承运人指示提单,提单上的发货人为A公司,收货人为“按A公司指示”。C公司委托国内一家实际承运人D公司负责海上运输区段,D公司向C公司签发一套海运单,海运单上的发货人为C公司,收货人为C公司在美国的代理E公司。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实际承运人D公司凭B公司的公司保函将货物放给B公司。B公司收到货物后却拒绝向A公司支付货款,A和B两公司发生贸易纠纷。1个月后,A公司在国内起诉无船承运人C公司以及C公司在目的港的代理人E公司。C公司全额赔偿后,在国内起诉实际承运人D公司。  相似文献   

6.
国际集装箱货运代理公司(以下简称货代,这里所指的是经我国外经贸部批准的可以从事国际集装箱代理业务的公司)是接受发货人(货主)的委托或授权,代办国际贸易货物的托运、门到门拖运、拆装箱、仓储、报关等业务,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其中包括来自班轮公司所支付的订舱佣金、报关费、仓储费、内陆拖运费和拆装箱费、保险佣金以及制单费等。  相似文献   

7.
广西天门玻璃厂(以下简称天门)来函咨询称,天门委托A进口公司与马来西亚Ada公司(以下简称Ada)签订进口制造玻璃的设备合同,以信用证方式支付CIF湛江货款。A进口公司开立的信用证中规定提单为指示提单,提单上注明买卖合同号码、按合同订明的End user天门厂为提单上的通知方(NOTIFY PARTY)及其住址。货到湛江后,正本提单尚未到达,天门持Y航运公司签发的副本提单向Y公司在湛江的Z代理公司提货,Z公司拒绝放货,理由是:(1)天门持有的不是正本提单;(2)通知方不是收货人。 请问:天门明明是真正的进口商,经国家有关当局批准进口设备并给予外汇额度,  相似文献   

8.
一、海运欺诈的分类 根据我们了解到各船公司和代理在东南亚地区遇到的海运欺诈事件,归纳有如下几种情况: 1、租船情况下,租家代理在未得到船东授权下,签发两套正本提单或简式提单,货物在卸港被其中一个正本提单持有人提取,造成船东被另一个正本提单的持有人提控; 2、船东代理应发货人要求签发内容不实(如数量、货名、装卸港)的提单以便发货人结汇,造成收发货人的纠纷而涉及到船东; 3、贸易一方利诱船东代理签发转换提单,以符合信用证结汇的需要,达到欺骗另一方的目的; 4、无单放货和凭不实或不良信誉保函放货造成收发货人的纠纷,致使船东受到牵连而被提控; 5、资信不良的租船经纪人与船东勾结,以鬼船为租家服务,达到骗取货物的目的。 国际海事局对海运欺诈分为以下四类:  相似文献   

9.
对于美国航线服务合同项下出运的货物,船公司的海运提单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来缮制。如果提单的缮制不符合要求,很有可能是签约方不正确地使用了服务合同或向他人转让了服务合同。如果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因此而认为船公司认可或同意了签约方的违法行为,船公司就会受到FMC的处罚。由此可见,船公司代理认真阅读服务合同文本,明了签约方的托运人身份(如:货主、托运人协会、无船承运人等),并在接受合同货物订舱和海运提单缮制上严格把关,是避免船公司被卷入签约方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笔者现结合具体业务操作,简要介绍一下海运提单的缮制要求,供有关业务人员参考。 在具体业务操作中,船公司代理首先要了解美国航线服务合同货  相似文献   

10.
徐曾沧 《中国船检》2004,(10):66-67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internationalfreight forward,以下称“货代”)在现代海运物流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货代有时充当代理人,为货主提供订舱、报关等代理业务并收取佣金。有时又充当独立经营人,履行运输合同义务并收取运费。这种角色双重性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纠纷的产生。特定纠纷  相似文献   

11.
倪涌  钟明 《中国船检》2005,(8):74-75
【案情】2003年10月14日,被告浙江特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产公司”)向原告华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展公司”)传真一份出13货物明细单,委托华展公司代为办理一批出口到法国勒阿夫勒的货物的报关订舱手续,并要求华展公司告之运价。华展公司收到明细单后,在该明细单上注明海运费和集卡运费后回传特产公司。随后,华展公司派车到特产公司指定地点装箱,并代为订舱、报关。货物出运后,华展公司向特产公司开具发票收取海运费、集卡运费和订舱、报关,THC(港口附加费)等。特产公司按华展公司开具的发票金额支付了款项。原告据以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中,除了特产公司的付款凭证为原件外,其余证据均为传真和复印件。  相似文献   

12.
1 案由 台湾一家公司(以下称委托方)与德国一家公司订立1000吨桶装化学原料的买卖合同.该批货于2000年3月上旬运抵上海后,委托方与上海一家物流公司(以下称被委托方)订立1000吨桶装化学原料的委托代理协议,协议规定:  相似文献   

