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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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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运文献信息》2004,(7):26-26
享有《海商法》第89条规定的解除权人仅为托运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托运人,包括件杂货运输和多式联运合同托运人,还包括航次租船合同的承租人,而航次租船合同的承租人又包括租用整船的承租人和租用部分舱位的承租人。遗憾的是,《海商法》第89条对此并未区别对待。根据合同解除的不可分原则,笔者认为,《海商法》第89条仅适用于整船运输解除的情形。  相似文献   

2.
结合国际航运和海商法的实践,围绕船舶抵押权与船舶优先权、海上货运输合同以及船舶碰掸等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了荷兰1993年有关海商法和内河法的国际私法规则。  相似文献   

3.
既往我国司法实践较少涉及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人身损害的承运人违约责任。关于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首先应当认定民事关系是否存在涉外因素;其次在冲突规范的适用方面,《海商法》第269条作为关于海商海事合同法律适用的特别规定,应当优先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一般规定适用,但对于具有消费者合同性质的海上旅客运输合同而言,还应考虑《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2条关于消费者合同法律适用的特别规定;最后就《1974年雅典公约》的适用而言,需要同时考虑公约是否应当优先于《海商法》适用,以及是否符合公约本身的适用范围。关于承运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974年雅典公约》及《海商法》第五章的规定是以一般过错责任为原则,过错推定为例外。承运人过错的认定需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损害发生的可合理预见性,二是损害发生的可合理避免性,后者的实质是判断承运人避免损害发生的行为是否合理。  相似文献   

4.
黄毅 《世界海运》2013,36(1):52-54
<正>一、引言我国水上货物运输法律适用实行"双轨制"。《海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这就是说沿海货物运输不适用《海商法》第四章的规定,第四章仅适用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除《合同法》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的规定外,我国在法律、行政法规层面上缺乏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海事法院审理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相似文献   

5.
年来不断接到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适用沿海货物运输的咨询,有的认为《海商法》只适用国际海上运输;有的认为《海商法》第二章第二款规定,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国的沿海货物运输,那么在沿海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船舶碰撞、救助、共同海损是否也不适用《海商法》有的认为,沿海货物运输合同既然不适用《海商法》,[第一段]  相似文献   

6.
傅廷中 《世界海运》2003,26(5):50-51
1 海上保险合同的定义及其性质 海上保险合同是众多合同中的一种,按照我国<海商法>第216条的规定,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海上保险合同关系本来应该属于保险法的调整对象,但鉴于海上保险有许多特殊性,故<保险法>第153条规定:"海上保险适用海商法的有关规定,海商法未做规定的,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7.
对班轮运输合同的订立和解除,法律规定不明确.通过分析<海商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班轮实务,澄清班轮合同在订立和解除过程中的模糊概念并解决争议.探讨了缔约过程,包括以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EDI)方式订舱时的合同成立时间,评述了<海商法>和<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解除条款,并对不适当的习惯做法提出了建议.认为只有维护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才能平等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促进班轮运输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8.
王天璇 《世界海运》2001,24(3):42-43
以比较的方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下称《海商法》)第12章“海上保险合同”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下称《保险法》)对财产保险合同的规定的不同之处进行了分析和论述,突出了海上保险合同法的特点,以便海上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正确理解和适用有关法律。  相似文献   

9.
多式联运合同的法律适用在美国的里程碑判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多式联运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虽经国际社会的努力,达成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但是该公约一直没有生效,现行的情况是具体案件仍适用各国的国内法律。在我国,根据海商法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责任划分采取的是网状责任制,其中海运段适用  相似文献   

10.
邮轮纠纷日益增多,邮轮公司在邮轮旅游纠纷下是否享有责任限制的问题成为一时热议。从邮轮合同性质、法律适用、邮轮公司法律地位的递进关系着手分析邮轮公司责任限制问题,探讨其适用责任限制的合理性及法律依据,对邮轮公司是否适用我国《海商法》第五章做出判断,指出我国《海商法》第五章责任限制规定的问题。经过以上分析,得出邮轮公司适用责任限制制度,并指出我国《海商法》第五章不足之处,以期对我国《海商法》修改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1.
浅谈海商法     
随着国际对外贸易运输的发展和需要,各沿海国家都在发展和壮大本国的远洋船队,海上运输日趋发展。海商法是调整海上运输及船舶有关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法规总称。因此,海商法同其它法律一样有它的主体和客体,海商法的主体仍然是指海上运输中及与船舶有关的各种关系的、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它的客体是指海上运输的劳务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行为或物(即船舶和货物等)。根据海商法调整的主要法律关系,我们就可以明确了海上运输使用船舶而发生了船舶物权的法律关系,例如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留置权等问题。由于经营船舶而发生了运输合同中的法律关系,例如:通过货物、旅客行李和运输而制定运输契约以及通过  相似文献   

12.
朱强 《水运管理》2002,(9):18-19
依照我国《海商法》第269条的规定,当发生涉外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这就是  相似文献   

13.
定期租船合同中留置权的内容、行使方式,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海商法》第141条对于定期租船合同留置权的规定。通过对我国《海商法》第141条规定的留置权的解析,及NYPE46格式租约中第18条留置权条款争议问题的分析。阐述对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留置权的认识。  相似文献   

14.
2019年新年伊始,《海商法》修订列入立法规划成为航运业持续热点,《海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共收到有效反馈意见827条,目前正对该法进行审核和修改完善。国际海运、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该如何适用法律?承运人责任又该如何界定?《海商法》能否适用于内河运输和内河船舶?种种议题引起国内海商法理论与实业界的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15.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最近通过了《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草案)》,公约草案作为国际货物运输法律的核心体系,研究承运人的责任并制订一套合理、有效的体系,对解决目前法律适用混乱的局面以及促进国际海运立法统一,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也必将对国际航运、贸易和港口等行业的利益带来影响,同时对我国海商法的修改产生积极影响。论文介绍公约草案立法背景,主要内容,主要创新和突破以及对国际航运带来的影响进行评析。  相似文献   

16.
总量合同对海上货运合同自由的突破及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汪莉娜 《水运管理》2009,31(6):24-26
为适应航运市场发展,调整船货双方在缔结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时的法律平等关系,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已完成草拟工作的《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提出“总量合同”的概念,通过介绍总量合同的概念及背景,分析其扩大运输合同自由、打破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给航运市场及海商立法带来的影响,提出我国的相应对策:完善班轮市场监管,修改《海商法》引入“总量合同”概念。  相似文献   

17.
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在海、陆、空运输中至少由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此地运至彼地,而由托运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签订的规范双方在全程运输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尽管我国《海商法》、《合同法》均对多式联运合同作了相关规定,但两法的规定因其适用范围的不同而各具特色。在审判断实务中如何准确把握两法关于多式联运合同规定的异同,自然是海事法院审理此类案件亟需注意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海商法》、《合同法》关于多式联运合同规定的异同比较,在研究两法基本关系的基础上探析多式联运合同的未来走向,为完善我国海商立法作一粗浅的探索。  相似文献   

18.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在转运阶段发生延误的,不属于我国<海商法>规定的迟延交付.运输合同履行期间,承运人在合理期间内未将货物及时安排转运,构成不适当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9.
侯树杰 《世界海运》2011,34(12):46-48
一、渔船能否适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二、雇佣合同项下的海上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属于《海商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的非限制性债权?  相似文献   

20.
定期租船合同没有国际适用的成文法,定期租船合同中最后航次的法律问题也无法统一,争议较多.本文对最后航次的合法性判断、超期还船的法律性质和租金支付方法等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修改我国<海商法>第143条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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