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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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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船舶油污事故责任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上船舶对海洋环境造成重大污染威胁事故或实际溢油事故,会引起两种法律责任:一是污染责任人对其造成的油污损害负有民事责任;二是污染责任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被海事行政机关依法要求承担的行政责任。  相似文献   

2.
《世界海运》2019,(12):48-52
通过分析船舶油污事故中强制清污行为的属性,梳理清污行为中涉事各方的法律关系,总结强制清污费用属于民事性质债权的原因,提出强制清污费用索赔的对策建议,包括由海事部门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规范代履行的流程、加强对清污行为的监督、设立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针对强制清污费用的先行支付功能等。  相似文献   

3.
正近年来,船舶油污事故发生后,海事主管机关常常强制采取应急处置行动清除船舶油污。但在船舶油污应急处置行动结束后,海事主管机关或其指派参加应急处置行动的单位却难以获得应急处置费用的赔偿。本文分析了评估应急处置费用的困难之处,并引用评估应急处置费用的相关规定,总结了应急处置费用的证明要点,最后对如何准备应急处置费用的索赔材料提出了相关的建议。一、问题的提出船舶油污事故发生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黄嘎 《水运管理》2007,29(4):20-24
对沿海油污损害赔偿在适用《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海商法》等法律、法规时的有关情况及问题进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有涉外因素的船舶油污案件应优先适用国际公约;无涉外因素的沿海船舶油污案件应适用国内法,其中沿海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基础应适用《民法通则》,其责任限额应适用《海商法》及交通部《关于不满300总吨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海事赔偿限额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徐健 《中国水运》2007,7(3):42-44
船舶操作性排放油污形成过程中具有许多人为因素,与事故性排放油污比较,有很多可以控制的环节。文章力求查找出当前海事部门在防止船舶操作性排放油污管理中的不足之处,寻求改进措施,以便更好地履行海事防污染管理职责。  相似文献   

6.
侯旭可 《水运管理》2009,31(8):39-41
为更积极地发挥海事部门在船舶溢油事故处置中的作用,介绍海事部门在船舶溢油事故处置中的职责,详细分析海事部门在船舶溢油事故处置中8个方面的作用,对限制海事部门作用发挥的因素进行探讨,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和建议:为船舶溢油事故处置提供法律保障和工作依据;建立健全溢油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加强船舶溢油监视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  相似文献   

7.
王骏 《中国港口》2022,(12):52-55
船舶一旦发生油类泄漏事故,将对海洋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特别是靠泊港口的油污事故,更是对港口水域以及设施造成巨大损害。船东往往援引港口国法律或者海事国际公约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方面规定,大幅度减少赔偿金额。本文分析近年发生在荷兰鹿特丹港的油污案件法院判例。  相似文献   

8.
主要分析我国海事主管机关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对船舶产生海洋油污的管辖权。通过论述我国海事主管机关在主权水域内和主权水域外对船舶油污的管辖权,提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进行相应修改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随着经济的发展,船舶油污事故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将日益严重。文章运用分析研究的方法,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原则进行探讨,认为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应当遵循无过错责任、高额赔偿责任限制、赔偿责任的强制保险、货主分摊油污损害等原则。  相似文献   

10.
论《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的证据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芳 《中国海事》2009,(7):36-37,41
海事调查报告,是海事管理机构对负有行政责任的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至于海事调查报告在司法审判过程中的法律效力如何,无论是立法者还是学者都尚无定论。这既不利于海事调查报告法律地位的确定,又给我国的海事司法审判带来一定的障碍:文中从一则利用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信息查找肇事船舶的案例出发,分析论述海事调查报告在海事审判中独特的证据效力,以期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璠  于静 《中国海事》2006,(5):38-42
在我国,石油等能源大多是通过海洋进行运输,随着能源运输量的大幅度增加,海上油污事故时有发生。石油等有害物质不仅严重破坏海洋的生态环境,而且会对海水养殖、沿海港口作业、沿海运输等造成灾难性的后果。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从保护海洋环境、制裁污染责任人角度对责任人行政性处罚方面的规定已经比较完善了,但是却没有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赔偿方面的专门立法。我国海事法院在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件时应适用什么法律目前争议极大。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包括: 《1969/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以下简称 CLC)、《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  相似文献   