13.
1998年1月1日,烟台土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土畜产公司)委托中化山东烟台进出口公司(下称中化公司)代理出口一批二氧化硫脲,中化公司向山东韩进海运有限公司(下称韩进公司)订舱,但托运单载明的托运人是土畜产公司.中化公司将托运的两集装箱二氧化硫脲交给了韩进公司,并同时申报了危险品和递交了相关证明.但递交了什么单证,当事双方未提供证据证明.8月12日,韩进公司为两集装箱货物签发了两套已装船清洁指示提单.  相似文献   

14.
《水运文献信息》2007,(3):26-26
某年3月11日,A钢铁公司向B公司购买5000吨冷轧钢卷,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要求卖方提交清洁已装船提单。同年5月27日,C轮船公司所属的x轮开始装载涉案货物。货物装载完毕后,C轮船公司签发了提单。该提单同时打印有“清洁已装船”和“外包装空气锈蚀,少数绑带破损和灭失”的字样。此后,X轮正常航行抵达常熟港,但在卸货过程中理货公司发现多数冷轧钢卷表面部分生锈,少数表面生锈并破损。同年9月7日,A钢铁公司委托检验机构对冷轧钢卷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为:包装良好,但包装铁皮外表面完全锈蚀.大部分货物有明显浸水痕迹;[第一段]  相似文献   

15.
(甲)按实际装船货量计算,并以流通货币支付主要条款第13条所规定之运费I; (乙)预付。如果按主要条款第13条规定装完货支付运费,不管船舶与货物灭失与否,运费都是绝对所得,不可退回。 除非船东巳收到应付运费,任何人不能要求船东及其代理人签发或背带有“运费预付”字样的提单;  相似文献   

16.
案件梗概 2001年6月,S公司作为DISPONENT OWNERS与B公司作为承租人签订航次租船合同,约定:S公司提供“奥蒂”轮,装运不低于5000立方的印尼新鲜砍伐原木从印尼装港运至国内Z港卸港代理由S公司指定;运费应在装货结束签发提单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S公司同意出具运费预付提单,但如承租人未付清运费,S公司有权在卸港留置货物;仲裁地为香港,,适用英国法律。  相似文献   

17.
[案情] 申请人:连云港连利水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连利公司") 被申请人:青岛嘉达船务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嘉达公司") 2003年12月16日,连云港连利公司委托青岛嘉达公司运输一批水表。青岛嘉达公司收到货物后,于2003年12月19日向连云港连利公司出具了收货凭证和提单号码。有关货物装上船并运抵目的港后,青岛嘉达公司却以连云港连利公司的代理拖欠其运费为由,拒绝为连云港连利公司签发该票货物的提单,致使收货人无法在目的港提货。连利公司于2004年1月7日向青岛海事法院提出海事强制令申请,要求强制青岛嘉达公司签发提单号为JGQD03128084的全套正  相似文献   

18.
大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简称大连中货公司)是中远集团、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在大连口岸设立的国有大型专业运输服务企业,公司以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为主,是集货代、船代、陆运、仓储为一体,可为广大货主提供租船、订舱、报关、报验、仓储、拆装箱、拼箱、修箱、汽车运输、大件运输、签发提单及运输业务咨询等全方位、多功能的运输服务。现有总资产2亿多元人民币,拥有集装箱堆场3819万平方米,仓库2万平方米,在东北三省及内蒙东部地区的各主要城市设立了28个货运分支机构及业务网点,与中远集团驻外机构、代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形成了以大连口岸为龙头,与内陆中心城市相连通的海运、公路、铁路、航空等多式联运网络。 “安全、优质、稳定、快捷”的“绿色服务”是大连中货公司对广大货主  相似文献   

19.
周黛娜 《航海》2003,(5):40-42
[案情] 原告: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被告:山东省海丰船务有限公司。 被告:青岛港务局大港公司。 1999年7月19日,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公司)与山东省海丰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丰公司)就国内沿海集装箱班轮航线的互换舱位合作事宜签订航线合作协议书,约定:合作时间一年;双方各自独立揽货订舱,编制提单号,放柜、装箱,签发各自的提单和运单,缮制装箱单及舱单,对外结算运费。双方各港口的操作人员应在每日16:00时之前互相通报各自的预配情况,并且在开船前24小时内将舱单递交船舶代理。对于装船货物,包船方要保证在船舶到达之前办好有关清点工作,并及时提  相似文献   

20.
【案情】 1997年5月8日,美国定航国际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航公司”)受上海华源经济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公司”)委托,为其承运一批从上海至加拿大蒙特利尔危险品货物。双方约定运费预付,承运人定航公司为托运人华源公司出具了提单。货物运出后,承运人于1998年1月19日通过律师向华源公司发函催讨运费,华源公司未予支付,定航公司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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