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苗如霞 《水运管理》2023,(2):36-38+46
为解决海事强制令申请人的权利冲突问题,以留置权为例,基于海事强制令的功能属性,分析我国海事诉讼法律现有条款,总结不同学者的观点主张,并结合实践做法,提出解决海事强制令申请人与留置权人冲突的思考和建议。该建议以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有效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诉求,调整海事强制令申请人的条件。该建议可促进海事强制令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谢飞 《珠江水运》2007,(11):37-39
海事强制令是我国2000年《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上的一项法律制度创新,弥补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只规定财产保全法律制度的缺陷,但关于海事强制令的性质以及签发条件法律没有明确的或完备的规定,本文从海事强制令的性质出发,提出海事强制令是一种对行为的保全措施,并进而提出海事法院在签发海事强制令时应当严格签发条件,使海事强制令严格区别于先予执行的执行令。  相似文献   

3.
从一案例看海事强制令的必要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海事强制令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使其合法权益免受侵害,责令被请求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强制措施.200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四章对海事强制令的条件、程序等一系列问题作了专门规定,充分体现了海事强制令这一法律制度在航运实践和海事诉讼中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4.
彭丽明 《世界海运》2013,36(9):37-41
对于国际海事关联诉讼问题的解决,目前在国际社会中存在三种值得借鉴的做法,即运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拒绝管辖、规定先受理法院管辖权规则、关联诉讼的合并审理规则。中国目前还没有关于解决海事关联诉讼的明文立法,基于国际海事关联诉讼解决的迫切性,在中国构建国际海事关联诉讼解决机制可以适当采纳不方便法院原则,在立法中规定先受理法院管辖原则以及海事关联诉讼的合并管辖规则。  相似文献   

5.
一、海事强制令是行为保全令和行为执行令的共生体根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51条的规定,海事强制令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使其合法权益免受侵害,责令被请求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6.
施高翔 《珠江水运》2024,(5):108-110
海事强制令是一项重要的海事诉讼法律制度,对保护海事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海事强制令的法定构成要件作为制度的核心内容,实践中要严格把握适用标准的尺度,须在申请人最终获得救济的效果与被申请人在终局判决前免受不当限制之间求得平衡。在海事强制的令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责令请求人提供反担保,以作为被请求人牺牲利益的保障,但反担保不能超越法定要件成为影响司法实践的主要因素,要防止通过担保的严格审查来淡化对海事强制令法定条件的审查。  相似文献   

7.
王斌 《天津航海》1998,(1):24-25
海事诉讼时效,不仅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时效一章所列举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所适用的诉讼时效,还应该是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中各种民事法律关系所适用的诉讼时效。概括地讲,是权利人向海事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限,即权利人如不在这个法定期限内依法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海事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相似文献   

8.
海事强制令是出现在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的一个新的概念。《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51 条规定:“海事强制令, 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使其合法权益免受侵害,责令被请求人作为或不作为的强制措施。”从这一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很显然,若是没有当事人的申请,法院是不能发布海事强制令的。同时,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财产保全程序的规定,冻结与之相关的财产。玛瑞瓦禁令是英国海事法律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一制度的产生是由于当时的英国法律不允许在判决之前先行扣押或冻结当事人的财产与资金,只有在玛瑞…  相似文献   

9.
由于海上运输法律关系复杂以及海上运输所特有的风险性。在长期的航运实践中产生了在一定的情况下。海事请求人需要请求海事法院强制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否则海事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正常的航运活动将无法有序地进行。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使其合法权益免受侵害。责令被请求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强制措施。就是海事强制令。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四章对海事强制令的条件.程序等作了专章规定。其中,第56条对海事强制令条件所作规定的第三款。即“情况紧急。不立即作出海事强制令将造成损害或者使损害扩大”。由于这一规定在海事实践中容易造成适用上的混乱。有必要对此明确。  相似文献   

10.
关正义 《船艇》2005,(6):50-52
对船舶实行司法扣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赋予海事法院行使的专门权力。法律做这样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船舶同一般的财产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比如,船舶具有附随其上的船舶优先权,这种权利一旦产生,就会随船走,除非依法定的程序进行扣押并拍卖,对该权利进行清偿,或者进行船舶优先权催告,该优先权是不会因船舶转让而消灭的。  相似文献   

11.
<正>近年来,随着海运贸易的持续增长,海上货物运输、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呈现多发、高企不下的势头,由物流与人员的互通产生的海事纠纷,日益成为海事司法服务需求主流。扣押船舶、申请海事强制令等成为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案件的执法重点。着眼于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上海海事法院依法公平公正地审理执行海事案件纠纷,赢得业界的好评,彰显上海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为涉外海事纠纷提供仲裁认定支持  相似文献   

12.
武寒霜 《世界海运》2011,34(5):47-49
<正>[提要]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程序做了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应用到司法实践中时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法院应在何时做出准许或不准许设立责任限制基金的裁定,利害关系人应何时进行债权  相似文献   

13.
此文通过对新颁布的《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与原有的法律规定和实践作法进行比较。分析和研究了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以及海事证据保全等问题,以其为解决业务中的实际问题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六章所规定的海事担保,又称海事诉讼担保,是指请求人因程序性海事请求权的行使可能给被请求人造成损失而提供的责任担保,或被请求人为解除对其财产的扣押而向相对方提供的责任保证.按海诉法第73条之规定,海事担保包括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海事证据保全等程序中所涉的担保.具体包括:海事请求人因请求可能不当而造成被请求人损失所提供的担保和被请求人为解除强制措施所提供的担保,下文简称请求人担保和被请求人担保.  相似文献   

15.
根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51条的规定,海事强制令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使其合法权益免受侵害,责令被请求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16.
依据现行法律,海事破产案件本身应当由地方法院管辖。以破产申请受理为节点,此前已经进入审理阶段的海事海商诉讼应当由海事法院继续审理;而后新提起的衍生海事海商诉讼应当由地方法院集中管辖,但如果地方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则可以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相应的海事法院管辖。由于海事破产案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未严格遵循上述规则的案例。为进一步专业、高效地处理海事破产案件,建议先通过修改相关司法解释将破产衍生海事海商诉讼直接交由海事法院管辖,待时机成熟时,再通过修改相关法律将海事破产案件本身交由海事法院管辖。  相似文献   

17.
海事强制令的法律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健民 《中国船检》2001,(10):45-46
由于海上运输法律关系复杂以及海上运输所特有的风险性,在航运实践和司法实践中产生了在一定的情况下,海事请求人需要请求海事法院强制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否则海事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航运活动将无法正常有序地进行.这种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使其合法权益免受侵害,责令被请求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强制措施,就是海事强制令.  相似文献   

18.
《世界海运》2015,(4):45-49
<正>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确定的三级案由,并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1确定的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的案件类型。因其属于海事侵权纠纷案件,目前海事法院审理该类案件,主要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规定。司法实践中,海事法院多对赔偿标准中"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确定意见不一,本文试从审判实践和立法宗旨出发,对此做简要分析,并提出拙见。  相似文献   

19.
郭华 《世界海运》2013,36(6):53-55
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这意味着人们期待已久的小额诉讼制度已被法律所确立。这项制度的建立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负担,分流了法院的民事案件,节约了司法资源,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实现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但该法没有规定作为中级人民法院的海事法院能否适用该程序。通过对小额诉讼的特征和立法理念的分析,认为海事法院同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20.
尹伟民 《世界海运》2000,23(1):46-47
海事强制令在诉讼程序中的实现是指海事法院责令行为保全的截得到执行的问题,我国有关法律对此没有作出规定,笔者结合《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