12.
《珠江水运》2007,(12):51
随着越来越多的超大型油轮频繁出现在中国海域,船舶溢油事故风险不断加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建立刻不容缓。中国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在2007年上海国际海事论坛新闻通气会上表示,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有望明年推出,保证溢油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近年来,中国水运经济一直保持快速增长势头。2006年航行于中国沿海水域的船舶已达464万艘次,  相似文献   

13.
随着船舶油污的威胁日趋严重,特别是在“Torrey Canyon”号事件之后,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必项在一个国际的水平上采取更多的行动,以减少油污的排放,并在油污事故发生后,能够分清责任,给予受害方以足够的赔偿。为此国际社会和许多国家制定了众多的公约和法规,以防止、减少油污事故,并对油污责任进行划分。  相似文献   

14.
立足于海事机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中的职责定位,划分船舶油污清除中可能产生的三种情形,依据法律规定明确海事机构职能,形成自行清污不越位、组织清污不缺位、强制清污不错位的法律定位,进一步明晰海事机构职责边界,为海事机构全面履行清污职责、有效减少履职风险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5.
BP神经网络在船舶油污事故损害赔偿评估中的应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此文针对船舶油污事故损害赔偿评估非线性系统的复杂性,分析了人工神经网络技术在该领域应用的可能性,建立了船舶油污事故损害赔偿的神经网络评估模型,并以具体案例来验证该模型的可靠性,结果比较满意。该模型对船舶油污事故损害赔偿评估具有一定的参考实用价值。  相似文献   

16.
胡海涛 《水运管理》2009,31(6):31-34
针对当前日益恶化的环境,检讨我国船舶油污责任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未完全与国际公约接轨,缺乏配套的立法和行政措施,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不确定等。为减轻油污损害、保障油污受害者获得合理赔偿,提出完善我国船舶油污责任保险制度的若干建议:避免船舶油污责任公法化;制定船舶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国内油污赔偿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17.
文中对船舶碰撞导致油污损害赔偿纠纷中当事双方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的三种观点进行利弊分析,结合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发展形势,提出明确区分船舶碰撞法律关系和油污法律关系,将漏油船作为油污损害的责任主体,并逐步完善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立法,有效发挥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作用,为船舶油污受害人提供充分赔偿。  相似文献   

18.
文中介绍了我国船舶油污基金对船舶油污受害人的赔偿、补偿作用;剖析了其具备自身特点,在征收和赔付范围、赔偿限额、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和顺序、对无法确定责任船舶的油污事故赔付态度等方面与国际油污基金的不同之处;同时,从监管机制、组织架构、财务管理和索赔受理四方面解读了我国船舶油污基金的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19.
船舶油污损害,系指船舶在正常营运中或发生事故时溢出或排放油类物、燃料油或其他油类物质,如废油、油类混合物等。在运油船舶或当事船舶以外,因污染而产生的财产损害或人身伤亡,包括事故发生后,为防止或减轻此种损害而采取合理措施的费用,以及由于采取此种措施而造成的进一步损失。船舶造成海域油污损害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意外事故引起的油类逸漏,如运油船发生触礁引起油类泄出;二是船舶废油排放不当。这些都属海上侵权行为,是在船舶油污责任人与油污受害者之间引起损害赔偿之债的法律事实。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相比,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应…  相似文献   

20.
论船舶油污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李敏  庄艳 《珠江水运》2004,(6):34-36
一、船舶油污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来 船舶发生油污事故时会产生巨额的赔偿责任,肇事方往往会陷入无力承担的尴尬境地,以至于破产倒闭,油污受害方因此无法得到赔偿.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国际通行的做法是要求船舶进行强制保险或取得其它财务保证,由资信状况良好的第三方代替船舶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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