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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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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潘家永 《驾驶园》2010,(2):64-64
编辑同志: 最近.我换了辆新车,原来那辆半成新的旧车低价转让给了我的一个朋友.由于我忙于业务,一直没有抽出时间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请问:如果他开着这辆未过户的车出了事故.我是否要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2.
《汽车驾驶员》2012,(2):105-105
从2012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取消,二手车交易手续简化了。据理解,按照原征管办法,市民买二手车后,要到公安车管部门提取机动车档案,俗称“大档”。办理车辆变动手续:还要到税务机关提车辆购置税档案,俗称“小档”,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往往需要3到5个工作日,而转籍手续就更长了。  相似文献   

3.
OK 《当代汽车》2007,(2):98-99
由于二手车交易采用普通商品的交易办法,如果忽视了一些必须办理的手续。结果会后患无穷。根据有关规定,在机动车买卖过程中,当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则必须到当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交易手续,再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没有办理交易过户的,双方交易不具备法律效力,车辆产仅也不转移。[编者按]  相似文献   

4.
交警说法     
《驾驶园》2010,(2):42-43
问:我有一辆货运车.原来是挂靠在廊坊的一个车队.在2009年的3月份,我把车过户到我的户头上,行驶证是3月4日办理的.营运证是3月11日办理的.都有照片。我的车在去年燃油紧张的时候在车的主油箱后面加了一个副油箱.在今年过户的时候廊坊交警支队也没有让我把油箱卸掉就给我办理了一切手续,在办理曹运证的时候,  相似文献   

5.
《汽车驾驶员》2005,(1):48-48
根据市路政发布的通告,从2004年12月1日起北京市机动车办理转籍、过户手续后,其预缴部分养路费不再办理退费,养路费将随车转移。  相似文献   

6.
为图省钱,张先生买车后不办理过户手续,出了车祸才知道该车早已报废,张先生遂将原车主阿祥告到了西城法院。  相似文献   

7.
2004年9月4日,申请人李兴华与王延亮签订车辆买卖合同,王延亮将一辆解放牌货车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李兴华,但双方没有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相似文献   

8.
《汽车与安全》2011,(4):61-62
2009年底山东的宋先生在苏州购买了一辆二手的某品牌1.8T轿车,此车曾在2003年时被人购买,在宋先生购买时已经被人使用了近6年的时间。宋先生于2009年年底办理过户手续,把车过户到自己名下。2010年5月,宋先生驾驶该车行驶至青岛市即墨西20公里处的青新高速下行线34公里拐弯处,发现前方有一辆大卡车,于是就紧急刹  相似文献   

9.
《驾驶园》2014,(4):73
<正>车辆转让后应及时办理保险过户手续,否则新车主不能享受保险的权益。保单未过户事故不赔偿周先生将自己已购买保险的车辆粤XE2×××的小型普通客车转让给钟先生,钟先生并没有办理保险变更手续。随后,粤XE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需要赔偿被撞人家属54000多元。  相似文献   

10.
李金光 《驾驶园》2008,(8):83-83
出借自己的身份证帮助朋友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发生交通肇事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日前,法院依法判决名义车主刘某与其他两名被告负连带责任,共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105689元。  相似文献   

11.
《摩托车》2010,(10)
<正>2002年,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各媒体上发布了"禁摩令":从4月15日起暂停发放办理城区摩托车新车注册登记,停止外地号牌摩托车转入中心城区,停止办理郊区号牌摩托车过户或变更至城区,对已到使用年限的摩托车按规定报废,停止更新。  相似文献   

12.
酝酿时间近两年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终于在10月1日开始实施。由于之前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车交易专用发票只能在各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造成了一种政策性垄断。而新办法部分放开了二手车经营权,并引入外资等不同投资主体,促进了二手车行业的竞争。对于消费者来说,新办法由于取消了按比例收取的过户费和强制评估费用,交易费用有所降低,尤其是二手进口及高档国产轿车,交易费用大幅下降。油耗较高的SUV车型交易费用则有所上升。  相似文献   

13.
湖南省绥宁县金屋塘镇的王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小货车已卖出一年多,因未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仍需缴纳车辆所欠缴的公路养路费及罚金,共计1200元.  相似文献   

14.
湖南省绥宁县金屋塘镇的王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小货车已卖出一年多,因未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仍需缴纳车辆所欠缴的公路养路费及罚金,共计1200元.……  相似文献   

15.
陈欣 《汽车驾驶员》2006,(10):94-94
8月份,北京交管局颁布“车辆登记非实名制禁止上路”的规定,京城各大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过量均呈现上升的势头,据北京中联旧车市场的石总经理介绍:“在政策出台的半个月里,每天在中联市场办理过户的车主明显增多,同比上月增加了近40%。”笔者就此对中联旧车市场进行了走访。  相似文献   

16.
张某为自己的一辆桑塔纳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次年,张某有了换车的念头,恰好此时自己的朋友赵某想购买一辆二手车,张某遂将自己的打算告诉赵某,双方经过几次商谈之后,最终成交。赵某向张某支付了购车款,张某也将汽车钥匙交给赵某,让其先试开几日,然后再去车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相似文献   

17.
《汽车与安全》2008,(11):14-14
日前,北京交管部门结合公安部102号令的落实工作,从解决市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问题入手,推出16项服务群众的新举措。例如:针对原车主在车辆过户后想保留原车辆号牌号码的愿望,交管部门将转移登记业务进行了调整,车辆在过户转移后,必须更换新的号牌号码,满足了群众对原有车辆号牌的保留权;缩短群众办理牌证的时限,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对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补发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用车初领登记证书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  相似文献   

18.
原告张某(男)与被告李某(女)系夫妻,1986年登记结婚,2002年双方感情不合分居,双方居住房屋为婚后购买的售后产权房,房屋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现有张某居住,李某携子居住在外。2004年被告李某未经原告张某同意与第三人王某就原被告居住的房屋以22万元达成买卖协议。王某付清全部房款后与李某双方至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将房屋产权过户至第三人王某名下。原告张某在王某欲入住装修时,才知房屋产权已被被告李某出售,遂于不知情,未经本人同意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件审理产生两种观点,第一种意见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其理由是买卖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  相似文献   

19.
车辆转卖不过户,车辆肇事原车主要赔偿。保险不过户,遇险时新车主也不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这便涉及到车辆转卖未过户,保险责任是否终止?从何时终止?  相似文献   

20.
“出租车”=“暴利”:很多城市的出租车在号牌上不能明显识别出来(北京出租车车牌都是“京B”)。而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的法定报废年限为8年,任何车接近报废年限1年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经纪公司可以用很低的价钱收购来这些车辆,按照普通车辆售出就会获得相当高的利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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