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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9,(5):87-88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延续港11设施保安赞收赞政策
近日,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延续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的通知》(交水发[2009]167号),决定延续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收取范围、标准和使用管理仍按原规定不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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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延续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的通知》(交水发[2009]167号),决定延续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收取范围、标准和使用管理仍按原规定不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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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即将期满结束之日,交通运输部与圈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下发《关十延续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的通知》(交水发[2009]167号),决定在2009年5月31日港口设施保安费收取政策执行期满后,延续港门设施保安费政策,收取范嘲、标准和使用管理仍按原规定不变。并且,此通知未有说明延续执行的截止期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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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延续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的通知>(交水发[2009]167号),决定延续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收取范围、标准和使用管理仍按原规定不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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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学报》2015,(3)
<正>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了《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规范船舶使费收费项目,港口经营人和引航机构提供船舶进出港服务,可收取引航(移泊)费、拖船费、停泊费、围油栏费、驳船取送费、特殊平舱费以及垃圾处理、供水、供油、供电服务收费等费用,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取消现行收取的靠垫费,以及引航费中的引航员滞留费和引航计划变更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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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港口协会于2006年5月29日至31日在上海召开了“全国港口内贸装卸、堆存价格自律协调工作会议”。全国59个港口企业主管港口运输价格的82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围绕贯彻落实交通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的通知》,总结交通部《关于调整港口内贸收费规定和标准》颁发10个月来的工作等议题进行。会议由中国港口协会秘书长何业钢主持,中国港口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曹忠喜、交通部水运司港口处副处长林军保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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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简介
2002年12月,国际海事组织海上保安外交大会通过《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SOLAS公约)修正案,提出加强海上保安的特别措施,并强制要求船舶符合《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以下简称ISPS规则)的规定。我国是SOLAS公约的缔约国,SOLAS公约修正案生效后,为了更好地履行公约,原交通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细化公约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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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港口价格市场秩序是中港协一项长期任务——在全国港口企业外贸进口铁矿石价格自律协议执行情况互查交流(长三角)会上的讲话摘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一、关于价格自律协调工作情况回顾中国港口协会开展价格自律协调工作已经有2年多了。虽然时间不算很长,但是针对港口一些主要货种,尤其在铁矿石特别是外贸进口铁矿石方面,中港协做了很多工作,下了很大功夫,工作得到了交通部的大力支持。去年10月11日,交通部还特此召开《规范港口价格竞争行为专题会议》,并形成了《统一收取铁矿石港口设施保安费的行动方案》,从根本上推动了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