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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正>了解安路勤上海安路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汽车咨询公司,拥有行业高端人才及多年数据积累。10年来专注汽车行业市场研究,为众多汽车品牌提供过专业的市场咨询及研究服务。近年来,汽车维修行业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频出新政。《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于2015年7月23日通过,自8月8日起实施,并于8月26日在其官网公布新版"规定",新规对2005年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作出十项修改。具体修改条例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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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正>机动车维修管理反垄断新规出台2014年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家层面对汽车维修这个民生服务业关注度提升。交通运输部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做出修改,于2015年8月8日重新发布了修改后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17号)。就破除垄断而言,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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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5年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公布,业内一片哗然,普遍认为此举直指4S店,好像成了4S店的一份判决书,笔者却认为并非如此。仔细研读修改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就会发现,里面是对汽车维修整个行业如何升级、规范、市场化良性发展做出了全面的指导。笔者现选取其中部分条款加以解读。  相似文献   

4.
<正>交通运输部施行新版"规定",其主旨是鼓励汽车维修配件自由流通,鼓励原厂配件生产企业向汽车售后市场提供原厂配件和具有自有品牌、商标或标识的独立售后配件,鼓励授权维修企业向非授权维修企业转售、提供原厂配件;破除维修配件渠道的垄断。交通运输部2015年7月的部务会议,通过了对2005年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相应修改,修改后的"规定"自8月8日起施行,并于8月26日在其官网公布了新版"规定"。与此同时,交通运输部和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牵头制订的《关于  相似文献   

5.
动态信息     
<正>交通运输部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做出修改近期,交通运输部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做出修改,并于2015年8月8日重新发布了修改后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7号)。就破除垄断而言,自主选择维修、使用同质配件等关键词写入新规;就行政管理而言,加强维修质量管理检查、配件实行追溯制度等关键词写入新规。具体的修改内容如下。(1)第五条新增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托修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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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修改意见交通运输部于2015年正式发布《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该规定对2005年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提出十项修改意见,其中,强制指定4S店维修、维修只能换原厂配件等要求被视为违规。在修改意见中,有几项内容较受业内关注。第一,车主可以自由选择修车地点。规定显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车主到指定维修点保养或修车;第二,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  相似文献   

7.
正随着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10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文件和规章的相继出台,汽车维修信息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和热点,而汽车电子健康档案借着此次东风应运而生,江苏省作为开展汽车电子健康档案建设试点省份,率先开展  相似文献   

8.
<正>日前,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了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新规中的"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等反垄断措施的出台,仿佛是对于4S体系的重大打击,为汽车后市场的独立维修企业创造更多的有利机会。政策利弊轻重尚不好说,但可以肯定的是,国内汽车后市场的价格将更加透明、秩序将更加规范、竞争将更加充分。4S店肯定不会坐以待毙,它们本就是最先接触车主的商家,如果收费合理,其在配件、技术、服  相似文献   

9.
<正>日前,由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保监会联合制定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实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的时间要求。明确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时间《办法》指出,为积极、稳妥地实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对于各类型汽车车型的具体实施时间按  相似文献   

10.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之为机动车维修行业的根本大法,无异于"尚方宝剑"。《规定》始自2005年8月1日实施的原交通部令2005年7号,并根据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发展情况,为顺应时代需求,曾于2015年8月和2016年4月分别对《规定》做了2次修订(分别以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17号和2016年37号的形式发布),10多年来,该规定对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发展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该规定已不能完全满足汽车后市场的发展需求,为此,交通运输部再次对《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于2019年7月8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20号的形式发布。那么这次修订后的新版《规定》有哪些需要特别关注呢?本期我们一起来关注一下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之为机动车维修行业的根本大法,无异于"尚方宝剑"。《规定》最早始自2005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原交通部令2005年7号,并根据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发展情况,为顺应时代需求,曾于2015年8月和2016年4月分别对《规定》做了2次修订(分别以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17号和2016年37号的形式发布),10多年来,该规定对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发展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该规定已不能完全满足汽车后市场的发展需求,为此,交通运输部再次对《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于2019年7月8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20号的形式发布。那么这次修订后的新版《规定》有哪些需要特别关注呢?新修订的《规定》第四十四条提出:建立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认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具体办法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制定。那么,这里提出了建立机动车维修经营黑名单制度,但是具体办法还要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制定,并且明确了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认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黑名单。这只是抛出了一个命题,建立机动车维修经营黑名单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本期就来关注一下黑名单制度的相关问题,以期为机动车维修行业黑名单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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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交通运输部、环保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8部委联合发布《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办法》,汽车生产者应以可用的信息形式、便利的信息途径、合理的信息价格,向所有维修经营者及消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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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了一系列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的新举措。2016年1月28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对改革推进工作进行部署,全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1月29日,公安部公布《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即公安部“139号令”),并据此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行修改,以规章形式细化固化改革措施;2月3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规定了自学直考的试点范围和条件要求。新部令和公告已向社会公布,于2016年4月1日同时施行。  相似文献   

14.
《汽车与安全》2013,(8):108-118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7月12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08年7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1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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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全面宣传贯彻《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之际,《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宣贯会暨《汽车维护与修理》第二十四次通联会于2015年10月15日在重庆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有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孟秋副处长,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孙守仁会长,各地运管(维管)部门的负责同志,《汽车维护与修理》杂志编委会委员,通联工作代表及各地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和维修企业的代表,共216人。会议由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秘书长、杂志编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京伟主持,重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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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坛传真     
<正>新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重磅出台早在2005年,原交通部首次颁布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7号)。伴随着机动车维修业的蓬勃发展,为顺应时代需求,该规定自颁布以来已先后经历了3次修订。第一次是2015年8月8月,以交通运输部2015年17号部令的形式发布;第二次是2016年4月19日,以交通运输部2016年37号部令的形式发布。近期,第三次修订于2019年7月8日以交通运输部2019年20号部令的形式发布。新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出台,从经营备案、服务范围、质量管理、信用考核等各方面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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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日前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公布,似乎锋芒直指4S店,消费者在购车后的质保期内,将不再被强制前往4S店进行维修,而是多了"社会独立维修企业"这一选择。解读新规后可以发现,政策利好愈发偏向汽车维修企业,并对行业如何升级、规范、市场化良性发展做出了全面指导。在这一市场环境下,汽修门店更需强化管理之道,于企业定位、品牌建设等方面进行更深层次的升级优化。由此,我刊记者与北爱集团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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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同质配件"这一词汇在国内汽车后市场出现的频率不低,只是鲜少有人真正知晓其中之道。同质配件将是国家接下来在汽车配件领域推动的市场发展的主渠道。尽管现在市场上有诸多企业在为整个配件市场奋斗,但政府主导的主渠道会如何界定?在日前通过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新增了一款条例作为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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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环保部出台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要求,北京市运输局修管处紧密结合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对《北京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程序性规定》进行了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取消部分企业管理负责人、机修、钣金、电器、涂漆等人员的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二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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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增汽车维修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经营秩序,营造安全、稳定、健康发展的行业氛围,杭州市交通执法队近日对2021年以来管理中心推送的新增汽车维修企业进行集中走访,向企业送服务、普法规、助安全。交通执法队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杭州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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