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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新加坡海事管理局在2011年10月20日下发了2011年第17期海事通函,就新加坡签注证书(COE)的新增安全特征向新旗船舶船东、船舶管理公司、新旗船舶船长和需申请COE的相关人士提供了进一步说明。为了各新旗船东/公司使用方便,中国船级社已将英文版的通函的主要内容翻译成中文.现发给各船东/公司并挂在CCS网站上的《船东通告》栏目可供下载。通函具体内容总结如下:  相似文献   

2.
, 《中国船检》2012,(11):I0025-I0025
新加坡海事主管机关于2012年2月14日向船东、船舶管理人、船舶经营人、船舶代理和海运团体下发海事通函2012年第5期,就之前发布的有关防御索马里高风险水域(HRA)海盗行为的指南的通函中的相关参考文献予以更新.主要包括了:  相似文献   

3.
《中国船检》2012,(3):I0020-I0020
近期新加坡海事及港口管理局(MPA)重申了其海事通函No2/2001关于救生设备和无线电设备的检修间隔期延期的要求。请在检验工作中遵照执行。附件:新加坡海事及港口管理局(MPA)海事通函No.2/2001的中文译文参考(略)  相似文献   

4.
《中国船检》2012,(9):I0016-I0018
新加坡海事主管机关于2011年11月8日向船东、船舶管理人、新加坡旗船舶的船长、MPA和其他航运机构签发的适任证书的持有人下发了2011年第18期海事通函,就国际海事组织关于修订《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通过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附则的修正案和《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规则》的修正案的主要要求向有关各方予以通告。中国船级社审核员在对新旗船舶进行相关检查和审核工作中应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中国海事》2013,(5):58-58
新加坡海事及港口管理局(MPA)发布了关于《海事劳工公约》实施更新的通函。此次更新涉及如下内容:海员就业协议(SEA)、船上投诉程序、医疗报告表格。  相似文献   

6.
《中国船检》2008,(4):96-97
中国船级社2008年2月22日下发关于”马绍尔群岛海事当局关于船舶法定证书展期的有关规定“的通函.具体内容如下:马绍尔群岛主管机关于2008年1月4日颁发了第13号技术通函.根据海安会一环保会通函MSC-MEPC5/Circ.1.对船舶法定证书(含对应换证检验的坞检)展期给出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上述主管机关的技术通函具体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7.
《中国船检》2011,(8):I0020-I0021
圣文森特海事主管机关在2011年3月29日下发CIRCULARN°ISM008-Rev1的通函.明确了更换为圣文森特船旗时.ISM/ISPS审核发证的要求。该通函适用于ISM规则适用的所有船舶.新要求从该通函下发之日即2011年3月29日起生效。  相似文献   

8.
《中国船检》2012,(5):I0015-I0015
塞浦路斯海事主管机关发布了第12/2012号通函,对新的船舶登记政策进行了介绍。新政策于2011年10月15日生效.详情参见附件。  相似文献   

9.
巴拿马海事主管机关近期发布了海事通函MMC-250.现转发该通函的中文译文供参考。关于巴拿马旗船舶的救生艇释放和回收系统的检验具体要求,请按照中国船级社下发的(2011年)通函第81号/总第145号通函办理,并请注意巴拿马海事主管机关如下的特殊要求:1,对现有船安装的仅有无负荷释放能力的艇钩系统,不必进行设计评估或更换。2、巴拿马主管机关接受由其他主管机关对现有救生艇艇钩系统的评估结果(相关信息由GISIS数据库发布)。3、对于巴拿马旗船舶的每一个现有的救生艇艇钩系统.在其满足MSC1/Circ.1392通函61至6.5条款的要求以前.应使用防跌落装置(FPD’s)作为临时缓解危险的措施,并由船长自行决定。  相似文献   

10.
中国船级社2004年3月1日下发“关于塞浦路斯海事主管机关提高船舶安全标准的新要求”的通函,通函全文如下: 为了提高塞浦路斯旗船舶安全标准,塞浦路斯海事主管机关于2002年7月12日下发了通函No.19/2002,标题为“关于提高塞浦路斯旗船舶船旗国安全标准的通知”。我社下发了入  相似文献   

