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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洋山港海事局辖区过境内河砂石料船舶现状,分析海事部门在过境内河砂石料船舶监管中的问题,包括海事监管手段运用不到位,运输环节监管效果不明显和水上运输法律衔接有缺失。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海事部门在过境内河砂石料船舶监管中的地位和手段提出相应的建议,包括穷尽职责范围内的监管手段,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和探索砂石船法律衔接新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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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海事部门对危险货物集装箱实施监管的法律依据对危险货物集装箱实施监管,严厉打击危险货物集装箱谎报、瞒报行为,是海事部门的法定职责之一。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33条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第67条明确规定,船载危险货物或污染危害性货物必须向海事部门申报。《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禁止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不得匿报危险货物或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第24条和第25条对危险货物申报的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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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了海事危防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的总体构想和主要功能。系统运用闭环监管理念,采用信息化技术深度整合"隐患跟踪"、"静态审批"、"动态监管"、"应急管理"等危防管理环节,实现原有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有利于提升危防监管效率,扩大监管覆盖面,提高污染事故应急反应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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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船舶载运集装箱危险货物的安全,海事部门需对集装箱危险货物的装箱安全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分析实务中海事部门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的诸如职责不明确、执法依据不足以及监管手段落后等方面问题,就海事部门如何实现集装箱危险货物装箱安全有效监管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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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介绍了海运危险货物监管依据的一些国内外法律和标准,并针对海事部门在打击海运危险货物瞒报过程中遇到的在货物危险性质判定方面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解决的建议和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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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冯增芳,厦门大学化学系博士,现任厦门海事局所属海沧海事局危管防污"博士工作室"负责人,主要从事危防监督和研究工作。2010年大学毕业进入厦门海事局之后,他始终以为民服务为己任,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扎根海事危防一线,在全面履职的基础上潜心钻研、不断探索,创造性地开展海事危防监督工作,积极践行"先行、求实、卓越、和谐"的厦门海事精神,展现了一名"80后"厦门海事青年的风采。敬业——危险品监管服务"美丽厦门"2013年4月18日下午,已到了下班时间,冯增芳仍在工作岗位上,排查某外轮出口集装箱舱单,当发现拟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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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中小型货船载运重大件货物的安全监管,对上海临港新片区岸线码头重大件货物载运情况进行调研,归纳出中小型船舶载运重大件货物安全及海事监管面临的问题和难点,从而提出海事监督管理建议:强化对航运公司、船舶的安全监管,及时实施重大件运输船舶配备《国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的规定,加强船检部门对中小型船舶营运中的检验,加强对重大件载运船舶货物系固检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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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海事部门的角度结合辖区内的实际调研,对集装箱非法载运危险货物的特点、成因及海事监管对策与建议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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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审批与现场监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结合基层海事机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的工作实践,分析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审批与现场监管的关系,认为海事监管动、静态业务之间是不可或缺的互补关系,并对实现两者互补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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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法》实施后,海事部门与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上存在着职能交叉。为防止出现管理越位、缺位、漏位现象,更好地履行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职能,本文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及《港口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海事部门在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上的定位进行了探析。[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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