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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于2006年3月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从事国内船舶运输的企业要建立航运企业经营资质动态管理制度和严禁船舶运输经营人接受船舶挂靠。此次新规定的出台,是交通部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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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6日,交通运输部颁布新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2号),并已于8月1日起实施。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珠江航务管理局于8月19日在广州召开珠江水运仓业座谈会,以加强珠江水运工作交流,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宣贯《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推进水路交通现代化建设,推动珠江水运事业义好又快发展。交通运输部水运司国内处易继勇副处长到会指导并就港航管理部门和企业提出的问题作了详尽解释,广西海事局张志颖副局长和广东海事局通航处张显平副处长通报了珠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珠航局庄则平、刘胜根副局长分别主持了上午和下午的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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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部发出《关于加强国内水路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市场准人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针对2001年颁布实施的《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部令”)的实施情况.进一步提高了从事国内水路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的市场准入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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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日,《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第1号)施行,对规范航运企业及船舶安全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原有的个体经营船舶由于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无法取得经营许可,纷纷通过委托经营等方式使船舶得以继续营运。当前委托经营是船舶和企业采用较多的一种经营方式。因此,明确委托经营中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在安全管理上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规范委托经营,促进企业和船舶的安全管理,有着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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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颁布的《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擀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4月1日起实施。这一新规定的实施,对提高水运业的整体水平、促进船舶运输安全,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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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真总结2007年开展“两防”专项整治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交通部珠江航务管理局进一步增强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两防”能力,根据自身职责,严格执行《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国内水路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市场准人管理的通知》等法规,认真组织开展珠江水系“两防”活动“回头看”,使内河水上安全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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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桂林市交通局航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有关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和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加大力度整顿桂林市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从旅游客船的资质、乡镇船舶和民用运输船舶修造业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整顿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去年,桂林市整顿和组建申请资质评估的水运企业共有37家,通过资质评估的达标企业27家、196……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