11.
《中国船检》2007,(12):84-84
中国船级社2007年11月22日下发"关于执行巴拿马海事主管当局海事通函151的通知"的通函,全文如下:2007年9月13日巴拿马海事主管当局下发海事通函151号,明确了获取公司及注册船东统一识别码的导则。该通函强调于2004年引入的MSC.160(78)的决议——国际海事组织Unique Company(IMO Unique Company)和注册船东身份鉴定统一编  相似文献   

12.
《中国船检》2004,(4):53-54
中国船级社2004年3月15日下发“关于圣文森特海事主管机关提高船舶安全标准的要求”的通函,通函全文如下: 为了提高圣文森特旗船舶安全标准,减少不必要的港口国滞留,圣文森特海事主管机关于2004年1月下发了CIRCULAR No. REG/001(附件1)、CIR-CULAR No. PSC 001(附件2)和CIR-  相似文献   

13.
香港海事处近期向船东、船舶管理人和认可组织下发通函,提供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有关香港旗船舶海事劳工符合声明第1部分的要求草案,现予转发.以下为该通函译文,供参考。((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公约)于2006年由国际劳工组织(ILO)在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HKSAR)正在起草国内立法,以实施公约。香港海事处(HKMD)起草了这份文件(见附件),以便于所有的相关方能在公约生效前,对公约有更深入的了解并提前做好准备。出于发证的目的.必须检查的14项具体要求香港政府已经在草拟的DMLC第f部分中予以明确,并鼓励香港旗船舶的船东及船舶管理人准备好他们的DMLC第Ⅱ部分.来制订符合DMLC第Ⅰ部分草案要求的相关措施。  相似文献   

14.
《中国船检》2004,(11):52-53
中国船级社于2004年10月10日下发“关于马耳他海事主管机关提高安全标准的要求”的通函.通函全文如下:  相似文献   

15.
《中国船检》2004,(4):54
中国船级社2004年3月8日下发“塞浦路斯海事主管机关对有关卤代烃灭火设备的使用要求”的通函.通函全文如下  相似文献   

16.
《中国船检》2012,(1):I0020-I0021
塞浦路斯商船运输部与交通与劳动部于2011年9月19号向塞旗船舶船东、管理公司和船东代表下发了2011年第34期通函.具体列出了塞浦路斯共和国认可的出具适任证书的国家名单。为了塞旗船东/公司使用方便,中国船级社已将英文版的通函的主要内容翻译成中文,现发给各船东/公司并挂在CCS网站上的《船东通告》栏目可供下载。通函具体内容总结如下:  相似文献   

17.
《中外船舶科技》2009,(4):45-46
为了继续扩大新加坡的海洋和近海工业,新加坡胜科海事公司将耗资7.5亿美元在大士(Tuas)建第一座综合船厂。11月4日,新加坡胜科海事公司公布了耗资7.5亿美元在大士(Tuas)建第一座综合船厂计划。  相似文献   

18.
刘小冬 《船艇》1991,(8):17-20
包括造船业、修船业以及近海工程制造业在内的新加坡海事工业,在1990年中再创佳绩。全年海事工业营业额达24亿新加坡元,其中修船营业额为18亿新元、造船及近海工程制造业营业额6亿新元。新加坡海事工业的经营成果已接近历史上最佳的一年——1981年的水平。在1990年下半年中,海湾危机突然爆发,中东再度成为战火纷飞的地区。一些国家  相似文献   

19.
《中国船检》2012,(3):I0012-I0012
2011年4月.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MPA)发起新加坡绿色航运计划.旨在降低航运及相关活动造成的环境影响以及促进新加坡清洁和绿色航运的发展。新加坡绿色航运计划获得了来自国际航运团体支持。  相似文献   

20.
《中国船检》2012,(5):I0016-I0017
基里巴斯船舶登记局于2012年3月20日颁布了No17/2012号海事通函,要求基里巴斯旗船舶的船名、OfficialNumber、船籍港(TARAWA*)、IMO号和吃水标志等标识应按照No.17/2012号海事通函的要求进行标记,以保持与船舶的登记证书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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